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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4个回答 >怎样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吗?
157****1403 | 2019-11-21 0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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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471 需要当事人是本村农业户籍,到户籍所属村委会申请家庭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2019-11-21 08:10:24 -
145****0618 农村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但是必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可以申请);
2、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2019-11-21 08:10:18 -
148****5111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原则上应集中到新村聚居点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二)属在籍农村户口,确无住房或者住房拥挤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四)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占地建造个人住宅:
1、住房宅基地已达到规定标准的;
2、户口不在申请用地所在地的农村村民;
3、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019-11-21 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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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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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宅基地,得是村里人,一户只能申请一块,面积不能超标,要符合规划,不能有其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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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农村宅基地申请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比如申请人得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还不能转让或出租。这些条件好像是为了保证农民的基本居住需求,防止土地资源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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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不存在过户,就是县政府批准。把家庭延续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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