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注册号:****所在地:上海市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李德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登记机关: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426号-3室法定代表人:李德伟成立时间:2004-11-30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333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426号-3室
全部4个回答 >久阳滨江产权多少年?70年产权房子到期了咋办?看看政协委员怎么说
155****8706 | 2019-11-22 05:35:51-
158****3231 "共有产权房是近段时间行业热议的高频词。
日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顾名思义,共有产权住房就是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有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所以,刚需房受到的冲击或许会比较明显。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实际上,共有产权房并不是新名词。早在2007年,江苏淮安首次试点共有产权住房,2010年上海推出共有产权保障房试点,实行住房和经济“双困”标准。201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作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2016年上海推出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顾云昌表示,实际上共有产权房是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升,是政策不断完善的过程,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畴。
“相比传统的保障房开发,共有产权房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居理新房数据研究院主任阳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首先,政府的出资显性化,严格限制了“投机”性需求,同时也淡化了保障性住房开支,有助于改善地方政府的现金流量,让地方资金转起来;另外,本质是为有合理购房需求的居民提供购房杠杆,提供了一种事实上的住房资金支持。
阳洋补充道,从当前形势看,北京推广共有产权房是极为适合的。在北京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之下,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一般可以交由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解决,高收入居民能够负担商品房房价,然而还有部分居民既无法负担商品房,又无资格申请公租房。一线城市居民中,这种“中间层”恰恰是规模**为庞大的群体;这些居民不仅需要居住权,也需要置业权,因此一线城市在近期是极有可能相继推出共有产权政策。
关于共有产权房的定价问题,中信证券研究指出,共有产权住房当前还存在试点城市偏少,覆盖人群过窄的问题,未来共有产权房完全有可能更加贴近“中间层”居民的需要。同时,如果把定价权完全给政府,则可能会产生制度运行效率不够,但把定价权完全给开发企业,就会形成定价合理性问题和共有产权房源选择问题。
刚需型商品房或受冲击
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目前北京的主要政策性住房为经济适用房(66.2万套存量),两限房(12.9万套存量)、自住型商品房(10万套存量)。2017~2021年预计供应25万套自住型商品房,这些都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的办法执行,到2021年预计北京全部存量为90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占比2.8%。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自住房供应以来 ,北京合计出让了80宗(含)或者全为自住房的住宅土地,合计供应了自住房面积达到了703万平方米,大约能够建成8万套价格明显低于北京商品房住宅价格的带保障属性的自住房。
对于共有产权房带来的影响,房企也有不同的看法。
远洋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李明表示,政策的出发点是解决刚性住房需求的难题,产权从设计时就是清晰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样,抓住了产权清晰这一根本,便于未来长效机制的对接。
雅居乐集团北京区域营销总监何斌则表示,共有产权房的概念需要很多后续的政策支持才能有意义,比如不动产登记手续,周边教育资源的分配政策等。
那么,共有产权房是否会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刚需型商品房价格下降、高端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两极分化现象?
何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目前并不能作出这样的判断,短期内共有产权房对购房者决策影响不大,因为有资格、买得起的人依然会考虑私有房产,共有产权房针对的是没有资格和买不起的一部分人群,但是如果后期支持政策落地,可能会有一部分刚需被引导进入共有市场。
保利投顾研究院表示,共有产权覆盖人群本身购买力更趋近于二手房市场,假如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能有效落地,将消化了大量的购房需求,预计其分流存量房市场购买力作用更大,而新建商品房市场将目标人群转向改善人群的高端化趋势将加大。
何斌进一步表示,整体看来,共有产权房相关办法只是楼市整体调控的一个环节而已,但是综合起来看影响深远,所以近期企业都在从战略上进行调整,试图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转型成为城市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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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38:10 -
136****8132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将于9月30日实施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办法》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一是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确保政策有效衔接。二是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完善。三是关于东城、西城等区房源。