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需要具备条件:1、购房人如果有深圳的户口,需要满足居民家庭或者是单身人士在本市落户满三年,拥有户口之外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2、购房人如果没有深圳的户口,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3、对于夫妻离异的情况,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在离婚的时候把房产分割给无购房资格的一方,而另外一方从取得离婚证或是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三年之内是不允许购买商品住房的,无论是否再婚或者是复婚,都不允许再次购买商品住房,对于另外一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离异人士再婚或者是复婚,如果另外一方有购房资格,之前取得的房产按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再次购买只能够登记在再婚或复婚的对方名下。4、针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在能够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之后,才能够购买两套住房,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家庭,暂停本行政区域内的售房。深圳买房首付:1、购买新房,并且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购房者,可以享受20%的首付,其他的情况为30%。2、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二手房的无论面积多少,购房者最低需要缴纳的首付为30%。3、二套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在购房新房或者二手房都是需要缴纳首付50%。4、三套房及以上的,银行基本上不给予申请贷款,必须全款购买。5、购房者如果是深圳户口,名下没有房子,可以享受首付30%。6、购房者如果是深圳户口,名下有套房子,再次购房首付60%。7、如果是非深圳户口,提供社保13个月以上的记录,中间不能间断后可以买一套住房,享受首付30%。8、非深圳户口不能买第2套。
北京买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32****1137 | 2023-05-08 11:57:36-
156****2438 北京买房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1、已婚京籍家庭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
3、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4、在通州买房的京籍家庭,已有1套住房、落户通州3年以上的京籍家庭,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1、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2、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
三、港澳台侨家庭
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
四、外籍家庭
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外籍家庭,可购买一套。
在购房的时候除了要符合以上的条件之外,还需要提供各种资料,比如说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除此之外还要提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2023-05-08 11:57:36
-
答
-
答
1、首先,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因为现在南京的房价较高,需要准备一定的资金来进行房屋的购买;2、其次,需要拥有南京的房产证,买家需要持有南京的居民身份证,并且在南京居住满一定年限,才能购买房屋;3、最后,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需要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购买房屋的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交易购买房屋。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在北京买房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已婚京籍家庭无房的可购买两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可再购买1套。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3、已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社保或个税的京籍家庭,可在通州购买一套住房。4、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5、在通州区购买房屋,还必须符合近3年在通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要求才可以购买住房。6、在京无房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港澳台侨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7、持有工作类或记者类签证在境内工作且无房的外籍家庭,可购买一套。北京购房资格需要材料: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现役军官、武警警官的家庭成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和军官证或警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非京户籍居民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暂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4、非港澳台桥居民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5、外籍家庭: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中文译本公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
答
在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发布了俗称“京十五条”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的第十条对在北京买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和非北京户籍居民的购房资格做了严格的规定。 “京十五条”的第十条的条款原文: (十)、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简单概括:外地户口在北京买房需要符合的5个条件 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四: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
答
保障房的出现无疑是困难家庭及刚需购房群体的福音。我们知道,与商品房性质的自住房不同,虽然自去年起,自住房已经被纳入保障房规范管理,但广义的保障房是以低收入人群和家庭为受众并以出租为主的,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据悉,2015年北京市计划新开工10.5万套保障房并将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筹集100万套各类保障房的目标任务,通过多种方式基本实现既有备案家庭的住房解困目标。那么保障房应该如何申请?下文将对不同类型保障房的申请进行详细解读。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申请条件: 1.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所需材料: 1.“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2.符合其他条件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配租标准: 优先配租: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长不得超过1年。 (二)廉租房申请 申请条件: 1.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2. 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3.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 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流程: 1.持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 3.街道办事处受理并入户调查、评议; 4.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街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 5.区县复审资料、确定配售方案,并在5日南日公示; 6.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摇号配租配售; 8.摇中,进行配租;否则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三)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申请标准: 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所需材料: 1.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 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 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 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申请流程: ·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