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是为了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和成立业主委员会做准备工作的,筹备组一般可有社居委(街道)一名,建设单位一名,再加几名业主即可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在召开业主大会之前,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拟定相关条约草案。等到首次业主大会成立,筹备组自行解散。具体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请查阅当地房产局物业办(或所属区域小区办)相关文件。
全部3个回答 >业主大会筹备组如何成立?
152****4416 | 2012-12-20 17:45:39-
131****4496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2012-12-20 17: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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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没有规定不允许,对于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筹备组成员符合业委会成员的条件。另外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二○一○年三月二日出台的《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有明确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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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如何处罚?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议,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如何处罚?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追究治安管理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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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进入业主委员会是常规操作。筹备组负责前期工作,确保业主委员会顺利成立。这对我们购房者来说,保障是权益、提升居住体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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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如下所述:物业小区管理申请满足下述要求中的一个:业主5人以上的联名,可以书面向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建立第一个业主会议筹备组,并成立第一个业主委员会;该物业的建筑面积已交付超过50%;该物业的建筑面积已交付至30%以上且不足50%,已使用一年以上的,预备小组办公室成立,街道办收到申请后,将书面批准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组的筹备工作:筹备组成立后,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应告知建筑公司或物业公司所有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电话号码等材料,在15天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上述信息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天内提交给筹备小组。除了上述所说的外,还有筹备小组的后续开展工作,要通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做好筹备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