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有产权的,它和商铺、办公用房,都被称为“非住宅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有少数是50年)。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可以买卖,能办产权,也能办国土证。同样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再说没有产权的,一般来讲,这些没有产权,不能办理产权的车位,都是政府强制开发商修的人防工程。平时政府不管,到了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比如打仗或躲避灾难),这时政府有权力无条件强制征用和使用这些人防工程。有很多开发商把这些人防工程弄成车位来卖。他们声称是没有产权,但可以双方签合同(一般是签协议),一样的可以卖给业主,同时还可以把办产权的几千块钱省下来。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只不过往往开发商把有一点没说清楚。那就是给业主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协议,而是长期租赁协议。因为这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有使用权。而在理论上又是政府的,在平时政府不会干涉开发商的使用,但开发商绝对不敢拿出来卖。国家有一个政策,好像是允许开发商把这些车位出租,但租期不能超过十年。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一般会写明,这是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就是他们说的购买车位的房款。),超过十年之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用再交租赁费用了。并且业主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全部4个回答 >车位产权如何查询?车位产权没办证能不能查到啊?
158****4814 | 2019-11-19 16:42:36-
135****7633 目前,小区停车位主要有4种:地下产权车位、地下人防车位、地面规划车位、地上临时车位。
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有效的,应受到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物权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2019-11-19 16:43:12 -
141****3610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2019-11-19 16:43:06 -
131****2476 一般来说,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物权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2019-11-19 16:43:03 -
156****2981
如果是合同备案表丢了,没有关系。因为签了购房合同后,会给你备案,备案实际上就是把你的购房情况通过网络上报到房管局的系统里。只要备了案,房管局就会认定这套房子已经是你的了,开发商或其他人在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前,是不可能动的了这套房子的。
而在产权办理时,一般来说是可以不看备案表的,因为你这备案早就在房管局系统里了,他们直接可以在内部电脑看的到。而有的地方房管局,如果非要提供,也可以。现在的各地房管局官网上应该都可以查询的了备案情况,你可以直接打印出来就行了。
另外,直接找开发商打印一张给你也可以,开发商有义务配合你、打印给你的。 2019-11-19 16:42:54
-
答
-
答
可以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产权是分为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的期限是永久的,土地证则是有期限的。车位也是如此,车位的产权作为物权拥有其期限是无限长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车位产权的实质是:但是如果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只能算是一种租赁行为。本质上讲是停车位的租赁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销售使用权),**长得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车位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如果车位是有预售许可证的,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购买车位就可以办理备案手续,也就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一手及二手车位产权的办证程序跟办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一样。还需要注意的是,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如果是一手的,可以通过按揭的方式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但是按揭的门槛要高一些;如果是二手的,就不可以按揭了,只能全款。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产权是分为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的期限是永久的,土地证则是有期限的。车位也是如此,车位的产权作为物权拥有其期限是无限长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车位产权的实质是:但是如果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只能算是一种租赁行为。本质上讲是停车位的租赁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销售使用权),**长得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车位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如果车位是有预售许可证的,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购买车位就可以办理备案手续,也就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一手及二手车位产权的办证程序跟办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一样。还需要注意的是,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如果是一手的,可以通过按揭的方式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但是按揭的门槛要高一些;如果是二手的,就不可以按揭了,只能全款。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车位产权的实质是:但是如果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只能算是一种租赁行为。本质上讲是停车位的租赁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销售使用权),**长得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车位的产权手续如何办理?如果车位是有预售许可证的,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购买车位就可以办理备案手续,也就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一手及二手车位产权的办证程序跟办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一样。还需要注意的是,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如果是一手的,可以通过按揭的方式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但是按揭的门槛要高一些;如果是二手的,就不可以按揭了,只能全款。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