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
全部3个回答 >刚买房子离婚了怎么办
138****0487 | 2022-06-29 13:50:37-
144****4439 刚买房子就离婚了,这时最难的问题就是要处理这个刚买的房子,如果这个房子在购买的时候由一方全款而且房产证上也只有这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是归全款人所有的,与另一个人无关。
如果这个房子是夫妻两人贷款所买,那这个房子是两人的共同的财产,离婚后必须两人平均分配这个房子,如果有一方要这个房子那必须支付一半房子的价值给另一方,不得占有。
对于情况糟糕的时候来说就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比如说结婚的时候这个房子是两人共同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于是在离婚的时候有名字的这个人就会说这个房子是他的坚决不分给另一方。
发生这样的情况,另一方不要沮丧没办法,这个时候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起诉来解决问题,不要使用不正当手段。 2022-06-29 13:50:37
-
答
-
答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系争房屋购买于A、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预购权利人登记为A、B,根据前述规定系争房屋应属于二人的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A、B虽有协议约定不分割系争房屋,但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现A、B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共有基础已经丧失,故本案法院支持A要求分割共有房屋的主张。而B却反对A的主张,理由是系争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一般对于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判决中不直接进行处理,先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也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驳回离婚双方对未登记房屋产权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上述《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但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屋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的,在确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就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直接进行分割。分割之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凭借离婚协议或法院已生效判决书到房产部门补办产权证。像本案系争房屋即属于后一种情况,即房款已结清并房屋已交付使用,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已经具足,只是A、B一直拖延未办而已,因此不影响系争房屋作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予以分割。具体分割时,依据《民通意见》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本案法院将房屋判归B所有,酌定由B给予A房屋及装修折价款合计30万元。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购房者如果在买房后反悔了,那么可以选择和房屋出卖人进行协商,从而解除合同。就是说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在拥有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买房后悔想要退房,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1、如果是由于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达成一致,所引起的退款,如果还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需要将定金返还给购房人。2、如果是对补充协议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退房,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的。3、如果对于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合同中有对于定金的退款的条件时,那么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确定是否可以退还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那么,定金通常是不能退还的,如果是开发商违约,那么就必须向买方返还双倍定金。
-
答
夫妻的名字买的房子,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此房产进行协议分割所有权,若是双方达不成一致协议,也可以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执行。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可以办理,新婚姻法对婚后财产也明确说明: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