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房产信息系统建设,才能更加准确有效地因城施策,真正建立起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除实现登记信息联网、掌握基础信息外,还应加强基础信息的深度开发分析。各地在及时关注、观察和分析本地房地产市场销售和价格变化之外,还要重视并加强对动态统计信息的开发、分析及应用,使当下的调控和未来的长效机制更有针对性 据报道,自然资源部相关人士近日透露,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全面运行阶段。对此,有很多评论将其与房地产税出台、反腐败建设等结合起来,认为不动产信息联网是我国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基础。 自2016年9月30日京津等地启动楼市调控至今,已经有1年9个月的时间。很多城市采取了多种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控制房价过快上涨,防范泡沫和金融风险。一方面,调控措施取得了重大成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幅持续回落,房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特别是一线城市房价环比、同比整体上均呈回落态势;另一方面,大势变化的基础还不牢固,总体走势还时有反复,部分城市涨势控制不尽理想。对此,“五一”前后,住建部约谈了十几个城市的负责人。 在持续调控且措施不断强化的情况下,调控效果的起伏与不平衡,除了政策的滞后性外,可能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地刚需情况不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有异;二是各地对调控的态度及措施的力度不同,因而对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抑制程度也有差异。而且,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有一个共同原因,那就是对市场的供需状况缺乏准确的认识和把握,部分购房者的看涨预期推高了房地产市场热度。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强房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统计制度,提供更多更有用的即时信息和动态数据,才能更加准确有效地因城施策,使调控切实取得成果并得以巩固,真正建立起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实现全国各地的登记信息联网,正是这一系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需要看到的是,摸清各地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情况,仅靠对自然资源系统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还不够。因为这个系统一是未包括没有在市场上交易的房屋,如部分央产房;二是不包括仍然以租赁形式存在的城市住宅,如北京许多胡同内的老旧平房;三是不包括一些自搭自建的城市住宅。因此,自然资源系统需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在信息联网的同时,汇总所有的城镇地区住房信息。必要时,可开展地区住房普查,切实掌握本地存量房、在建房的规模、数量、类型、结构、使用年限等详情。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城市规划、人口规模结构,对房地产供需情况和行业发展前景作出精准分析和预测,进而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楼市政策。 房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自然有利于建立包括房地产税在内的长效机制,使以权谋房、权房交易等腐败行为浮出水面。同时,对于房地产税的研究,除了应充分考虑不动产登记反映住房现状外,还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就征税的理论依据、起点、标准等充分评估论证。 从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考虑,除了实现登记信息联网、掌握基础信息之外,还应加强基础信息的深度开发分析,找出相关规律和特点,如购房者的地域、年龄、职业等情况,分析调控政策对不同群体的影响。同时,各地在及时关注、观察和分析本地房地产市场的销售和价格变化之外,还要重视并加强对动态统计信息的开发、分析及应用,分析趋势变化中的结构性因素及特征,使当下的调控和未来的长效机制更有针对性,更能收到实效。
全部3个回答 >法院起泝房产退房费用多少?房产继承取消强制公证了已经落地
135****4214 | 2019-11-22 22:06:31-
133****5747 "
疯狂的地王模式仍然没有熄火的迹象。进入6月以来短短几日,一二线城市已经涌现12宗溢价率超过50%的高溢价地,包括7宗区域单价与总价地王。数据显示,截至6月13日,50个大城市合计土地出让金达到了8727.8亿元,同比上涨了47%,二线城市占据榜首。然而随着信贷等政策的收紧、房企融资成本上涨,以及楼市需求的前期透支,一场由地王引发的楼市陷阱似乎已经开始酝酿。
地王停不下来
从近日首开金茂联合体以64.1亿元拿下杭州市拱墅区宅地,再到电建金茂82.9亿元拿下深圳年度总价地王,地王节奏丝毫未放缓。
中原地产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50个大城市合计土地出让金截至6月13日达到了8727.8亿元,同比上涨了47%,二线城市占据榜首。苏州、南京、杭州、合肥地王频繁出现,成为2016年前6个月地王出现**频繁的区域。其中,6月已经出现12个地王,2016年开始的这一轮地王潮还在持续。
业内人士表示,5月更是堪称“地王月”,地王不仅仅出现在一线城市,更多地在二线城市出现。据不完全统计,5月单月出现了地王宗数高达69宗,其中有56宗地王出现在二线城市。而2016年前4个月只有117宗地王,5月一个月的地王数量刷新了土地市场的历史纪录。
整体看,二线城市成为2016年地王出现**多的区域,其中**主要集中在南京、苏州、合肥等城市,而这些城市恰好是房价上涨**迅速的城市。地价超过房价已经从2015年的一线城市开始蔓延到二线城市。
房企成本飙升“与土地成本一同上升的还有融资成本。”一位楼市观察人士表示,在过去一年,房地产政策宽松,上市企业融资资金成本大幅下调,也导致了很多企业在土地市场表现得更加激进。同时,地王蔓延导致市场全面高端化,以往的非豪宅区的区域将会供应大量的豪宅项目,对市场定价压力空前。
更值得关注的是,房企的银根正在紧缩。6月3日晚间,央行宣布,自7月15日起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的考核基数由考核期末一般存款时点数调整为考核期内一般存款日终余额的算术平均值。这意味着,银行每天存入央行的准备金和自有存款总额有了限制。商业银行原有的透支运作空间大大被压缩。在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的房价大涨,已被各界公认为货币现象的情况下,这一调整无异于釜底抽薪。
