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均不得撤销赠与。
房屋使用权赠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151****9562 | 2024-07-15 13:30:09-
184****7513 房屋使用权赠与在受赠人违约、侵害赠与人权益时可撤销。 2024-07-18 20:13:34
-
181****1809 房屋使用权赠与的撤销需根据双方协议及法律规定,如受赠人违约、双方协商一致等情况下可撤销,但应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操作合法。 2024-07-16 08:05:17
-
155****3136 房屋使用权赠与的撤销通常基于法律规定,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未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等情况。实际中撤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案件来决定。 2024-07-15 20:11:31
-
134****3190 房屋使用权赠与在受赠人未履行约定、侵害赠与人权益或双方协商一致时可撤销。 2024-07-15 20:08:01
-
答
-
答
公租房的使用权在下列情况中会收回:(1)超过六个月未付房租的; (2)未经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给他人(包括父母子女等亲属)使用或另有住房的; (3)无故空关房屋达三个月以上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外迁或亡故; (6)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公房或整修,整体改造等需要,承租户已得到安置; (7)落实私房政策,房屋退还给私房主; (8)其他违反公房租赁合同的约定。
-
答
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以下几个:(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四)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五)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主要依据合同。1、合同明显有霸王条款;2、合同说明那些条件可以退房,符合条件;3、没有明确说明的,协商解决;4、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5、购买的房子与销售介绍的或与样板不符合,或存在严重问题(如质量,无法办房证等)。总之,撤销合同不太好办,没有正当理由一般不行。建议以协商为主。
全部4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