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的房产公过户给子女,这属于直系亲属房产赠予。房屋赠与直系亲属四步走:(1)审核:审查受赠人是否有购房资格;(房管局)(2)公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且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不用公证)(3)交税:拿着公证书到地税局开免税证明(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可免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4)换新:交完税(契税3%、印花税0.05%)后到国土局换新房本;费用:公证费:评估价的2%;工本费:80元、贴花费:5元;
全部3个回答 >江西九江瑞昌房产证过户要多少钱?过户黄牛号20万?二手房交易别落入加塞陷阱
148****9575 | 2019-11-22 07:19:03-
136****4163 国庆期间,笔者回到老家(西北某三线城市),与业内人士交谈发现,不管是下属县市的居民,还是乡镇(村)村民,不少人非常向往城市。进城打工、进城陪读、进城养老或进城给子女带小孩等,近年来是普遍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群刚进入城市,租房是普遍选择。但是,凡在城市居住超过3年的,都会考虑告别租房,想方设法买房。一些高收入的人群买商品房,部分低收入人群买无房本的拆迁安置房,甚至小产权房等。据笔者了解,“扎根”城市是他们买房的主要诉求,高房价、高生活成本,这是他们选择买低成本安置房、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 像笔者老家这样的城市,人口不过200万,产业结构(以矿产资源、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为主)很传统,大多数老百姓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但很多人买房诉求还如此强烈,遑论东部、中部城市?由此,笔者想到,“租售并举”的住房新制度下,“先租后买”是理性的消费模式。问题是,借助政策扶持的租赁,这些新市民能稳定下来、安顿下来,但面对高房价和低支付能力,他们怎么实现买房诉求呢?购买无房本的拆迁安置房、小产权房等,貌似成为了“有产者”,但产权瑕疵将给未来产权功能带来很多障碍、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共有产权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从9月30日起,《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是“在本市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同时,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可见,共有产权住房重点满足“夹心层”、“新北京人”的住房需求。老百姓关心的公共服务享有、转让条件上,办法做了重大创新。首先,共有产权房属于产权类住房,落户、入学与普通商品房无差异,从而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家庭购买共有产权房后顾之忧;其次,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政府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 因此,从本质上讲,购房者拥有的共有产权住房,在权益上与商品住房无任何差异,不仅享有住房附属的基本服务,还能分享体现在房屋增值上的城市化红利、城市发展红利。与商品住房唯一的区别是,购房者以自己的支付能力,选择购买的产权部分,这才回归到了共有产权的本源。另外,产权份额划分上,既可以是5:5,也可以是6:4,还可以是3:7。这样,即便高房价,但折让地价,以项目开发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定房价,户型限制(90平方米以下户型至少占到70%)及产权共有等多方支持下,“夹心层”、“新市民”拥有产权住房的诉求可以实现。 显然,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是非常清晰的,这样就杜绝了过去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房模式下,因产权不清而导致的寻租行为等。产权清晰,有利于厘清保障和市场的关系。对于购房者来说,其所拥有的产权部分具有商品房的属性,购房者持有、交易、管理、处置和收益分配是自由的,这有利于房产自由流动和住房价值实现,激励“夹心层”、“新市民”为住房梦想而努力。更重要的是,土地让利、价格优惠、产权共有、份额灵活降低新市民成为“有产者”的门槛。因为,高房价的横亘下,“夹心层”、“新市民”从租房到买房的难度还是较大的。 北京住房供应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即大规模转向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未来5年北京将新建150万套住房,其中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分别建设50万套和25万套,合计占到住房总供应的50%。 同时,顺应回归居住属性的住房顶层设计,土地供应也将在“价高者得”的“招拍挂”模式上转型,从“夹心层”、“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需求、公共服务“落地”需求出发,从国有土地全民所有的公共属性出发,转向满足民生需求的供地新模式。由此,土地让利将是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的重要内容,也将对“夹心层”、“新市民”等住房需求形成可持续支撑。 共有产权房是租赁与交易的中间状态,打破产权价值0和1绝对分割状态,顺利衔接起了“从租到买”,本质上是“先买小房子,再买大房子”,这不仅是理性的购房行为,也顺应需求,丰富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而且,共有产权与培育租赁市场、“购租并举”本质上是相通的,即根据居民支付能力,通过“先租后买”、“先小后大”、“先上车后改善”,构建住房梯次和理性消费层次。因此,住建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指出这是制度创新,希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实际上,类似北京这种房价高、需求大以及“夹心层”、“新市民”住房需求亟待解决的城市还有很多;不仅东中部特大、超大城市如此,中西部(类似于笔者老家这样的三四线城市)中小城市也如此。 笔者认为,“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等住房供给侧的制度创新,除了顺应需求,丰富住房供应体系外,**重要的意义是,它们给新市民、非户籍人群“扎根”城市一个可观的预期、一个可以实现的梦想。那就是,不仅可以通过体面的、低成本的租房,在城市顺利安顿下来,还能够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成为城市的“有产者”。 “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预期到自己未来能实现安居,并“扎根”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才能安定,消费才会释放,个人和家庭的决策才不会“短期化”,整个社会才会更加稳定,内需社会也才能构建起来。
2019-11-22 07:33:15 -
154****3493 "
原标题 [“让中国多数家庭也住独栋房子”]
“有人说,欧美人居住的独栋房子我们是没有资格住的,这种想法相当糊涂,”上周六,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做客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分享“农地产权改革与城镇化模式选择”话题。他建议改革土地制度,调整城市规划思维,让中国多数家庭拥有独栋房。
“独栋房屋带来平和感、富足感”
党国英说,中国城市平均人口密度不高,但是居住区的人口密度高。城市规划一般将居住区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压在25%以下。“人口密度越高,对人身心健康负面影响就越大”,党国英说,人口密集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私密空间的压榨。
