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按时还款 没有逾期 对您没什么不利的。家里运作的只要有还款能力就可以哦。万一还不起 银行会收回房产,您会被列为黑户,以后贷款很难。所以一定要保持还款良好,不然对您以后信贷记录都有影响。其他的影响就没有了。国家会限制个人卖房 所以多套的话 银行规定利率会上浮 年限缩短 成数降低举例民生贷款:首套贷款,贷款利率下浮30%;第二套贷款**40%,利率上浮10%;第三套**42%,利率上浮12%;第四套**44%,利率上浮14%;第五套46%,利率上浮16%一般银行要求 贷款月收入 是月还款的二倍您如果想贷下来这个款 多贷的款也贷20年来算 两次贷款月还一共8千多月收入就要开到1W6左右 才能通过银行审批
全部5个回答 >用经营贷买房有什么问题吗
145****6241 | 2022-06-24 16:00:36-
133****0095 一旦客户利用经营贷资金购房,会提前收回贷款,并被拉入黑名单,计入信用记录。购房者若无法提前还款,将面临被诉讼、执行的风险,监管部门严令禁止利用经营贷、消费贷购房,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
监管措施落地,银行更为严格的贷款审核也随即跟上。银行按揭客户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对借款人的首付款来源、收入水平以及偿债能力的评估。结合各项监管要求,根据首付款收据,转账凭证进行交叉验证,防止借款人通过经营贷获取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贷前审查时,会实地走访、经营性材料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经营所需。严格审核,确保客户有实体经营,对空壳公司套取贷款的情况予以拒绝。购房者以伪造资料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属于骗贷行为,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银行在放贷之后查实的,银行会提前收回贷款。 2022-06-24 1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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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低生活保障标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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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买房注意什么问题答
买房注意问题:①查看五证,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②要选择靠谱的房屋开发商很有必要,好的开发商不仅仅资质高、资金充足,其物业服务往往也是比较好的。③购房者需要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对于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这类人群经济能力有限,为了保证生活质量,避免断供,建议这类人群归还的房贷数额尽量控制在总收入的50%以下。④在购房前需要看开发商的优惠,要多打听、多分析、多判断,不能盲目跟风,否则可能买不到自己心仪的房屋。在购房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购买顶层和底层,因为底层容易潮湿、发霉、滋生蚊虫,室内采光也不好,而且私密性也比较差,而顶层的房屋到了夏天就会闷热、不透气,下雨的时候也容易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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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房优势真不少,那这类房子是不是很完美呢?其实不然,精装房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缺点:1、大面积、多户型共用装修设计、缺乏个性; 2、装修材料级别、环保品质不利于业主监管; 3、部分精装项目装修施工相对粗糙;4、装修价格(单位装修价格)保价虚高;5、如产生装修质量问题,大面积返工反而更加费时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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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转让房屋没有经法定同住人的同意,受让人即便合法取得了房屋产权,也无法取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 【案例】 2004年,甲通过中间人介绍,与乙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甲在本区拥有售后公房一套,产权人是甲,实际居住人除甲以外,还有甲的母亲。甲与乙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到交易中心申请了过户登记。房屋成交总价80万元。交易后乙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50万元,另30万元于交房时支付。后乙取得了产权证。但甲没有如期交房,且下落不明。 为了入住该房,乙只得与甲母直接协商。花甲之年的甲母坚持认为,甲出售该房没有征得她的同意,而且当初公房转产权时甲曾保证她的居住权,她不愿意搬出该房。对乙提出的其他安置方案均予以拒绝。乙产证在手却毫无办法,只好一纸诉状,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迁出该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作为该房的唯一权利人,其处置产权的行为合法有效,乙合法取得该房产权,也应享有房屋的产权。但由于房屋系公房出售而来,甲母作为法定同住人,对涉诉房屋有合法居住权。考虑到甲母系高龄老人,又无实际迁让之处,一审法院遂做出了驳回乙诉讼请求的判决。 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权利保护,一直备受争议。2003年以前,售后公房上市交易,均需要得到同住人的书面同意,以往的示范合同文本上有专门的同住人意思表示的附件。随着产权交易审核口径的改变,交易中心不再进行同住人是否同意的形式审查,中介机构也开始放松审查,导致同住人权益保护的纠纷不断增加,包括同住人的迁让纠纷、户口纠纷等。 甲作为房屋产权人出售房屋时,应当取得同住人甲母的同意。在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前,如果产权人和同住人关于安置事项没有达成一致,同住人有权拒绝迁出。在通常情况下,购买人即使是善意的,也不能直接诉请同住人搬离。本案中,乙作为该房产权人,有两种选择,第一,和同住人甲母协商,通过和解方案解决迁让问题;第二,让同住人一直住下去,直到居住权消灭(死亡)。当然,这不影响善意受让人追究甲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一,进行严格的权属审查。售后公房的权利人审查,包括基于夫妻关系共有和基于政策规定的 同住人共有; 第二,进行同住人审查。根据常住户口审查该房的同住人,并用书面的形式确定同住人同意出售的 意思表示。虽然交易中心不再审查同住人是否同意,但并不表明同住人没有了居住权。作为购房者或中介公司,进行这样的审查是有必要的。同住人的户口应当在交易前迁出,以避免户口纠纷; 第三,合同审查。除了正常交易条款外,关于同住人的迁出、户口迁移等问题,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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