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办理土地证的话,那么收费一般是申请表是10元一份,然后还有交易费,这个是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并且是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还有按0.5‰征收印花税。**后还要登记费这个是住宅每证80元,商用房及车库120元
全部5个回答 >房改房办土地证交多少钱?9月廊坊土地成交10宗土地收入不足3亿元
137****4739 | 2019-11-22 20: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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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近日北京地税联合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住建等部门推行“一窗办理”改革,将房屋交易全部业务纳入“一窗办理”,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签约、缴税、过户领证全流程“**多跑一次”。据了解,北京市地税局、住建委、规土委三家机构在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内设立“一窗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完成签约、缴税、过户等办理环节,取得房产证。据北京市地税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推行的“一窗办理”改革,将原先的“多部门多次办”变为“一窗式一次办”,将“多次提交材料”变为“只交一次材料”,将“每个部门都要跑”变为“**多跑一次”,极大便利了市场交易。改革推行后,截至5月4日共办结2450笔业务,其中2115笔实现了“一次上门,当场领证”,占比86.3%,显著缩短了纳税人办事时长。地税、规土两部门联办类业务的总办理时间由原先的至少2天缩短至30分钟;住建、地税、规土三部门联办类业务的总办理时间由原先的至少3天缩短至60分钟。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唐学军表示,下一步将推出更多便民办税措施,在缩时间、减环节、优流程等方面拿出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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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0:52:52 -
131****8472 " 记者陶阳报道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的模式,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不动产登记服务。”10月10日,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据了解,沈阳市将通过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不动产登记关系到千家万户,市民较为关注。目前,沈阳市承诺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与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在一小时内办结。为进一步推进便民化服务,沈阳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沈阳市将在明年实现房屋交易过户与相关业务联办。自来水、用电、煤气、广电、通信等公用事业单位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窗口人员,实现相关业务过(立)户与房屋交易过户联动办理。为避免办事群众多个窗口反复跑,《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等相关事项。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人工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窗口发放办理结果。对于以往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的“疑难杂症”,《征求意见稿》提出,对非公证类不动产继承登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公证部门购买审核服务或向律师事务所购买见证服务,由公证部门完成继承权审核工作,并出具不动产继承的审核意见(或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意见),自然资源部门依据相关意见办理继承登记。在此基础上,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审核(见证)工作中,按规定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另外,沈阳市还有望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开通不动产登记费和相关税收在线支付,方便办事人员缴纳;搭建市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不动产、户籍、营业执照、司法判决、婚姻登记等信息对接;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通过银行前台受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审核的方式,实现抵押登记、融资贷款等业务“一趟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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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0:52:48 -
157****7165 "王某想买套房子,几番寻找、比较之后,看中了刘某手里的一套二手房。经过协商,刘某以600万元的价格将该套二手房出售给王某,王某则支付购房款460万元作为**,后刘某当月即向王某交付了房屋钥匙。由于此前该房屋已被两次用于抵押,可在房屋交易中,刘某仅解除了该房产两处抵押登记中的一处,另一处抵押登记因债务始终无法清偿而未注销,结果抵押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随后查封了涉案房屋,**终导致刘某迟迟未能将房屋向王某过户。王某于是到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支付逾期过户违约金83万元。
法院认为,因刘某拖欠他人债务,导致房屋被查封,被禁止办理买卖、过户、转让等手续,王某要求过户的请求客观上不具备履行条件,法院难以支持。同时,刘某的违约行为导致王某未能取得产权证,应承担违约责任。**终法院判决刘某支付逾期过户违约金56万余元。
当前,二手房买卖可能存在权属争议,加之市场行情变化、参与者契约精神不足、逐利心理和法律知识欠缺等因素,容易成为纠纷的易发多发区。
法官提醒,购买二手房屋前,一定要核实房屋性质、权属和代理授权情况,提前防范风险。对房屋性质和权属,买受人可通过查询不动产信息后区分情况予以处理:不购买已被查封等不可交易的房屋,限制交易的房屋应在符合上市条件后购买,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应尽到善意注意义务,对于设定多重抵押的房产,应慎重签约。
卖方也应诚信守法,在合同签订前应如实告知房屋共有、抵押、购买资格等有关情况;在合同签订后,要依约及时履行合同,防止因违约可能导致的高昂诉讼成本和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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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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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北京二手房成交1.8万套,环比4月的1.36万套约上涨32%,同比2017年5月上涨约67.5%。1.8万套的签约量也创下了14个月以来的高值。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需要办理一系列的过户、审核等手续。为方便市民便利,近期北京宣布二手房自行成交的可网上申请购房资格审核,以此为契机,本期《家在996》我们来聊聊“如何选购二手房”。议题一:5月北京二手房成交数量和价格?成交量上市是否预示北京二手房市场开始回暖呢?2018年5月北京全市二手住宅共网签18096套,同比2017年5月上涨67.5%,环比2018年4月增长32.3%,这是2017年3月以后的首次同环比同步上涨,超过了去年4月的16.9万套,创下了14个月以来的新高。价格方面,5月北京二手住宅成交均价环比4月上涨了0.6%,涨幅较4月略微扩大了0.3个百分点,但绝对幅度并不大。与去年4月的**高点相比,5月北京二手住宅价格依然累计下降了17.6%。虽然5月北京二手住宅整体交易量的增长趋势明显,但月内的每日交易数据却有走低迹象。