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就不是人呀,公务员就不能低价买呀,你又不是以职权之便买这套房子的!不过哥们,以后做这事要三思而后行。怎么能光凭口头协议呢,现在很多地方的特别是靠楚州那一带的猫叼的。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以什么为标准?
135****0805 | 2022-09-14 18:35:06-
137****6348 第四章 拆迁安置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对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安置。安置用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具有正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作为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十八条 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安置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确定。 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 第二十九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安置。 第三十条 拆除住宅房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原建筑面积,也可以按照原使用面积或者原居住面积(以下简称原面积)安置。 对按照原面积安置住房有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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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86 重庆市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参考如下:
第三十一条 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其所有人按征地拆迁方案规定的时限自行拆迁。
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拆迁户,其搬家补助费按户一次性计发,3人以下(含3人)每户不超过300元,3人以上海户不超过500元。临时过渡户技2次计发。
因建设需要,被拆迁户须提前搬迁过渡的,从过渡之日起以批准征地时的在籍户口为准,发给搬迁过渡费或搬迁补助费。属统建优惠购房安置的,核实际过渡时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80至100元搬迁过渡费;属货币支房、自建住房的,每人一次性发给300元至500元搬迁补助费。住房安置对象选择货币安置住房*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安置对象签订货币安置住房合同,一次性结算货币安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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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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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你有房屋产权证房子就永久是你的,只是以后你要继续住,可能又要交钱,交的钱也是拿来租土地的,中国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政府征地的话 也会给你补偿的,集体土地使用年限没有正规的规定哈,只有住宅是70年,综合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用地**高 70 年;工业用地**高 50 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高 50 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高 40 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高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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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属于什么性质的要参照建房文件和房产证上的标识。一、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土地征用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房通常是在政府规定的区域以一定的价格、使用面积向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补偿性住宅房屋。在实际运作中,开发商为了盈利,在政府指定的回迁区域建设的房屋,往往多于补偿性房屋,多余的这部分房产的性质就属于普通的商品房了。二、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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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其实质也是一种商品房。可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交易时间受限来说,过长的交易周期比一般的房屋交易风险更大,所以我们在购买的时候就要特别注意,尤其是拆迁安置房购房合同应如何订立的问题。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同,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给居民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间的特别限定使该类房屋的买卖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二)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故相比之下此类房屋的买卖法律纠纷相对较少。 二、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应如何订立 (一)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卖方处,需要拆迁协议上的人员及配偶,住房调配单上的人员及配偶,被拆迁房屋内户口上的全部人员及户口都在买卖协议的卖方一栏签字,才较为保险,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来主张权利的种种麻烦。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关于每笔房款的支付,卖家收款对应的各项义务应明确,可操作,另外,关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都应规定明确。合同中不妨加入关于违约责任的独立条款,且明确约定,即使合同无效,该条款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尽量减少非违约方的损失。这样,一来卖家的违约成本会上升,可能会有更大的威慑力,尽量避免其违约;二来如果诉至法院,法院相对便于作出对买家有利的判决。 (三)另外,对于税费的承担也应考虑周全。漫长的交易过户等待期,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税费政策可能调整,双方应约定好,如果出现新的税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避免过户时又因为税费的承担主体争执不休而导致交易中止。 再充分的协议也无法确保买方顺利达成全部意愿,获得充分保障。因为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仍然是债权债务,仍然只是一种请求权,对方如果不主动履约,买方只能借助于法律途径维权,而这显然需要时间和金钱,且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买方承担的心理压力无疑也是较大的。因此非专业人士去购买上市交易时间受限的拆迁安置房,即使一定要购买,希望买家一定要考虑清楚其中的风险,咨询律师,从而签订更为有保障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