对此,《办法》第五条规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城、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四是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对此,专家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专家对北京市共有产权政策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增加了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提高住房自有自住比率;与公租房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提高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清晰”的特点,也为家庭持续增持产权份额提供了空间和路径,有助于鼓励家庭通过自身努力逐步积累财富,避免福利陷阱;“责权明晰”的特点,对家庭是否具有转售、转租权利,以及如何分配由此产生的收益做出了清晰界定,压缩了寻租空间,改善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体现了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的有机统一。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三位一体”,使得共有产权住房在制度上具有了早期的保障性住房所没有的禀赋。其财产属性为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运作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从政府的角度看,共有产权房除了行政手段管理,还可以通过民法手段管理,更便于贯彻落实共有产权房**基本的功能——保障居住。归根结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三位一体”的根本还是其居住(社会)属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认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是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是适应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在全国起到了带头引领作用。政策中提出,在兼顾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应要不少于30%,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对于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统筹各类销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规范统一,住房制度也更加简洁明晰。政策明确了政府与购房家庭所持份额,对政府与购房家庭的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购房家庭之间是双向选择,可自由退出,政策弹性高,可操作性强。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职住平衡,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以区为单位优先当地户籍、就地就业的人员购买,实现了就近居住,有利于职住均衡的实现,进而有利于北京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准入条件更加严格,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有利于解决住房民生问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推进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应该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许多的创新点。它兼顾了公平、特别仍然突出以保障为主,而且从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质同权的创新,房屋的质量、环境、以及将来物业费的缴纳等等,各个方面都透露出同质同权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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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38:07 -
153****8790 "
3·30房产新政之后,深圳房价暴涨,出现卖家违约潮。7月19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名违约卖家按照合同成交价格20%赔偿买家,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由于法院在违约赔偿比例上具有自由裁量权,早前的违约赔偿极少被顶格判处20%。此番顶格判赔被认为可能成为法院处理该类案件的一个风向标。
房屋市场价飙涨 卖家要求解约
涉事房产位于深圳坂田上品雅园,房屋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买卖双方于今年3月14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为220万。
合同成交当日,买家支付了10万元定金,并在3月30日办理资金监管,监管金额为49万元。4月20日,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
然而,3月30日房地产新政调整,深圳房价暴涨,进入4月,该房产市场价远远超过了合同签订之日的价格。代理此案的周争锋律师介绍说,根据今年6月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该套房产市场价到了280万。
4月22日,卖家发出解约通知书,理由是“涉案房产存在口头租约,租客不同意提前搬迁,并主张优先购买权”。据了解,目前通行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都明确约定卖家要保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在交楼前解除合同。
5月5日,买家将卖家诉上法庭。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双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卖家要保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保证交楼前解除租赁合同,卖家现在又以承租人拒绝解除合同等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已经构成违约。
由于该房产存在其他纠纷,继续履行合约强制过户的条件已不存在。因而一审法院支持按照合同成交价的20%来承担违约责任,卖家被判返还10万元定金,赔偿违约金44万元。同时案件中4600元受理费以及3220元保全费也均由违约方承担。
顶格判赔或成风向标
深圳多名房地产律师都告诉南都,目前二手房交易合同中违约金一般为双倍定金或合同成交价格的20%。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违约金赔偿比例具有自由裁量权,通常比例在成交价的10%,多的时候到15%,极少能到20%。
而南都也获悉,在今年的违约潮中,深圳多名卷入二手房交易诉讼纠纷的买家还组团前往法院,希望法院能按20%支持违约赔偿,以增加卖家的违约成本。
周争锋介绍说,3·30新政之后的违约潮案件,目前大多并未判决。他认为,龙岗法院对于该案的判决可能成为此番违约潮中法院判决的一个风向标。
此案为何顶格判赔,周争锋认为原因之一是卖家违约性质较为恶劣。据介绍,诉讼后,买家要求卖家配合解除资金监管。如果卖家不配合,这49万元将冻结长达6个月,买家会遭受更大损失。但卖家一直不愿意配合,并以此要挟买家,希望买家接受双倍违约金调解结案,性质较为恶劣。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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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38:03 -
