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如何处罚?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议,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如何处罚?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追究治安管理处罚责任。
房产过户需要多少时间?试点网上业主大会
152****8757 | 2019-11-22 05:47:51-
148****9042 "卖家拖延过户 被告 买家打赢官司 获赔房屋卖主自称“怀疑银行同贷造假”,担心上当受骗,多次更改交易方式,频频反悔,构成违约,买家无奈将其告上法庭。东莞市第二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书》,卖家除向买家退还已付购房款60多万元外,还需支付违约金22万余元。目前,卖家已履行完毕。案情买方已让步同意付全款去年6月19日,毛先生将位于厚街镇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卖给符先生,总价111.88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书》,当天,符先生付给毛先生第一期转让款5万元。随后,符先生根据合同的约定,向银行申请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49万元。7月19日,银行出具了同意符先生按揭贷款的批复。8月11日,符先生、毛先生到银行核实贷款的审核情况。当天,符先生扣除按揭贷款的49万元后,将剩余的房款57.88万元付给毛先生。此后,符先生及涉案交易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毛先生,要求他办理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毛先生要求符先生提供银行同贷批复的原件交给自己持有,并要求加盖银行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办理第三方公证手续。符先生告诉毛先生银行表示无法完成这些操作,毛先生便以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由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称符先生的贷款“是个骗局”,要求符先生支付全部房款,称那样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反复交涉无果后,符先生作出让步,同意全部付清房款,并让毛先生指定银行,对这**后的49万元进行资金托管,从而在保证交易安全后,由托管银行将这笔钱付给毛先生。毛先生对此予以拒绝,并暗示符先生不接受他的要求可解除合同。去年10月8日,认为无法再做出让步的符先生向东莞市第二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法院判令毛先生退还他已支付的62.88万元,并按合同约定赔偿自己全部房款20%的违约金20多万元,同时解除合同。11月23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毛先生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符先生向他赔偿违约金。12月13日,在第二次开庭审理中,毛先生突然变更反诉诉请:不同意解除合同,撤回反诉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卖方出尔反尔构成违约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诚信履行。据法院调查,符先生提供的银行同贷批复真实,毛先生以未取得银行同贷批复为由拒绝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进行交易已构成违约。后在符先生积极与其协商的情况下,毛先生多次反悔,借称“维护自身交易安全”而反复违约,毫无履行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诚意。**终,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今年1月9日,毛先生已通过转账的方式将60多万元房款退还符先生,并付给符先生22万余元违约金。■庭审交锋买方:已付六成房款还不过户 卖方耍赖卖方: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不能被骗符先生称,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书》时,明确约定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交易环节及违约责任,房屋交易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若付清全款,万一中间过户出了问题,买房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了。符先生认为卖方在耍赖。毛先生则辩称,由于在交易过程中银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他认为其中有蹊跷,怀疑“银行同贷造假”,他的要求只是为了避免自己受骗。去年12月16日,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毛先生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毛先生称,在法官面前,双方的利益都能保证安全了,因此同意可以先办理过户,买房再付款。■法官说法交易人不能一味强调保障自身安全主审此案的市第二法院毛宇翔法官称,买方已支付六成房款,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仍同意继续交易,要求卖方先办理过户再支付剩余房款的做法是对双方交易风险的平衡,也体现了履约诚意。而卖方无视合同约定,多次拒绝买方提出的合理履约方案,既无交易诚信,也已构成违约。毛宇翔表示,任何交易都是存在风险的,双方应当诚信履约,通过细化交易流程、交易环节来将交易风险降到**低,而不是一味强调保障自身安全,却将对方置于远高于一般合理范围的交易风险之中。在不动产交易中,双方可通过分期付款,分环节、分阶段依次履行各自的义务,以**大程度地保证双方的交易安全,降低双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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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51:14 -