与此同时,此前不断刷新的低利率公司债将越来越罕见,**为宽松的融资窗口期或已过去。5月,A股市场上市房企公司债的票面利率为6.16%。相比4月增加了0.9个百分点,增幅为17%。观察今年1-5月公司债的票面利率,除2月略偏低外,其余月份总体上呈现利率上升态势,上市房企的直接融资成本也在加大。一些扩张较快的企业偿债压力和风险也开始被资本市场所关注。
地王陷阱下半年或爆发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地王”频出的结果就是一线城市、部分基本面较好的二线城市地价成本的大幅回升,这些城市的楼市也将面临投资风险,也就是未来这些“地王”项目在销售的时候势必会遇到问题,这也是当前上述城市房地产投资回升背后较大的投资“陷阱”。因此,当前一线城市、部分基本面较好的二线城市“地王”频出拉动房地产投资回升的现象,对于未来楼市平稳运行、房地产投资持续回升也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同时,由于2015年下半年以来大量需求透支,未来楼市需求持续释放仍然存在很大的变数。
政策方面,京沪深楼市政策已经从严调控了,其他城市比如南京、苏州等也面临调控进一步从严的风险。预计今年下半年上述城市将进入市场调整期,那么,届时一线城市、部分基本面较好的二线城市房地产销售回升的局面将就此而止。上述城市销售回升的背后也会面临短期内市场进入调整期的“陷阱”,上述基本面较好的城市仍然面临较大的销售压力。部分基本面不好的二线城市、大部分三四线城市面临更大的“去库存”压力。(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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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2:22:53 -
133****0201 "
29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2018年1月份300城市土地市场交易报告。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土地市场整体供应环比走低,成交量较上月缩水近半;整体均价环比小幅回落,住宅用地均价同比上扬;出让金较上月缩水过半。 具体来看,1月份,全国土地市场供应量环比走低,同比增加近四成,仅一线城市供应量环比增加;成交方面,整体成交量环比转跌,出让金总额较上月缩水过半,三四线城市均价同比降幅居前。 不过,分各类型城市来看,一线城市土地市场供求两端同比均涨,供应环比止跌回升,同比涨幅居各线城市首位;二线城市供地节奏放缓,均价同比涨幅较去年同期收窄,成交量及收金同环比双降;三四线城市供应量环比走低,成交面积同环比缩水,出让金环比下滑六成。 1月29日,广州南沙迎来年内首场土地拍卖,两宗分别位于东涌镇和灵山岛尖的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的方式出让,共收金55.22亿元。**终,越秀地产以**高限价369824万元竞得灵山岛尖2017NJY-12地块后,中海地产以总价182378万元、配建面积47700平方米、楼面价16549元/平方米拿下东涌村地块。 1月25日,北京土地市场出让3宗住宅地块,其中住宅部分要求全部建设成为共有产权房,合计可供应4500套共有产权房住宅。从**后出让结果来看,只有朝阳区一宗地块出让成功,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2宗地块同时流标。 针对北京土地市场开年后一日两宗地块同时流标的现象,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两宗地块起价过高,分别高达41.78亿元与50.58亿元,在当下这个时间,融资难度非常大。“**关键的是,**近各种渠道严查银行信托资金拐弯进入房地产,所以,大部分企业对于高投资额项目,相对谨慎”。 此前,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及,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类业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票市场、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从**近的地方两会以及一系列的调控内容看,预计北京市场在2018年依然是调控年,这种情况下,房企拿地开始谨慎是难免的”。张大伟表示,“尤其是共有产权房,很难出现90平方米别墅,这种情况下,货值远远不如限价商品房。从土地供应看,目前北京市场依然有多宗待售土地,例如限价商品房等,相比共有产权房,前者价值更高。” 张大伟指出,“随着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持续深入,2018年开年以来土地市场溢价率有明显降低,相比2017年25%的平均溢价率,2018年北京土地溢价率平均只有12%。”他认为,在严控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下,房企资金压力逐渐出现。“这种情况下,房企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虽然整体销售依然处于高位,但再拿地的资金压力逐渐增加,对非优质地块的积极性正在降低。” 25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沈阳、南京、杭州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土部同意。国土部要求,试点地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丰富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 不仅如此,国土部还要求试点城市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审批和监管程序,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有序可控。在此基础上,在试点过程中,推进集体租赁住房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张大伟表示,国土部鼓励集体用地建设租赁房,有利于提高用地指标紧张的城市加快租赁房源供应的可能性。“11个城市基本都属于二线城市,这些城市国有土地相对紧张,而部分区域存在的城中村等集体土地,如果部分进入租赁市场有利于房源供应,也有利于城中村改造。