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的房屋产产权证是住宅还是营业房呢?如按你所述,你的房屋属于拆迁非居住房屋,只要你具有营业执照,产权证完备,拆迁人除应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给你补偿外,还应当补偿你下列费用:1、 按国家和你本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 无法恢得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你要积极争取,以维护自己拆迁权益的**大化。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如何应付?拆迁就要来了,我该怎么应对?
148****9668 | 2019-11-18 20:00:06-
132****6395 城市改造。拆迁问题。全国各个城市都面临这些问题。现在国家政策好了。反腐工作。一直在重抓不懈。应该说,有些人的担心是多余的。作为政府部门,现在的一些官员,他也不可能在胡来的。拆迁政策应该是能落实的。至于一部分老百姓有顾虑。这是很正常的。但是,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该实事求是的。去做工作。宣传政策。我相信。一定会。打消他们的顾虑。而且能够顺利的进行拆迁工作的 2019-11-18 2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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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719 拆迁公司就没个好东西 现开始做做样子和你谈 你一个回答他觉得不满意他就说要动用黑社会 谈不成就用暴力解决 有的人说找警察 找警察有个屁用啊 把你打死了警察也没个屁话说 都是一伙 串通好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 现在不仅拆迁公司的人糟人民群众厌恶 就连跟他们同流合污的警察也没个人相信 现在有人出事谁敢找警察啊 那些相信警察的说的好听叫无知 说的难听就叫蠢 这就是事实 你这个亏肯定是要吃的 反正拆迁告诉的人没那么好说话的 你不和他签字 他天天晚上都会找流氓到你家打 反正就是要逼你 恐吓你 前段时间就有人因为谈的令拆迁公司人不满意 先在就打残了 而且都是选晚上时间出来谈、打的 这个世道啊 反正这些人不得好死 你也小心点吧 2019-11-18 2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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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413 公安部:严禁公安参与拆迁等非警务行为。
公安部党委下发《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2019-11-18 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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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律师意见:1、您应根据上述规定判断相关单位或人员有无违反规定行为。2、一般情况下征收之前会给一个搬迁期限的。3、如未给您期限,您可以申请搬迁期限。4、有关行政机关如违法征收,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造成您损失的,您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三、风险提示: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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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拆迁问题。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在不能够达成搬迁赔偿协议时,开发商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强拆,拆迁户予以暴力抗拆并非针对国家,而是针对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开发商。政府处理属于商业性质拆迁”钉子户”事件,就得分清是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是民事纠纷,就应本着双方当事人平等原则,依据民法处理,并非像行政纠纷那样,国家司法机关必须介入。因此,处理属于商业利益的拆迁,公民与国家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实质接触,政府出面是否合适,需要慎重考虑。政府一方面作为开发商的引凤人,有必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而另一方面面对的是补偿款不到位,住户不愿拆迁的坚决态度。在此既不能阻碍城市商业发展,又不能进行强制拆迁侵害公民私有财产。对此,政府部门应该摆正位置,端正作风,以协调的态度做调解员,促使开发商、拆迁户重新协商,而不应该以强制拆迁为手段,威胁一方尽快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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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应对拆迁?答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违法的强拆,即主体及强拆的程序均不合法的强拆,如村委会组织的强拆,帮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强拆行为。我们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1.保留证据如果不得不面临拆迁方的非法强拆,那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保留证据,也就是通过拍照、录像甚至是公证的方式证明房屋存在的现状,如果被拆迁的是企业,那么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物品的证据保留就更有意义了。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违法强拆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2.不搬家,坚守阵地有的被拆迁户或企业一看见强拆通知,马上想到的是我没有能力和政府对抗到底,一旦强拆,损失必然惨重,所以把能搬的东西都先搬走。其实这是错误的,这会给拆迁方释放一个信号,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底线,我们没有勇气也不打算抵抗到底。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项目剩下的二十多户,没走的都被贴了强拆通知,其中大多数看到强拆通知后就把家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结果这些户面对的是更凌厉的心理攻势,要么很快妥协了,价格没涨上去就签了协议,要么就是**后真的被强拆了。3.举报投诉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找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举报投诉要以信函的方式送达,一旦这个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构成法律上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就可以提现相关的法律诉讼进行维权。4.反复报警如果违法的强拆真的来了,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不停的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要求警察出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迟迟不到现场,还可以对于警察的不作为向公安的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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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在遇到拆迁案件初期,应该对自己所要被拆迁的房屋有一个基本的情况分析,参考一下该房屋的面积、性质、区位、户口等全面情况进行一个实际的整理。通过以上的分析对于该拆迁房屋应该得到的补偿数额或补偿方式有一个理性的预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一、关于征收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关于补偿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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