142****6874 "
为了4万元借款,南京一位八旬老人一步步落入骗子的圈套,不仅背负上高额债务,唯一的房产也被低价过户。南京玄武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案件涉及的一家金融公司以同样手段诈骗了多名受害人。经过近一年艰苦调查取证后,警方**近终于将这个“套路贷”诈骗团伙一网打尽。5月24日,该团伙1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通讯员 杨维斌 陈倩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陈勇 老人受骗报案借了6.3万元,“丢”了一套房2017年9月底,韶山路派出所接到当时78岁高龄的施老先生报警,称被人骗了82万元。民警了解到:不久前,施老先生准备将4件低价收购来的所谓古董拍卖,由于拍卖公司需要近4万元的宣传费、鉴定费,而他拿不出这笔钱,遂通过小区电线杆上的广告联系上小贷业务员倪某。在倪某的介绍下,老人来到了龙蟠路某金融公司,在经理霍某的安排下,从出资人李某处借得6.3万元,双方约定22天后还款8万元。李某又以帮其拍卖为由,要求老人补签一张3万元的欠条。此后,由于古董拍卖不成功,欠款还不上,倪某主动提出帮其与拍卖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并拿出一个李某的收藏品给老人,让其一并拍卖,李某以种种理由要求老人签下28万元的借条,并将房产抵押60万元。眼看着债务越来越高,施老先生只能同意办理“过户贷”先还债。倪某通过介绍人汪某找来周某,将施老先生的房产以过户方式借款82万元,扣除此前债务后,又继续收取施老先生古董拍卖的劳务费、场地费、接送费等,**终施老先生的银行卡里只剩5万元。一案牵出多案历时一年成功收网,16人被批捕就在民警展开调查时,施老先生突然来到派出所要求撤案。民警调查得知,倪某等人听说施老先生报案后,立即找上他承诺帮他拍卖古董。老人再次轻信了他们。施老先生被倪某等人带到某古玩店铺,将古董拿给“专家”鉴定,结果是这4件古董并不值钱,倪某等人反过来指责施老先生骗人。与此同时,民警发现,涉案公司在警方第一次检查后没过几天突然悄悄解散了。之后,派出所陆续接到多位市民报警,称在该公司进行无抵押小额贷款,被业务员要求缴纳金额不等的押金、保证金、手续费后,贷款迟迟不下发。民警发现,霍某名下的这家金融公司涉及多起诈骗案件。2018年5月23日,玄武警方对此事开展立案侦查。4月19日,警方一举抓获包括倪某、霍某、李某、周某在内的20名诈骗嫌疑人。在嫌疑人周某的家中,民警搜查出十几本不动产证。5月24日,倪某、霍某、李某、周某等16人因涉嫌诈骗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有两人被刑事拘留、两人被取保候审。警方提示“套路贷”案件目前有几种典型的犯罪手段:一是虚增债务,通过哄骗受害人签订远超实际债务金额的虚高借条;二是索要房产,在受害人被反复“榨取”后,嫌疑人便会将目标转向受害人的不动产,通过一系列操作,变卖受害人房产;三是催收债务,在受害人已经被“套牢”后,嫌疑人便会使用暴力或者“软暴力”,强迫或哄骗受害人不断按照嫌疑人的指示东拼西凑还“债”。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做大额财产处理时要多与家人商量,一旦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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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51:11 -
151****1884 "上周末,研究生毕业刚工作两年、还没有在北京获得购房资格的小陈,被从天而降的“馅饼”砸到了头——已经在北京做了五六年生意的**同学小王找到他,说拿到了一份“绝密”材料,想找几个老乡众筹,买“拆迁房”。
“现在低价买小平房,就能给咱们一个大两居!拿到就卖,咱们至少有3倍的利润!”小王给小陈发的一条条微信,都很有煽动力。
3倍利润?这样一张“大饼”诱惑力似乎难以抵挡。不过发现,所谓的“绝密”材料其实就是本市的棚改信息,很多涉及房源都不会真正拆迁,所谓的“3倍利润”也并不存在。
“拆迁”竟成二手房广告词
经得小王同意,小陈将那份“绝密”材料拍下来,转发给了。发现,这与此前本报曾经发布的2016年北京市棚改计划一样,只不过标题被换成了“拆迁计划”。
对很多二手房来说,一旦纳入拆迁计划,就会成为“香饽饽”。58同城网站上,如果以“拆迁”为关键词搜索北京房产,能搜出几十页新近更新的页面。这些很多人根本不会去住的小平房标注着“拆迁区”、“低总价”甚至“一夜暴富”等关键词。
在链家网站上,“准拆迁房”也是关键词之一。中关村区域一套位于科育小区、面积只有48.7平方米、建成于1976年的小两居,居然叫价到了650万元。“面临拆迁”这4个字直接写到了标题上,而每平方米13.35万元的单价,甚至已经超过了这区域中**贵豪宅——唐宁ONE(楼盘资料)中的**。
为什么会这么贵?“因为有拆迁预期,很多中介都会拿这一条作为卖点来吸引购房人。毕竟很多人都知道,拆掉小房就能用相对便宜的价钱,买个大房子。”一位业内人士说。
众筹买拆迁房不靠谱
从市重大办了解到,“棚改”和“拆迁”压根就是两码事,并不是所有涉及其中的房产都会被拆迁。
市重大项目办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棚改项目中有新增棚户区、平房修缮、危改等多种项目性质,每种性质对应的处理方案不完全一样。
“比如说,有些平房修缮项目,只是去加固这些房源。还有一些虽然标注着腾退,但其实是房源平移,将几个院落合并,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条件而已。并不是要连根拔起,让大家全都迁走。”西城区一位负责修缮平房的相关企业负责人说。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小陈参加了众筹,就有可能成为掏了几十万元、**后获得一间小平房部分产权的“房东”。如果不存在拆迁换楼房的事实,“3倍利润”也就成了镜花水月了。
真拆迁也未必能赚大钱
