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死者有遗嘱的,继承首先应该按照遗嘱执行。所以父亲遗嘱给儿子房产,女儿就没有继承权了。遗嘱不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遗嘱需要符合以下的法律要件: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全部3个回答 >父亲遗嘱给儿子房产,女儿有房屋有没有继承权的?
142****9678 | 2019-11-23 1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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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208 父亲婚前房产,可以通过遗嘱全部给儿子
父亲婚后房产,默认一般是父亲遗产,可以通过遗嘱给儿子,另一半是配偶财产,怎么分配是配偶权利
父亲遗嘱只能处分自己财产,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处分其他人财产的内容无效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019-11-23 16:52:47 -
157****5857 这得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是一个人写的,那就只能处置自己的部分,另一个人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子仍然有继承权。
还有一种情况是遗嘱没有涉及全部的财产,遗嘱涉及的财产当然归女儿所有,但是遗嘱没有涉及的财产儿子就有继承权。 2019-11-23 16:52:42 -
136****3792 首先遗嘱如果有效 那女儿就无继承权了 除非女儿有法定需要照顾的情节。其次 还有一个情节要注意 一般人都不会想到 母亲已经过世 那么在她过世时 估计你们没有进行过遗产分割 按照年纪推断 房子和钱应该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里面其实是有一半是母亲的遗产 对于这部分 父亲 儿子 女儿都有继承权得 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 这一部分女儿是可以争取得 当然这只是指法律层面上 愿不愿争夺 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了 2019-11-23 16: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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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427 在你父亲的妻子(你的生母或者继母)死亡之前,你们是没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从法律上来说,你是有你继母的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019-11-23 16: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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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有没有养老送终,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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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完全一样的,如果说有什么差别那就是谁对父母尽得义务多,谁就可以适当多分,谁不尽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村里,你原来的一亩地赔偿的钱可以获得。你父母的地所补助的钱你是有权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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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奶奶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孙女有权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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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常要根据你公公本人来指定,但现在来说,应该是没有,因为那根本不是直系亲属,不在法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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