房产证70年权限取消政策具体内容未知,但预计会影响市场。长期持有的房子或许会有变化,及时关注最新信息。
全部4个回答 >2024年办理房产证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具体内容是什么?
151****1507 | 2024-07-26 22:12:10-
185****0418 好像听说是要收契税啊,还有其他一些税费和工本费之类的。 2024-07-27 14: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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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919 需支付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 2024-07-26 23: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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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900 办理房产证需支付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交易价格计算,印花税按合同金额计算,工本费为固定费用。 2024-07-26 2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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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向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的税种。如果房屋属于国家或集体的,那么就向房屋使用者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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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8日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台了落实住房限购措施的操作细则,规定在西安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即日起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据了解,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规定,从2月28日起,西安市购房者在购买住房前,除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外,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提供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及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必须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履行“限购”政策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管理系统,经房管部门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 西安市2月25日正式出台的楼市“限购令”,规定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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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不会很难,但你要好好和老经纪人学习,要有个空杯心态,谦虚谦虚再谦虚! 房产销售和任何其他销售都一样,只不过产品变成了房子而已。房子属于不动产,是大宗商品,它有它的特点。第一步是要有个好心态,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半死不活状态下,不要怕失败,目前的市场对任何一个房产经纪人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选择了它就要坚持! 销售房地产,首先你的脑子里要有房子,对你守盘区的房子要熟悉,包括房子的楼层,朝向,单元数,一梯几户,建房年代,开发商,物业公司,物业费,停车费,停车场车位状况,房子的户型,此地的电费,水费,煤气费,周围的交通状况,周围的有没有大的购物中心,有多远,周围有哪些**,公园,周围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客户要问你的,也是你向客户介绍房子时的资本,让客户觉得你很专业,让客户相信你。这是基本条件,了解你销售的产品,所以要好好跑盘,切记! 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多和客户聊,当然要具备一些聊天技巧,这就是你要向老经纪人学习的地方。 了解了房子,了解了客户的需求,接下来的就是配房子。就像给锁配钥匙一样,找到**符合客户需求的房子,匹配好以后就可以带客户看房子了!但是带客户看房子之前你自己一定要提前去看一下房子,这个很必要:①你可以借此观察周围环境,决定在哪儿约客户见面**近,不要让客户走冤枉路,多制定几个地方,以防客户找不到你说的那个地方,切不可出现你带客户看房子结果在小区转来转去找不到房子在哪!(客户**忌讳这个)②看过房子后,了解房子的优点与缺点,优点是你与客户议价的筹码,缺点留来与业主议价。你知道缺点后,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你会提前有个准备。③对房子了解后,可采取一些方法,在客户看房子时掩盖这个缺点,这需要你与业主打好关系,他会配合你的。 客户看过房子后,你要和他聊,了解他对这个房子的看法,如果不满意,一定要问出客户的抗拒点,即为什么不满意,为你接下来为他找其他房子有个更清晰目标。如果他满意(观察客户表情,一般不会主动和你说满意,这需要观察经验),那赶快逼定(逼客户定下来),这需要一系列的方式方法,各种话术,做状况等(这是你的发挥空间)。 **后议价,签合同。签合同是一瞬间的事,但是这之前的准备工作那是相当的复杂的。 送你一句话:房源是核心,客源是导向,带看是结果,签单是目的。 你是做销售的,不是客户要什么房子,你去给他找,而是你有房子这个产品,你要把它推出去(房源是核心)。 **后要保持空杯心态,多学习!空杯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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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河南省会城市,有专家预言,郑州未来人口将达到1500万,住房问题会成为郑州的一个瓶颈。早在2011年郑州市政府就推出了住房限购政策,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郑州市住房紧张的状况。 一、自2011年1月6日起,在郑州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结合我市当前实际,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无法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人口过密区域购房,只能在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在郑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暂定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同时,将根据我市房地产运行情况,对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及时进行评估并适时做出相应调整后,对外公布执行。(该限购政策不含各县(市)、上街区)。 二、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核实《申报表》所填信息内容,登录限购商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同时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违反本通知规定,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销售,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五、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时,应当核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六、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 七、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均应按本通知执行。 附加:自2011年3月4日起,对在郑州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郑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郑州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郑州市区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