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拆的应对 首先,我们要分析强拆是合法的强拆还是违法的强拆。自废除行政强拆以后,目前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即经法院法定程序裁决的强拆,其明显的标志就是由法院下发强拆通知,决定强拆的进程。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司法强拆,被拆迁人要做的是审查司法强拆在程序及实体上是否存在违法的地方,其次就是把握好强拆前的谈判机会,因为强拆前的谈话是司法强拆必经的程序。能否做好这两点很关键,直接决定谈判的结果,我们代理的案件里有的被拆迁户在法院的强拆通知下来后半年后房子也没有被拆掉,**后在强拆执行程序中通过谈判顺利结案。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违法的强拆,即主体及强拆的程序均不合法的强拆,如村委会组织的强拆,帮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强拆行为。我们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1.保留证据 如果不得不面临拆迁方的非法强拆,那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保留证据,也就是通过拍照、录像甚至是公证的方式证明房屋存在的现状,如果被拆迁的是企业,那么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物品的证据保留就更有意义了。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违法强拆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 2.不搬家,坚守阵地 有的被拆迁户或企业一看见强拆通知,马上想到的是我没有能力和政府对抗到底,一旦强拆,损失必然惨重,所以把能搬的东西都先搬走。其实这是错误的,这会给拆迁方释放一个信号,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底线,我们没有勇气也不打算抵抗到底。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项目剩下的二十多户,没走的都被贴了强拆通知,其中大多数看到强拆通知后就把家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结果这些户面对的是更凌厉的心理攻势,要么很快妥协了,价格没涨上去就签了协议,要么就是**后真的被强拆了。 3.举报投诉 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找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举报投诉要以信函的方式送达,一旦这个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构成法律上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就可以提现相关的法律诉讼进行维权。 4.反复报警 如果违法的强拆真的来了,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不停的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要求警察出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迟迟不到现场,还可以对于警察的不作为向公安的监察部门投诉。
全部3个回答 >应该如何拆迁?拆迁户应该如何保护自已合法权利?
137****1466 | 2019-11-18 2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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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359 (一)强拆的应对
首先,我们要分析强拆是合法的强拆还是违法的强拆。自废除行政强拆以后,目前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即经法院法定程序裁决的强拆,其明显的标志就是由法院下发强拆通知,决定强拆的进程。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司法强拆,被拆迁人要做的是审查司法强拆在程序及实体上是否存在违法的地方,其次就是把握好强拆前的谈判机会,因为强拆前的谈话是司法强拆必经的程序。能否做好这两点很关键,直接决定谈判的结果,我们代理的案件里有的被拆迁户在法院的强拆通知下来后半年后房子也没有被拆掉,**后在强拆执行程序中通过谈判顺利结案。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违法的强拆,即主体及强拆的程序均不合法的强拆,如村委会组织的强拆,帮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强拆行为。我们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1.保留证据
如果不得不面临拆迁方的非法强拆,那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保留证据,也就是通过拍照、录像甚至是公证的方式证明房屋存在的现状,如果被拆迁的是企业,那么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物品的证据保留就更有意义了。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违法强拆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
2.不搬家,坚守阵地
有的被拆迁户或企业一看见强拆通知,马上想到的是我没有能力和政府对抗到底,一旦强拆,损失必然惨重,所以把能搬的东西都先搬走。其实这是错误的,这会给拆迁方释放一个信号,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底线,我们没有勇气也不打算抵抗到底。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项目剩下的二十多户,没走的都被贴了强拆通知,其中大多数看到强拆通知后就把家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结果这些户面对的是更凌厉的心理攻势,要么很快妥协了,价格没涨上去就签了协议,要么就是**后真的被强拆了。
3.举报投诉
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找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举报投诉要以信函的方式送达,一旦这个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构成法律上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就可以提现相关的法律诉讼进行维权。
4.反复报警
如果违法的强拆真的来了,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不停的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要求警察出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迟迟不到现场,还可以对于警察的不作为向公安的监察部门投诉。
