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两种情况: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具体要以当地为准。②征收期限:按规,房产税应是按年征收,分期进行申报和缴纳。③征收对象:从原则上来说,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就应该是房产,包括住宅,体育馆,室内游泳池等有屋面,有结构的建筑。④征收税率:不同计税方式其税率也是不同的,若从价计征,年税率为1.2%,若从租计征,税率为12%,其中个人按市价出租民房,税率仅为4%。
财政政策中关于保障房资金有哪些规定?
155****9146 | 2024-07-14 14:04:19-
158****7851 我听说保障房资金有专门的规定,具体我不是很清楚,但应该是专款专用。 2024-07-24 15: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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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193 政府对保障房资金有明确的规定,不能乱用,得实实在在用在改善住房条件上。 2024-07-21 15: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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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415 财政政策规定保障房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住房保障工程。 2024-07-19 1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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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411 财政政策规定保障房资金应专款专用,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2024-07-15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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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330 财政政策对保障房资金有明确的使用规范和监督要求,确保资金用于增加住房供应、改善居住条件。 2024-07-14 2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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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907 保障房资金政策有规定,钱咋用、咋管都明白。 2024-07-14 16: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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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成都保障房政策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搜房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政策,以便参考。 一、廉租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民政部门确认的**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 ↓ 社区、接待办事处受理 ↓ 在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租住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程序: 市房管局发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各区房管局受理审核申请家庭资格→各区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家庭进行计分并汇总上报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将申请家庭名单汇总后在报纸及网络媒体上公示→市房管局按照公示家庭名单将房源划分至各区→各区房管局按照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并组织选房→已选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房合同 租金补贴标准: (一) 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准14元/平方米; (二) 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帐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租金补贴测算: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72平方米,补贴金额=(72-0)×14=1008(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10=400(元) (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住房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14÷2=504(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24×3-20)×9÷2=234(元) 二、 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一)、(二)、(三)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 ∣ 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 社区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 市物价局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价格 ↓ 市房管局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信息 ↓ 登记申购家庭信息 ↓ 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 申购家庭选房 ↓ 签订购房合同 三、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六)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材料: 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还应提交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 社区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通过公积金比对家庭收入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购买限价商品房 四、单位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可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员工为居住人,居住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条件: 申请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三)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申请材料:户籍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员工诚信申报承诺书等。 用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备查。 申请审核流程: 用工单位受理申请 ↓ 用工单位审核资格并确定租赁套数 ↓ 用工单位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填写申请表 ↓ 网络媒体公示 ↓ 区局审查并确认用工单位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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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影响,但你在申请时要提供当时家父赠与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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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保障房建设将会出现两个可喜的变化,一是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可望纳入公共财政而固化下来,在未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稳定的资金来源将驱动保障房放“量”增长;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将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房的品质将会提升。 决策层曾多次提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利于促进内需扩大,能释放巨大的消费和投资潜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但是,“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战略实施以来,保障房的上述作用发挥得比较有限,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资金问题,一是配套问题。“十二五”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一方面是为了弥补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对民生建设的欠账,另一方面是应对高房价背景下住房困难人群短期内大规模增加。新老问题集中在一块儿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可想而知。2008-2010年三年仅新开工了1000万套保障房,更何况“十二五”时期是地方政府基建大投入时期。因此,没有形成稳定和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是困扰保障房建设的**大瓶颈,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需要投入的1.3-1.4万亿元中,整体资金缺口在8000亿元左右。 