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梅某为盛某的母亲,双方共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居住。今年,梅某查出得了癌症,需要大笔钱款治病,于是找盛某商量卖掉该房屋,至郊区买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屋,用差价治病,但是遭到了盛某的拒绝,无奈之下,梅某将盛某诉至法院,要求出售该房屋。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解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没有约定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也就是说,梅某因需要钱治病来挽回自己的生命这种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房屋的,法律规定是可以分割的,因此对盛某造成损害的,需要给予补偿。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全部3个回答 >共同共有房产如何分割?共有人应怎么分割共有财产??
148****1965 | 2019-11-20 19:46:02-
149****1425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 就是共同共有 夫妻 就是共有关系
继承开始后财产分割前继承人对财产的共有就是共同共有 各个继承人之间就是共有关系
但一句法律的规定 共有财产一般不可以请求分割的 除非特殊情况 例如 夫妻一方得了重病 另一方不履行赡养的义务 则生病的一方可以强求分割共有财产 此时他们的夫妻关系还存在 但是没有共有关系了 2019-11-20 19:46:32 -
134****0346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没有约定是何种共有的,《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相抵触,以《物权法》第103条为准,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的外,视为按份共有。根据民通意见第90条,第91条和物权法第10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91条:“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 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物权法第100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2019-11-20 19:46:28 -
134****4677 可以协议分割住房产权,如竞价,或卖掉住房分钱等,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11-20 19: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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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共有财产分割答
不用...可以户凸分解...按比例分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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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共有财产的分割答
是的,小孩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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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意,共有产权就是:一个不动产(例如一套房产)其产权有几个人共同拥有。一般情况下这套房产的共同拥有人是家庭的其他成员。为了避免纠纷,在房产登记时,要详细约定各个权利人的产权份额。例如:张三 70%;顾建 15%;王慧15%;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出现纠纷,也能够非常明白地理清房屋产权的份额。不动产在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比例的,共有人可以协商一致后,去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份额备注。这样解释比较简单,容易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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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房屋产权分割有哪些方式呢?一般而言,房屋产权分割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分割,另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裁判分割。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是指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裁判分割 裁判分割一般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分割,分为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折价分割三种。 实物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的一种方式。如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变价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折价分割是指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财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财产,首先要评估共有财产的价值,**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财产。 在实践中,折价分割的方法多用于产权证上有除夫妻之外的第三方的名字时,这时法院一般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而是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产权分割后,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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