(二)偷拆的应对
刘先生居住的海淀区某小区居民楼正在进行拆迁,2012年初,刘先生在短暂外出后发现自己房屋内的物品被人盗窃一空,连房屋门窗也被破坏,后经报警才得知是拆迁方将房屋的房门破坏、物品搬空。更令人气愤的是,拆迁方还将一楼到二楼、三楼的楼梯全部破坏,导致刘先生根本无法正常进入自己的房屋。
一般对于拆迁方的违法偷拆行为,从法律理论的角度有三种维权的途径:
1.民事赔偿
针对拆迁方违法偷拆行为所导致的侵权现状及经济损失提起要求拆迁方恢复原状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诉讼,这是针对违法偷拆行为要求赔偿**直接的诉讼方式,但是这个诉讼在现实中操作存在很大的难度,也难起到促进谈判、促进和解的效果。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导致,第一拆迁方有可能会不承认是其偷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如果一旦拆迁方否认偷拆,那么直接诉拆迁方在立案的时候就会出现因证据不足而法院不同意立案的情况。第二,即使拆迁方承认偷拆,如果诉到法院要求拆迁方恢复原状,尽管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这样的诉讼权利,能够恢复原状也**有利于被拆迁人与拆迁方进行谈判,但是实践中强拆、偷拆后要求恢复原状的诉讼目前在各法院均无法立案。第三,如果诉拆迁方直接要求民事赔偿,那么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对被拆迁人很不利,因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确定赔偿损害的标准往往是参考拆迁方所作出的评估报告,而非被拆迁人被偷拆房屋的市场价格,如果一旦作出这样的判决,就意味着这个事情在民事赔偿方面有了司法定论,拆迁方要想通过其他方式维权就会困难重重。
2.刑事侦查
第二种救济途径是从刑事侦查的角度,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偷拆行为进行查处,因为违法偷拆行为是对公民人身、财产权进行严重侵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职责对违法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要求立案,要求对犯罪行为进行查处的方式去实现维权的目的。 2019-11-18 22:30:54 -
158****1547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4月29日消息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将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将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将第六条第三款修改为:“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五、将第九条修改为:“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六、在第十二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七、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2019-11-18 22:30:44 -
141****8758 拆迁户如何预防强制强拆,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从上述规定明显可以得出结论:一 必须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拆迁;
二、进行商业开发不能拆迁;
三、必须给予足额赔偿,并且必须已经向被拆迁人付清。
四、如果上述条件不能满足,不得拆迁。但是,在各地实践中,特别是开发商为了获取利益**大化,就不惜聘用黑社会力量进行强行拆迁。并且不法奸商往往和地方党政官獠狼狈为奸,结成利益共同体,对开发商聘用黑社会力量强行拆迁的行为充耳不闻,甚至还在幕后操纵。在现在机械化作业的情况下,被拆迁地区在一夜之间就成废墟,比四川大地震更为强烈,人祸大于天灾!因此,被拆迁人是不可能得到公权力的解决。仅且只有依靠自己来解决。如何预防强行拆迁呢?法律给予了他们了一件“核武器”,这就是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开发商雇佣黑社会成员强行拆迁公民不动产的行为其实质就是:黑社会集团的赤裸裸的抢劫!因此,造成他们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运用这个**有力的核武器呢?
一、任何人都可以对强行拆迁人进行正当防卫,造成其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被拆迁人必须团结一致,黑社会成员在攻击任一拆迁人时不要看笑话,要知道下一个受害人就是你;
三、要准备橇杠、钢管(里面填实)、六把锋利的菜刀等可以一击致命的武器;
四、当黑社会在攻击他人时,用橇杠击头,如果其戴有头盔,可以剌胸腹中间,菜刀砍脖子(砍一个卷刃、换一个再砍)。务必一击毙命;
五、黑社会只是为了钱财而替奸商当了打手,是不会卖命的,相信你们击毙几个,剩余的全作鸟散。
六、只要你们作到了以上五点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家园,不致于象成千上万的流离失所上访户那样在党政官獠的冷漠下苦苦地哀求。相关阅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条件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什么是暴力拆迁?如何减少甚至杜绝暴力拆迁?强拆的定义?强拆的工作程序是怎样的?沈阳土地拆迁、强制拆迁的背景和政策有哪些安徽亳州城管暴力拆迁事件始末简介 2019-11-18 22: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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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深圳户口,就可以购买房产的,无需要社保的。也可以进行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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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用是国家的政策,买不买社保这个就不知道了, 只是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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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撤销建制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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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撤销建制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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