136****2041 "共有产权、长租公寓、租购同权……房子留住年轻人28岁的陈玉峰**近开始琢磨买房的事儿。因为,他成了“新北京人”。4月初,北京市新出台的“共有产权房”政策中,有了专门配给“新北京人”的房源。几乎在同一时间,石家庄小伙儿秦俭和爱人“摇上”了燕保·高米店家园的公租房。如今,他们已告别了合租生涯,有了自己的50多平方米。虽然是租的,但是有了独立的空间,再也不用担心房东随意涨价,或是在一个偌大的城市辗转流离。类似的变化也在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发生。虽然房价依然冰冷,但这些城市的温度却在增加。2017年4月10日,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高米店家园两个公租房项目启动现场登记。据悉,这是新北京人首批专项配租项目。现场登记人数近千。其中,燕保·马泉营家园可配租房源共计300套,燕保·高米店家园公租房项目可配租房源共计100套,两个项目各30%面向具有稳定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房源建筑面积58.10平方米-61.95平方米,套租金大约在2000元—2400元之间。图为2017年4月11日,北京,在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现场排队办理公租房登记的队伍。图片来源:视觉中国5年来,政府调控楼市的思路一直在变,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条主线却日渐清晰。今年3月,北京推出“3·17”新政——“史上**严”的限购政策。多地随后响应,抑制住房市场过度投机的战役全面打响。与此同时,租房市场的规范发展也在提速。今年5月,住建部向社会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7月,上海从供给端发力,公开出让位于浦东新区张江南区和嘉定区嘉定新城两幅租赁住房用地,提供1897套房源,明确“只租不售”。广州明确保障“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租房市场的变化,让年轻人看到希望。长租公寓把出租房进行改造,让年轻人可以住在相对稳定并有时尚感的公寓里。成都的张励凡说,“以前房租都是押一付三,现在有的公寓可以月付,帮年轻人减压。”在北京5年,陈玉峰搬了3次家,现在他也住进了长租公寓。“合同里不会藏猫腻,而且装修环境比较好,省心。”怎么能让年轻人在租房上负担小一点、保障多一些?一些城市不仅出台政策,甚至给出了真金白银。2016年,深圳市面向落户本市的归国留学人员提供租房和生活补贴。陈漫(化名)和男友开始心动。回国后,他们在深圳市罗湖区租了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3500元。有了政府补贴,房租不会成为太大压力。建设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政策接踵而来。8月,国家确定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并制定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这意味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可以入市,可租房源的供应有望大幅增长。虽然政策的见效、租赁住房供应的增加,还有待时日,但一些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年轻人已经开始憧憬。“不管是租购同权、还是共有产权,都需要更多的细化和保障”,在北京学习工作十多年的付强,期待这些实惠,能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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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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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房地产市场调控,税收一直是“利器”之一。除了房产税,空置税也越来越引起市场的关注。 据海外媒体报道,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日前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正在考虑对空置房屋征收空置税,此举或可刺激开发商释放手中已经建成却尚未发售的住房。消息指出,截至去年底香港私人发展商手上有约9500个单位已建成但未发售。不过,香港住宅的空置率仅为3%,属于较低水平,因此制定政策时要锁定“目标”。 目前,香港楼市依旧高烧不退。美联物业公布的香港房价走势图显示,今年2月以实用面积计算的平均呎价为12644港元,继续创下新高。另据美联物业房地产数据及研究中心综合土地注册处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8日,今年以来香港二手住宅注册量已突破万宗,达到10245宗,逼近去年首季10261宗的水平;涉及金额已达799亿港元,比起去年首季681.2亿元更高出约17.3%,创下近7年来同期**高。 从目前情况来看,香港的空置税或针对新房市场。不过,有分析人士表示,虽然空置税可以令住宅单位供应增加,但实际操作困难,特别是要过发展商的一关不容易。美联物业住宅部行政总裁布少明表示,香港征收空置税的做法成效存疑,反映香港住屋空置情况的**佳数据莫过于空置率,但目前香港住宅的空置率较低,反映出问题并非严重。即使将9500个未售出的私人住宅单位加到其中,整体空置率也不会大幅提升。事实上,以如今发展商的推盘速度,相信这批未售单位距离推售日期已不远,可见征收空置税并不是必要选项,对增加住宅供应的作用也有限。 无独有偶,同样是房价高涨,加拿大的温哥华不久前就颁布了征收房屋空置税。 尽管加拿大官方机构早已对房价过高发出警示,但温哥华楼市依旧火 爆。今年2月,大温哥华地区房屋均价为107.18万加元(约合526万人民币),环比上月增长1.4%,同比去年上涨16.9%,温哥华地区的房价也是加拿大“之冠”。早在2016年8月,温哥华所在的BC省政府向海外投 资者征收15%的投机税。也是在那个时候,温哥华就着手准备征收房屋空置税。 据悉,截至3月5日的申报期限,温哥华市政府公布数据显示,全市共有183911户家庭的房产申报为“居住”状态,未在3月5日前申报的大温哥华地区房屋有8500套,都将被视为空置房,需缴纳房产价值的1%作为房屋空置税。 据悉,空置税旨在使空置和未充分利用的房屋得以有效利用,供在温哥华当地生活和工作的人士租住。对于非空置物业的设定标准,包括在该年度的至少6个月被注册业主、其家人或朋友用作主要居所的房屋;在该年度的至少6个月被租用,且每次的租期为连续30天或以上的房屋等。 有在温哥华投 资房产的黄先生告诉证券时报,其实当地大部分物业都无需缴纳空置税。“之前有当地的服务中介告诉我,可以把房子交给当地的民宿,希望以此绕过空置税。”黄先生如是说。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对于内地房地产市场而言,空置税也可以列为后续房产税等税收调控的思考方向,但如何设定空置房屋以及如何推进等问题依旧有难度,还需要严格论证,但也从另一层面说明现在市场都在关注购房后的持有成本问题,对购房者来说也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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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问题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这实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房子,它是公民**重要的个人财产之一。按理说,只要这个房子不倒,我对这个房子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土地的**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房子非常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着矛盾。 