尽管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实施公积金盈余、中期票据、债券融资、保险和社保资金等新的融资模式,但除了少量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基本上还是靠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投入,新的融资渠道并不理想。例如,2011年5月银监会提出的“中期票据融资模式”,目前为止仅有个案出现。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提出“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公司债支持保障房建设”,但到目前为止进展比较缓慢。2011年江苏全省保障房建设需要500多亿元,但计划发行的公司债仅20亿元左右。 巨大的资金缺口导致保障房建设“快速开工、有限投资、少量竣工”,这与前几年国家考核保障房开工率有关,但关键的问题还是资金缺口。这一问题可以侧面从开发投资来反映。2010-2012年我国分别新开工590万套、1000万套和700万套保障房,按照2-3年的建设周期(保障房建设审批环节多于商品住房),2011-2012年应当是建设**为集中和规模**大的年份,至少有1500万套保障房处于全面建设阶段,占全部住宅施工面积的30%多。但是,2011年住宅新开工面积低于施工面积近10个百分点。2012年1-11月,住宅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了11.1%,而施工面积增长了13.3%。在商品住房市场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可能的一个解释是,一部分新开工保障房虽然转入在建面积统计,但并没有产生实际的投资拉动。保障房资金缺口产生的另一个问题是很多地方将集资房、农民房、企业职工宿舍,甚至另类商品房划入保障房。例如,根据《2011年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统计表》,广州地铁公司、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市政公司、番禺海关等8家广州企事业单位计划利用自有土地建设13395套保障房,占广州2011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的15.7%。类似的问题在武汉、石家庄和郑州等城市也都出现过。 公共设施配套是制约保障房作用发挥的另一个问题。过去几年,地方政府一直忙着“盖房子”。但房子建起来后周边公共服务配套的“负债”问题越来越严重,即使有配套,很多也是敷衍了事。近年来,保障房公共设施配套缺失或不足所产生的问题开始显露。一是保障房集中区域的“贫民化”使得周边区域越来越失去了开发价值,城市区域出现分化,城市周边可能产生拉美式或印度式的贫民窟;二是保障房排队申请与弃购、弃租的现象并存,资源浪费的同时并没有有效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或只是拉动了短期的投资。例如,针对2012年郑州第三期经适房轮候“遇冷”展开的调查中,有54.5%的网友认为保障房位置偏、不方便是造成轮候“遇冷”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与高收入人群相比,公共服务配套对于低收入人群的边际效应更大,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也更大,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对于降低居住和生活成本至关重要。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将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保障范畴,意在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方面走出切实的一步,但要想实现扩大城镇消费增长的目的,即启动我国**大的内需,只有真正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才能使这一步走得更加坚实。 好在经过这几年住房保障建设和实践,管理层对于存在的问题看得比较清楚。在解决资金来源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住房保障支出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这意味着住房保障将与教育、医疗和社保方面的财政投入等一道进入公共财政预算而受到保护,这是构建内含住房、医疗、教育和养老等在内的“大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经之路,预计明年发布实施的《国家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以及正在研究起草的《国家住房法》将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作为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近期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将2013年财政对保障房建设的支出从2%调至了6%;在公共服务配套方面,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指出,在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中,把加快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我国实现经济增长结构向以消费为主的内需转变,社会结构向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成熟公民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新型城镇化是重要的战略性切入点,住房保障则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制约这一支撑作用发挥的两大“短板”——资金来源和公共服务配套如能得到有效解决,保障房的“数量”和“质量”将会同步推进,住房保障对于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扩大国内投资和消费需求、解决贫富差距、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多重作用将得到体现。 2013年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新开工和筹措10.5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户)。昨天,市政府与全市17个区(县)政府签订了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责任书”。 与此同时,今年本市将细化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供应政策,并将合理放宽廉租住房受益面和实物配租供应范围。 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去年,上海新开工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6.7万套、竣工(基本建成)9.75万套,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给上海的目标任务。 如何保证保障房分配的阳光、透明、公正、合理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热点。在昨天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所作的报告中,就专门提到了“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公平分配”,今年本市还将细化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供应政策。 刘海生表示,将合理放宽廉租住房受益面和实物配租供应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适度调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核查口径。进一步优化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分配。 在动迁安置房方面,在当前实属房源供应总量充沛的情况下,对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基地所在区上报的房源需求给予支持。 此外,在2012年基础上合理提高供房比例。今年还将加强新基地的房源推介使用。中心城区用房单位应加大新基地房源的宣传力度,力争新基地房源少积压、不空关;相关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围绕基地周边交通、配套和项目建设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做好房源推介工作。 临港新建限价房配售启动 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今年本市将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特别是根据各区县的实际情况,加大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充分用好已到位的市、区财政支持资金。例如普陀区,目前已经制定了公租房申请审核、租赁管理和房源分配三个工作细则,并已从沪嘉北A、李子园(小区网 论坛)A、金光二期三个项目中,筹集了1792套公租房,其中两个项目已于去年底组织对外供应。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浦东的临港限价房已形成了建设运营和供应管理的试点方案。 2011年至2012年,浦东新区分别开工建设了南汇新城限价房100万平方米。今年,这部分房源将先后进入配售阶段,主要满足临港、张江以及中国商飞等区域及单位符合限价房供应条件的人才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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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单位家庭员仅包括配偶及未27岁父母离异没再婚证明均单身情况说三三家庭知道没看懂三应申请条件均符合申请套2013新保障性住房申请政策四表合:4月19号管申请申请类型保障性住房均按照公租房宽标准准入填写保障性住房核定表期根据情况细等待两限房经适房程先入住公租房进行度准入条件:申请必须满18周岁家庭员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收入超10万家庭员均住房面积超15平三内卖房离异现象两限房条件:家庭员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收入超8.8万家庭员均住房面积超15平三内卖房离异现象家庭总资产超57万父母名义申请两限房经适房期房贷款由替贷般银行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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