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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5个回答 >拆迁每平米多少钱?区国有土地上老城平房征收补偿方案发布
148****3724 | 2019-11-25 05: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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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已经被拆得七零八落的老宅子前,张长山、张秀敏夫妇心里五味杂陈。
“祖祖辈辈都在村里住,这说拆就拆了,给谁都舍不得。”64岁的张秀敏对说。8日下午,夫妻俩又从租住地回到村里,为了再看一眼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
他们的家,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召里村,属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核心区。为了给城市副中心建设腾退土地,潞城镇第一期6个村拆迁去年底已完成,第二期10个村的拆迁正在进行。
自9月15日镇里启动拆迁签约,到10月5日,2160户村民已全部签约。
张秀敏家是9月26日签的约,“镇里的政策是早签约早选房,大家都在抢着签,我们一开始排队没排上。”
说起今后的新生活,张秀敏又面露喜色。这次签约选房,她家选到了4套楼房,一个三居室,一个两居室,还有两个一居室。“不拆迁就啥也没有。大好事儿,让我们赶上了。”
故土难离。他们选的一套两居室,就是将在村里原址上建的回迁房,并且是一层。“平房住惯了,抬腿就能出门。”
“她其实是舍不得她养的那些羊啊、鸡鸭鹅的。”和老伴儿的恋恋不舍相比,张长山年轻时在北京城里的东郊木材厂当过工人,更适应城里的生活。“平房要烧煤炉,冬天还是冷,住楼房暖和多了。”
随着这次拆迁,张秀敏也实现了“农转非”,彻底告别了农民身份。以前,她在村里每月能领到900元养老金,成为居民后,将涨到1700多元。“瞧病报销的比例也能高不少。”
说到这次拆迁,潞城镇常屯村62岁的村民马保瑞说,那真是“跳脚高兴”。他解释说,这是通州话,就是高兴得要跳起来。
让马保瑞“跳脚高兴”的,不仅是村民都得到了实惠,还有公平公正的拆迁政策,以及透明公开的操作过程。“一把尺子量到底,你家几口人安排多少平方米,全上墙公布,谁都做不了假。”
在潞城镇拆迁指挥中心的电子大屏上,每个村的签约进展,哪家什么时候签约的,都一目了然。“为了尽可能照顾老百姓的需求,我们还注重拆迁政策的人性化。”潞城镇镇长吴孔安介绍,这次棚改拆迁充分尊重每家每户的选择权,期房、现房随便选,三处位置的安置房也随便选。
“我符合政策要求,政策符合我期望,所以签约很痛快。”9月15日启动签约的当天,马保瑞就签约了。“政策很明确,当 钉子户 占不到任何便宜,所以越早签越好。”
目前,潞城镇一期拆迁的1783户中有不少已经住进安置房。在紧邻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地的胡各庄新村,傍晚,落日的余晖映照着崭新的楼房,一些老人在楼下遛弯、聊天,空气中飘来阵阵饭菜的香味。
家住4号楼15层的彭启福老人是郝家府村人,是去年一期拆迁的。在外面租房1年后,今年8月刚搬进这里的新家。现在老两口住在这套101平方米的三居室里,客厅宽敞明亮,各式绿色植物、工艺品错落有致。
“以前在村里搬家,啥都舍不得扔,但这次上楼,家具全是新的。”彭启福说,**令他满意的是,儿子、闺女都住在同一个小区,小外孙经常跑过来蹭饭。
64岁的彭启福经历过3次拆迁,这次政策**好。上世纪90年代修六环路,拆房重建,自己还得贴一些钱。这一次,不仅分到了房,装修费村集体都给补几万。“要不是赶着这个机会,农民哪有能力改善住房条件呀。”
站在他家的阳台上,能看到在建的未来北京行政办公区工地。“市委市政府搬到家门口了,你想想,这位置,这感觉,别提了。”彭启福乐滋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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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10:31 -
152****3199 "从顺义区住建委获悉,位于天竺镇的杨二营村、二十里堡村、小王辛庄村以及南彩镇的河北村、杜刘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近日正式获批,天竺镇项目预计拆迁规模为22.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9.42亿元;南彩镇项目预计拆迁规模为61.7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3亿元,共涉及6600余人。天竺镇涉及改造住宅15.86万平方米,非宅6.54万平方米,涉及约825户、2548人;南彩镇涉及改造住宅43.93万平方米,非宅17.84万平方米,涉及约1913户、4066人,将于近期办理立项前期手续。北京建工地产公司与北京天竺房地产公司合作成立的建龙地产公司在顺利中标两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上,成功取得实施主体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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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10:28 -
136****2189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终能从征收方那里获得多少钱、多大房,进而判断在自己的房屋遭拆除后能够享有什么样的生活条件。那么,征收补偿协议中究竟有哪些内容属于“必备”的?对于一份由征收人员递到手中的协议文本,被征收人该如何判断是否合理合法呢?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又该注意哪些地方呢?
之前有当事人询问:“家里开始动迁,可是据已经签协议的人说协议上的内容很少,回迁时间、地点等都没有,因此一直没有签协议。可是家里经常没电,十几天前电表也“丢”了,幸亏电业局工作人员通情达理,在“丢”两次电表后把电线接在总线上,才保证我们的日常生活。唉,闹心啊,希望万典律师能够告诉我们这个拆迁协议应该怎么签。”
为了让各位被征收人对拆迁补偿协议有所了解,在此详细介绍:
协议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旦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征收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一定要慎重,想清楚再签字。
注意事项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
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协议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约定违约责任
为了以防万一,防止拆迁人不履行协议条款,我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尽早的履行协议。
(四)明确约定协议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是拿不到拆迁补偿款,一定要明确约定协议履行的程序,维护被拆迁人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 名,其分别为 (男)、 (女)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 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 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 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 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 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 元,乙方承诺将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 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年 月 日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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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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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应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以评估价格为依据进行补偿,但前提是评估报告的程序要合法,否则评估报告是不能做为补偿认定依据的。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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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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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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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2月27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4号 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第二条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条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第六条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 第七条申请机关对不准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和被执行人,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 第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条《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房屋拆迁裁决的,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精神办理。 第十一条**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