有专家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我个人认为,这三种方式都有不尽人意之处。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实质上是加重购房的负担。当下,用来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高价“拍”来的。消费者化高价不仅买下了房子,还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后,房子好好的,又让他们重新再买一次“土地使用权”。购房者反复掏钱,必有另一个主体反复受益,这种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和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种方法,总让人感觉难以实现。一个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个人建筑,这么大的规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时,这些人将上哪儿去住,即使能办到,工作量之大不亚于迁移一个城市,将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冲击?举个例子说。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数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说也有上百万。如果按这个办法实行,10年间要让这上百万的人离开原来的家,重新找住所,社会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写字楼什么的,政府又哪来这么多资金进行收回? 总之,笔者对专家的建议是不敢苟同的。但是,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这终究是一个问题,必须进行解决。依笔者之见,那就修改一下法律,去掉这个70年。规定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终于房子的使用寿命。也就是说,只要房子不倒,土地使用权就不会过期,当然土地仍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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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贷款广告信息近日在朋友圈引起热议,该广告称“招商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年限长,利率低,申请方便,**重要可以二押,即使目前房子还在按 揭,也可以贷出**的部分。”对此,招行上海分行回应称:“我行严格控制有房就贷产品用途,贷款资金仅可作为生意经营、消费使用,不可用于房产资金垫付。 上海市目前允许房地产设定多个抵押权人,我行通过多种手段,严格限制房产价值及综合抵押率。”据了解,招行在北京地区并没推出这一业务。只要在上海有房就能申请贷款在上海,招行推出“有房就贷”产品,只要客户在上海地区有房,无论是贷款已结清还是仍在贷款中,都有适合的贷款产品可供申请。该产品主要针对上班族与小微业主,抵押额**高2000万,贷款月供计算期**长可至20年,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定制还款计划。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究竟还能贷出多少钱呢?举例来说,5年前,客户贷款200万买一处价值400万的房产,现在这处房产已经**到1000万,而客户 还有150万贷款余额没还完,又急需用钱消费。这时,用这一房产可再次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理论上可以新贷出的额度应该是房产现在估值的八成左右减去没结 清的贷款。一般估值相当于市价的七成,所以这一案例中,新增加的额度大约是560万减去150万,差不多是410万元。当然,**终银行审批的额度还与申请 人的收入有关,一般要求月收入要大于月还款额的2倍。房产“二押”只能用于消费或经营当下房价狂飙,楼市疯涨,很多人都想方设法找钱炒房。部分市民甚至打起了银行“房抵贷”业务的主意,想借此筹集**资金。所谓“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关系人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只不过,有些银行只接受结清按揭 贷款的房产,有些银行可以接受未结清贷款的房产,这就是所谓“二押”,银行普遍只接受在本行首次抵押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新增贷款。有些银行只接受有房 产证的现房,也有银行可接受本行合作按揭项目的期房做抵押,但贷款额度在房产证下来前会有限制。多家银行的有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不论房产以何种方式抵押,这种抵押贷款只能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绝不能用于炒房、炒股。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都 要填写贷款用途,还要提交能证明用途的合同、发票等材料。银监会还规定,发放的消费贷款如果金额超过30万元,不能直接打到贷款人的账户,而是采取受托支 付形式,打到用途有关的账户。比如,申请装修的贷款,直接打到装修公司的账户;申请旅游的直接进入旅行社账户。有中介违规操作玩起“房抵贷”不过楼市的火爆让很多人想方设法绕开监管要求,希望用消费贷款来筹集自己的**资金。一些中介机构也做起了这种违规生意。一家贷款中介机构的客户经理 张先生告诉北青报,没有还完贷款的房产的确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只要有房产证就行。他还告诉北青报,贷款不能直接打到贷款人的个人账户,需要先到一 个第三方账户过渡一下,一般都包装成买红木家具、珠宝、装修等,钱先打到这些地方,再转回来。2014年,为防止贷款资金进入投资领域,北京银监局专门发文要求,个人消费贷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内。这意味着,向北京地区的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不论你的抵押房产估值多高,也不论你的个人收入多高,**多也就只能贷款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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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1、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2、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二、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房屋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律规定,商品买入后就拥有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尽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并非令人难以接受,毕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如果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权也就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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