从长期来看,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更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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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2: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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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月24日发布《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房地产“五税”总收入17968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以“五税”加土地出让金的口径来计算,2018年,土地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1.0%,较2017年上升3.3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新高,贡献了超过一半的地方财政总收入。房地产税收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报告》介绍,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中有专门针对不动产而设置的税种,即房地产“五税”,分别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这五个税种涵盖了房地产开发交易的所有环节,是房地产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另外,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中也兼顾房地产类税收,因此与房地产相关的共有“七税”。根据《报告》,2018年,我国房地产“五税”总收入17968亿元,较2017年增长9.3%,自2015年增幅近15年以来首次转负后,连续三年保持正增长,与2017年同比增幅大致持平。2018年房地产“五税”收入创造了历史新高。《报告》指出,2018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7.0%,增幅小于房地产“五税”收入增幅。在房地产“五税”收入增幅自2009年明确开始下降之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幅仍保持震荡上行至2011年,随后便与房地产“五税”收入一起进入下行通道,逐步回落且趋于平稳,预计未来将震荡前行。《报告》提到,在“五税”中,2018年,房产税所占比重16.1%,较2017年上升0.3个百分点,达到了近九年来的新高。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占比均有所上升,它们分别达到31.9%和31.4%,是占比**多的两种税种。耕地占用税占比下降至7.3%,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比则较为稳定。关于房地产税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报告》指出,2018年,五类房地产税收总和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8.4%,比2017年上升0.4个百分点,比重创造了历史新高。虽然房地产税收收入从2015年以来有所反弹,但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趋于平稳,随着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地方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度将降低,预计2019年房地产税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将略有下降。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为6.5万亿元,较2017年增长25.0%。2002年以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大多数年份都保持正增长,仅出现4次负增长,《报告》认为,这4次负增长主要是受到我国宏观经济及房地产市场阶段性调整的影响。总体上来看,2002年以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增速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2018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保持正增长,但增幅较2017年明显回落。《报告》指出,2018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9.9%,比2017年上升3.6个百分点,仅比2010年**高增幅减少0.1个百分点。以“五税”加土地出让金的口径来计算,2018年,土地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1.0%,较2017年上升3.3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新高,贡献了超过一半的地方财政总收入。如果以“七税”口径计算,这一比值还会更高,说明土地财政收入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认为,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会有更多的新兴产业对地方财政做出贡献,并且“房住不炒”的指导方针下地市会回归理性。预计2019年在楼市与土地市场降温的趋势下,该比重将出现回落。《报告》还指出,土地财政对于中国经济长期平稳健康运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土地财政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也对房价的不断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报告》认为,一方面,弱化土地财政,将使中国经济和地方财政的结构得到优化;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发展周期决定了未来房地产市场难以像过去一样为地方财政带来源源不断且保持增长的收入,房地产市场将逐渐由增量市场转变为存量市场,土地财政不是长久之计。《报告》表示,地方政府在房地产政策调控上松绑需求迫切,本轮调控政策已见底。楼市不景气影响土地市场,地方政府渴望楼市松绑。2018年12月,菏泽、广州、珠海等地调控政策松绑。2019年1月,北京孙河预出让宅地取消限价。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预计2019年会有更多的城市在“房住不炒”的大前提下出现政策松动和微调。