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依法征收居民房屋,用于补偿的部分免征,超出部分依法征收(多购房屋面积部分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第82号)第三条规定,从 2012年12月6日起: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全部3个回答 >如何判断货币动迁房?谁知道拆迁的货币分房一般几个月内到帐的?
158****3566 | 2019-11-13 16:45:15-
155****5743 拆迁分房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2019-11-13 16:45:44 -
157****2529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你所谓的货币分房就是指的这一类! 2019-11-13 16:45:39 -
131****9133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19-11-13 16: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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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安置款的计算共有三种计算方式。分别是:(一)对原住公有住宅房屋的,货币化安置款=定向安置地点的安居工程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应缴纳超面积安置费-按本市1997年房改公房出售平均价格计算购买原面积和降类区增加面积的款额。(二)对自住私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货币化安置款=定向安置地点的安居工程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按规定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所有人应缴付的价款。(三)对原住私有住宅房屋,被拆迁所有人领取作价补偿费的,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使用人:货币化安置款=定向安置地点的安居工程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按安置房屋的使用面积计算的超面积安置费。 下面举例子来说明:比如你是某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企业会根据你的工龄,年龄等现有条件来审批你的购房的标准而给予你一定的补助金,如果你的房子是100万,按标准计算企业给予你35万,而剩下的65万要你自己来付出。另外一种,是每月多补给你一些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存在银行专门帐户,买房时凭契约申请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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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营业税 (税率5.55% 卖方缴纳)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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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安置,是指在拆迁住宅房屋中,拆迁人将应当用以安置的房屋按规定折算成安置款,由被拆迁人选购住宅房屋自行安置的方式。简单说就是变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居民住房找市场。实行货币化安置,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用货币化安置款自主地选购住房,既方便了群众,也增加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透明度。但货币化安置款仅能用于购买房屋,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兑取现金、转让和质押。 根据《办法》的规定,对原住公房的被拆迁使用人、对自住私有住房的被拆迁所有人、对原住私有住宅房屋,被拆迁所有人领取作价补偿费后,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使用人可以实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款的计算共有三种计算方式。分别是:(一)对原住公有住宅房屋的,货币化安置款=定向安置地点的安居工程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应缴纳超面积安置费-按本市1997年房改公房出售平均价格计算购买原面积和降类区增加面积的款额。(二)对自住私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货币化安置款=定向安置地点的安居工程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按规定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所有人应缴付的价款。(三)对原住私有住宅房屋,被拆迁所有人领取作价补偿费的,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使用人:货币化安置款=定向安置地点的安居工程每平方米综合造价×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按安置房屋的使用面积计算的超面积安置费。 下面举例子来说明:比如你是某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企业会根据你的工龄,年龄等现有条件来审批你的购房的标准而给予你一定的补助金,如果你的房子是100万,按标准计算企业给予你35万,而剩下的65万要你自己来付出。另外一种,是每月多补给你一些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存在银行专门帐户,买房时凭契约申请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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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房证签发之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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