一方面,月初网签高于月中、月底的情况与以往每月月初**低、中下旬持续增加的趋势有所出入。另一方面,据研究机构统计显示,5月北京单日签单量有下行趋势,一定程度上说明北京二手住宅市场的回温已经走到尽头,继续升温的后劲恐怕已经不足,接下来北京二手房的交易量或许不会再有明显的增加。议题二:近期出台了哪些二手房交易方面的便民政策?4月22日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房屋交易流程的通知》,大幅压缩购房资格审核时限,取消房源核验和强制存量房资金监管。通知规定,购房资格审核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居民家庭申请购房资格审核,于申请日的下一工作日出具审核结果。5月初,北京地税联合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住建等部门推行“一窗办理”改革,将房屋交易全部业务纳入“一窗办理”,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签约、缴税、过户领证全流程“**多跑一次”。5月30日起,北京二手房自行成交的可网上申请购房资格审核,足不出户就能申请办理购房资格审核。5月15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的必要条件。从4月15日开始,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与中介签订合同。此次出台的新规对中介费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而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议题三:如何选择性价比高的二手房?地段好坏决定房屋的价值,可以尽量选择那些离车站、地铁较近,周边商业氛围较完善的区域。二手房相比新手房而言,在年限上是一个弱点,随着时间的流逝,房屋本身的耗损也会很严重,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尤其是对于看中一些偏老旧的小区而言,所以不仅自己要亲自仔细的查验房屋的质量,**好还要带上专业验房人员去检验。上世纪80年代期间的二手房普遍户型面积较小且通风采光也有其局限性,而上世纪90年代以后建成的房屋户型开始逐渐合理化。因此,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尽量选择自己更看中的那一方面,如首次置业者可以选择那些户型小、总价相对较低的二手房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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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请律师”活动咨询**多的是房产遗产几年前买的经适房现在卖家反悔不肯过户,怎么办?老人想把遗产只留给儿子不给儿媳,又该怎么办?3月26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如期举行,房产和财产问题依然是市民**关心的问题。当天参加活动的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不仅给咨询市民支招,对于他们一些不当的做法,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规避限购离了婚,卖房人却反悔了4年前,王先生、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根据政策,当时不能过户。夫妻俩押了几万元的尾款,准备等过户时再支付。2016年可以过户了,但南京出台限购政策,他们没有了购房资格。怎么办?夫妻俩当机立断办了离婚。婚离了,卖家却变卦不肯过户,提出房子不卖了。原来,4年前这套房子不到100万,现在已**到200万了,对方自然不肯卖了。为了维权,两人把卖方告上法院。法院判决4年前的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卖方不交付房产,需要补偿他们房产的增值部分。“但卖方根本没钱,后来协商把房子卖给我们,我们补他40万。”张女士告诉律师,对方还是不肯配合过户。“他要求我们必须先付40万,但我们担心钱给了,他反悔怎么办?”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明律师表示,4年前他们购买尚不能过户的经济适用房,确实不妥。“现在一般法院都会判购房合同无效,所以要维权就比较难。”而对于两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办理离婚,他同样不赞成。“你们讲起来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讲就是真离婚,双方的权益都没有保障。”陈明说。陈明给支招,将40万通过一个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保管,只要卖方配合过户,在拿到房产证当日,钱款从中间人直接转给卖方。如果找不到中间人,可去银行办理一个个人账户,将40万存入,请银行进行冻结。这就相当于让银行做了中间人。想把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儿媳,老人立遗嘱“我们辛苦攒的房子,能不能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周先生拿出一张遗嘱,希望把自己和妻子名下3套房产留给女儿一人,与女婿无关。“女儿太老实,我们想把房子留给她一个人。”周先生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合理。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李丹丹律师建议:“3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像您这样和老伴共同立遗嘱是没有问题的,但是3套房子价值较大,为了防止百年之后孩子继承不便,建议去公证一下这份遗嘱的效力。”“我想去遗嘱库立遗嘱,听说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但我老伴还没满60岁,怎么办?”周先生听说公证需要一笔费用,这样说。李丹丹表示,如果老两口分开,将自己名下可支配的房产份额立遗嘱也是可以的,不一定要一起。”李丹丹律师同时提醒,自书遗嘱、见证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还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强。刘女士想把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一个人。“儿媳是二婚的,我想把房子留给儿子。”陈明律师表示,这个想法完全可行。但在遗嘱中,一定要写明房子只给儿子一人,和媳妇无关,否则,继承来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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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步骤如下:夫妻房子被儿抵押肖女士夫妇二人退休前都是国企高管,有一儿一女。亲生儿子彭某是承包工程的,欠了一大笔工程款,为了还钱。他花190万伪造了父母死亡证明、姐姐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将父母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知道真相的妈妈不禁失声痛哭。这还不算完,彭某还把房子抵押了,而且还欠了别人510万元。不知情的肖女士心如刀绞,自己从小疼爱的儿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可是,还没有问明白怎么回事呢,彭某就失踪了。原来,彭某觉得事情解决不了了,就想一死了之,在卫生间点了炭火,虽然后来醒过来了,脚却动不了了。因为欠了巨额债务,儿子抵押了父母的房子,还烧炭自杀,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房屋继承过户如何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办理是一个很严谨的程序,彭某伪造死亡证明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行为,是违法的,本不应办理成功。公安机关和房屋管理部门对此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和责任。那么,除了死亡证明和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等手续外,房屋继承过户办理还需要什么其他手续和程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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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证流程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批准后,凭市**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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