党国英认为,让大部分中国家庭拥有独栋房屋的社会意义重大。“拥有独栋房屋并对房基地拥有所有权的情形下,人们更易建立财产主人的心态,同时产生平和感、富足感。如果中国70%的家庭拥有带有一定面积院落的独栋房屋,社会心态将有显著不同”。
"
2019-11-22 07:33:11 -
131****0117 "
在贯彻“国五条”过程中,如何核实房屋原值,成为纳税人在卖房时是否要缴纳20%个税的焦点问题。昨天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已将“国五条”中卖房是否缴20%个税的执行裁量权下放至地方。昨天从基层税务部门获悉,目前尚未收到上海相关通知,因此各税务窗口仍按原有办法操作。
昨天有报道称,据国税部门人士透露,针对“国五条”的相关内容,税务总局应该不会再出台更细节的文件了。具体如何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这要看地方政府。该说法在网上迅速传播,被外界解读为国税总局已将卖房是否征20%个税的执行裁量权下放至地方。
不过,昨天就此询问本市及基层税务部门,均未获得明确答复。某区税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接到本市相关通知。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仍按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并实施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及的进行。
也就是说,能够确定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的,个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减除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纳税人若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计算。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摆在基层办税窗口的难题在于,如何界定纳税人是否能提供房屋原值。考虑到核查难度、成本投入等原因,以往在考量如何缴税时曾存在以纳税人选择为主的做法。如今,为了科学地就房屋原值进行核定,相关方面曾考虑建设一套系统来检查。不过,眼下在这方面尚无进展。
"
2019-11-22 07:33:09
-
答
-
答
" “有请律师”活动咨询**多的是房产遗产几年前买的经适房现在卖家反悔不肯过户,怎么办?老人想把遗产只留给儿子不给儿媳,又该怎么办?3月26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如期举行,房产和财产问题依然是市民**关心的问题。当天参加活动的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不仅给咨询市民支招,对于他们一些不当的做法,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规避限购离了婚,卖房人却反悔了4年前,王先生、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根据政策,当时不能过户。夫妻俩押了几万元的尾款,准备等过户时再支付。2016年可以过户了,但南京出台限购政策,他们没有了购房资格。怎么办?夫妻俩当机立断办了离婚。婚离了,卖家却变卦不肯过户,提出房子不卖了。原来,4年前这套房子不到100万,现在已**到200万了,对方自然不肯卖了。为了维权,两人把卖方告上法院。法院判决4年前的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卖方不交付房产,需要补偿他们房产的增值部分。“但卖方根本没钱,后来协商把房子卖给我们,我们补他40万。”张女士告诉律师,对方还是不肯配合过户。“他要求我们必须先付40万,但我们担心钱给了,他反悔怎么办?”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明律师表示,4年前他们购买尚不能过户的经济适用房,确实不妥。“现在一般法院都会判购房合同无效,所以要维权就比较难。”而对于两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办理离婚,他同样不赞成。“你们讲起来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讲就是真离婚,双方的权益都没有保障。”陈明说。陈明给支招,将40万通过一个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保管,只要卖方配合过户,在拿到房产证当日,钱款从中间人直接转给卖方。如果找不到中间人,可去银行办理一个个人账户,将40万存入,请银行进行冻结。这就相当于让银行做了中间人。想把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儿媳,老人立遗嘱“我们辛苦攒的房子,能不能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周先生拿出一张遗嘱,希望把自己和妻子名下3套房产留给女儿一人,与女婿无关。“女儿太老实,我们想把房子留给她一个人。”周先生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合理。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李丹丹律师建议:“3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像您这样和老伴共同立遗嘱是没有问题的,但是3套房子价值较大,为了防止百年之后孩子继承不便,建议去公证一下这份遗嘱的效力。”“我想去遗嘱库立遗嘱,听说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但我老伴还没满60岁,怎么办?”周先生听说公证需要一笔费用,这样说。李丹丹表示,如果老两口分开,将自己名下可支配的房产份额立遗嘱也是可以的,不一定要一起。”李丹丹律师同时提醒,自书遗嘱、见证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还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强。刘女士想把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一个人。“儿媳是二婚的,我想把房子留给儿子。”陈明律师表示,这个想法完全可行。但在遗嘱中,一定要写明房子只给儿子一人,和媳妇无关,否则,继承来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九江锦绣滨江房价比较低,在九江来说是比较便宜的房子,**相应也是比较低的,一般二十来万就可以。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二手房过户税费,依据交易双方的不同情况,具体税费明细如下:一、契税:1、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5%缴纳;3、以下情况按照3%缴纳:(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2)买方不是首次购房;(3)车库;(4)非普通住宅(商业用房);二、营业税: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5.55%缴纳营业税;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4、商铺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5.55%;三、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3、商铺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20%;四、其他费用相对较少:交易费:6元/平方*房屋平方数 ;工本费: 一个证件80元;共有权证20元/个;评估费:评估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贷款需要缴纳);抵押工本费:100元(银行贷款需要缴纳);购房证明:20元一份,一般需开3份;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过户指下面的递件程序后的话,**快十个工作日就能领到新房产证。递件后七个工作日就可以交税,交税当天可完税过户,完税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可领新证。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