(中新经纬APP)(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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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2: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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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家庄市高新区管委会发布《石家庄高新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其中明确,随迁子女可在本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至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落实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政策 通过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与税务、金融、工商、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共享。 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该区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该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安排入学。 落实税收优惠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至按1. 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落实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供金融支持 引导、协调有关银行机构创新贷款方式, 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租赁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利用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将已竣工的库存商品住房转化为出租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 支持个人委托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 拓宽渠道建设租赁住房,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增加公租房实物配租供应。鼓励多主体供应租赁住房,鼓励个人依法依规出租自有住房,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市场租赁,逐步形成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 对新建并以自持物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自持租赁住房资产作担保,可享受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企业信用加分等鼓励政策。 扶持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开发企业合作,通过购买或租赁闲置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对入驻高新区的租赁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各类程序的办理。 来源:石家庄楼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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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广军:降房价先降地价 10万元北京房子6万土地成本中国社科院8日就《房地产蓝皮书》举行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研究员付广军在会上表示,降房价首先降地价。10万块钱北京的房子,6万块钱的土地成本,这只是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还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的税收,还不包括交易环节的契税,也就是说有70%是土地和税费。房地产开发商的毛利润也就10%,10万块钱就挣1万块钱。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土地,就是因为预期在上涨,卖早了就亏了。详文如下:付广军:非常感谢给我这次发言机会。我听了各位专家发言很受启发,我谈一下我对房地产情况的看法。第一,我赞同大多数专家的意见,房地产一定是要很强的区域性特点。我们讲中国的房地产首先要分清区域性特征,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四线城市是不一样的,因为房地产这个产品既然是有地,所谓不动产,不动产就是山东的房子搬不到北京来,因为房地产是和地结合在一起的,肯定有很强的区域性。所以进行房地产分析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去年房地产上涨主要是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包括安徽、合肥和南京,由于他们房价过快上涨,造成中国的房地产价格增长很快。实际上大多数三四线城市房价没有涨多少。付广军:我去年做调查,县城房子10年前是3200,10年以后是3800,基本上没有涨。再看一看土地成本,一线城市的土地成本,北京土地成本占房价的60%,而四线城市的土地成本只占到25%。也就是说房价上涨主要是地价上涨,我提出一个观点,降房价首先降地价。10万块钱北京的房子,6万块钱的土地成本,这只是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还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的税收,还不包括交易环节的契税,也就是说有70%是土地和税费。房地产开发商的毛利润也就10%,10万块钱就挣1万块钱。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土地,就是因为预期在上涨,卖早了就亏了。付广军:一线城市为什么房价高,从需求的角度讲,我们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但是为什么大家不往中小城市流动,而都到大城市呢?省会城市都往北上广深流动,三四线城市都往二线城市流动,因为就业机会多,到小城镇没有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有差距,所以人口都往大城市集中。