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姻前财产不因结婚时间延续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因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姻前财产不因结婚时间延续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3个回答 >婚前房产,如何公证为共有财产?步骤是什么?
159****4120 | 2019-11-03 20:10:23-
142****4178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公证部门有样本、范本,去了在哪里寻求帮助吧 2019-11-03 20:24:36 -
132****8880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一)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
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文本和电子版。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协议上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在公证员当面签字。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2019-11-03 20:24:32 -
132****2085 对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归属的婚前财产,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与是否公证无关。 2019-11-03 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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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627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则要按照下列的法律程序进行:
(1)当事人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a、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b、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c、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2019-11-03 20:24:22 -
155****2891 可以在购房合同上填上你的名字,房产共有可以不必是夫妻关系,共有类型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建议你办理共同共有就可以了。
这样你们就共同拥有了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如是是你们两人个共同共有则你们各自享有此房50%的产权。 2019-11-03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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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公证收费标准为评估价的2%。100万元的房子费用要2万元。不如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这样节约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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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财产约定公证是指依法将要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加以约定,经公证机关依法对约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以是否登记结婚这一事实为依据,公证分为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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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土地市场**新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市场楼面均价及出让金收入均有所上涨。前6个月土地出让金总额近1.5万亿元,同比增长逾三成;成交均价同比涨幅达到四成。具体来看,上半年300城市推出土地面积45912万平方米,成交面积37398万平方米。出让金总额14735亿元,同比增加34%;成交均价2249元/平方米,同比增加40%;平均溢价率为36%。从不同类型城市来看,其中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供地节奏明显加快,上半年土地供应量同比增加超过四成;成交方面量涨价跌,出让金同比相应增加。二线城市供求双降、溢价率同比下滑,出让金涨幅较去年同期明显收窄。由于一二线热点城市需求外溢,周边城市升温,因此上半年三线城市土地成交均价领涨,溢价率同比也呈现走高态势。值得一提的是,在各类型用地中,住宅用地仍为土地市场主力地块,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小幅增长,总出让金额度超过千亿,同比增加近四成;商办类用地成交量同比下滑,但是出让金同比增加接近三成。综合来看,中指院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2017年上半年,受一二线城市调控影响,企业拿地需求层层外溢,经济发达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成为各企业布局新战场,土地市场相应升温,出让金收入及均价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涨。上半年,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重点监测的50大城市土地市场数据也呈现出类似特点:交易面积同比有增长,但增幅在不断收窄;溢价率总体保持在50%的警戒线以内;土地流拍率创历史新低。另外从城市结构来看,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中的三线城市呈现出较高的溢价率,土地价格泡沫风险也值得警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从受监测的50个重点城市来看,上半年全国土地市场的表现总体较好。“预计今年下半年全国土地供应规模会进一步加大,尤其对于热点城市来说,在新房市场去库存周期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土地供应量会上升,这有助于房企拿地机会的增加”。严跃进表示,“所以下半年土地交易规模预计会大于上半年。当然土地价格方面的资产泡沫依然需要警惕,各类土地招拍挂市场的限制性措施会增加,包括设定土地成交价格上限、加大自持性用地配建力度、限地价后转入限房价等内容,这都有助于土地价格保持相对平稳的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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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9年6月份,上海、广州、北京和深圳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一、一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均回落 初步测算,6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4%和0.2%,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和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1.4%和7.6%,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7和0.5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0.9%和7.9%,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4和0.3个百分点。二、一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与上月相同或回落;一二线城市二手住宅涨幅回落,三线城市涨幅微扩 6月份,各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夯实主体责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初步测算,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3%、0.3%和0.5%,北京下降0.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上月为上涨0.1%。其中:北京和广州持平,上海和深圳均下降0.1%。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8%,涨幅连续三个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3%,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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