经过一轮调查,发现,一些不法中介为了促成交,用不切实际的“利润”忽悠购房人,这在平房区并不鲜见。
“您好,我这儿有一间磁器口六号地的房子,准拆迁区,房本13平方米,220万,您考虑吗?”
“现金补偿+楼房,每平方米能合到30万元左右,拆迁肯定是合适的。”一名中介说。
目前,东四三到八条、望坛地区、磁器口附近等地,都是盛传要拆迁的地区,也是中介集中销售小平房的区域。一位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启动拆迁之前,各区域都会直接发布暂停办理各项手续的公告。如果能买,这个区域就不会拆;如果已经确定要拆迁,也就不能办理各种产权交易、通过买房落户等手续。
业内人士告诉,目前棚改有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方案。如果走货币补偿,房主拿到的所有钱还没有“13平方米220万”这么高,那要买了这种房等着拆迁,那一定是亏的。
而另外一种则是给对接安置房。目前各区的对接安置房价格一般不超过每平方米2.2万元。测算,如果是13平方米的平房,拿到货币补偿之后,还能拿到购买一套50平方米左右一居室的购房资格,在缴纳定向安置房的房款之后,余款只有20万元。
“按照这些中介的算法,买了棚户区等拆迁的购房人,拿到的一居室只有卖到每平方米7.4万元,才可能实现。但这又怎么可能呢?”这位业内人士说。
注意到,就算是按照**高价计算,这些定向安置区域周边的商品房售价大约为每平方米5万元,如果再算上卖二手房时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购买这种平房等拆迁的收益,甚至还不如买个新小区的商品房高。
市重大办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市民,“棚改”不等同于“拆迁”,已经公布拆迁、回迁的区域都已经办理完了各种手续,交易环节都已经被临时冻结了。
买房买房;黎民共想;安居乐业;国泰安康。亲们打开手机微信扫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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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51:08 -
154****6440 "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近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出台《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服务窗口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升级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体验,为企业群众提供房产过户“六个一”服务。 “六个一”服务是指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企业群众只需进一个门,在同一窗口,交一套材料,用一个环节,跑一次路,花费**多一天时间,就可以办完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缴税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全过程手续。自2018年4月北京市推出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服务以来,原有综合窗口数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目前,北京市综合窗口数量已扩充至182个,较措施实施前增加3倍多。在去年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时间减为1个至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此次进一步加大时限压缩力度,明确所有房屋转移登记业务,只要企业群众自愿申请通过综合窗口办理房产过户的,全部为当日办结。另外,在以往“一窗办理”中,企业群众在受理窗口完成所有手续办理后还需要去缴费领证窗口申领不动产权证,增加了办事环节。此次通知明确,“一窗办理”所有手续全部在综合窗口一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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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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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业主大会决议生效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要大会是在持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一般决定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经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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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大会是比较好的,因为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大家一起商量对策,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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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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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解答: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