如果不改变这种机制,大城市的人口流动还是会增长的,增加以后需求还是要往上涨的。所以有人说中国房子的自有化率非常高,达到87%甚至90%,但是自有化率在北京的“京漂”,房子在老家,没有在北京,大量的新城镇人口要买房。有的专家说要培育租赁市场,出租的人是谁?至少有两套才能出租,又得鼓励投资性购买。所以这些政策看得有道理,但真正分析起来还是有问题的。如果不鼓励投资怎么出租?而且大家看看北京的房价,租一套房子一千万的房子在市区,租金一年才十一二万,回报率只有1%,还不如利息。所以租房市场怎么培育,看起来是很美妙的,但实际上可行不可行还值得商榷。付广军:再讲一个问题,未来北京、上海、广东、深圳上海的房价问题,北京的房价能够稳定住,现在要搞雄安新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包括国企、研究机构要搬到雄安,当然雄安的房地产政策没有确定,有可能是租房。但是租房至少有一些人流动到那了,减少人口是抑制北京房价的主要因素。在座的各位都跑到雄安去了,我想北京的房价肯定会稳定,因为需求没有那么多了。现在不好预测,整个宏观政策不确定,这是关于房子的问题。付广军:另外讲一下税率问题。我给大家多讲一下,因为我是税务总局研究所的研究员。税务问题我们知道,中国的房地产有关税大概分三类,一种是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也就是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是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也就是它的纳税主体是企业,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以企业为纳税主体。二是房地产产品的税收,房地产不管是地产还是房产还是不动产,它是作为商品和这个商品有关的税收,包括开发环节,生产环节、交易环节、持有环节,以商品为载体的税收。三是财产税,也就是房地产税,持有环节的财产税。付广军:今天主要讲这个,因为大家议论比较多的就是财产税的问题。现在全国人大为什么又要出台卡在什么地方了?我们思考一下,国外都有房地产税,中国为什么不出台房地产税,中国现在是有房地产税的,是对有经营性质的,比如商业用房有房地产税,只是对居民住房没有房地产税。也就是说我们在保有环节对持有者没有交税,租赁者也是有税,租金的12%。但现在的房地产税是什么问题?中国的房地产和国外的房地产有区别,房子是建在地上的,刚才讲的一个是中国土地供应,还有房子是建在地上的建筑物,是分离的。我们原来房产证有两个,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在叫不动产证。什么区别?付广军:中国买房子相当于分两部分,我买地上建筑物,这个土地租了70年的使用权。这有什么区别?不动产分成两块,地上建筑物是有使用年限的,但是恰恰房产证上是永久产权,但哪个房子能使用70年?土地可以永久使用,但是土地是有限制的,是70年。如果收房产税还是地产税,还是房地产税。现在是房地产税。房产随着使用年限越多,折旧没有了,而且房屋使用权是有年限,到期还租不租。这样造成我们增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是什么概念。在法律上应该进行思考,到现在还没有形成共识,房地产税在法律上怎么讲,因为国外买房就是买地是一起的,中国是租地买房,这就是法律的问题。房地产税、房产税、地产税,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是什么关系?使用权和所有权,使用前是租,是出租人交还是承接人交,主体是谁?这些东西都要思考,但是我也说不好怎么做。希望在座的各位再进行研究,出出主意。我们的房地产未来走势,国有土地的制度如何改革,都面临着进行制度化的思考。我就说这些多,不对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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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强制执行的一个详细情况,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一、法院房产强制执行费用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一般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法律文书。(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五类情况,在这五种情况下,不同的主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不同的法律文书分别有不同的法定期限。1、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2、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3、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在3个月内提出。4、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年,计算方法与海关作为申请人时相同。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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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个法院收取诉讼费是有具体的标注的,刚才给你搜了一下,名字叫《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二、你说的情况属于涉及财产类案件:这是根据诉讼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的;三、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是累进算的。10000万元以下的,50元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1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0%+3800元2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9%+4800元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8%+6800元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7%+11800元2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6%+21800元2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5%+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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