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拆迁之所以难,其中**主要的是症结就在于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农民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不可能依靠拆迁补偿生活一辈子。我市大多数城乡结合部的农户依靠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生活,拆迁后,没有了房子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因此就出现了拆迁中农民要求用理位置与现住地差不多的土地进行置换的要求,也就出现了农户为获得更多的补偿金而不断“种房”的“顽症”。开发企业没有地与被拆迁农户进行置换,不少农户就拒绝与之进行协商。而对于一日之间“长”出来的房屋,开发商不补偿,农户坚决不搬迁,如果补偿,又使得拆迁成本提高,同时又助长了这股歪风。这样一来,拆迁不可能不难。 解决农房拆迁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农户今后的出路问题,生活来源是农户**担心的问题。因此,要想解决农房拆迁难问题,必须正视这个问题。“拆迁矛盾往往源于征。渔安、安井片区的拆迁方案考虑了征地后农民的出路问题,实际上是把征地和拆迁的矛盾统一,将土地收益变为房租收益来保障农户的生活,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农房拆迁难的问题。”犹慰这样说。
全部4个回答 >城市旧楼房折除原住户如何安置的?农村居民户拆迁时如何安置?
143****3675 | 2019-11-01 02: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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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178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拆迁户能否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而定。
拆迁应该有相应的拆迁待遇,暂时没有房产证按照实际是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但如果没有房产登记备案,法律上是可以说无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交申请试试。 2019-11-01 02:13:42 -
141****1753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
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2019-11-01 02:13:38 -
143****9892 第一条 凡因国家建设需要用地、拆迁房屋,都必须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节约用地,少拆房屋的原则。既要保证国家建设的需要,又要妥善处理用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 本细则的贯彻执行,由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拆迁办)统一组织管理,动迁工作以建设单位为主,被迁单位的上级部门、被迁户的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均有责任积极配合,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做好宣传动员搬迁安置工作。必要时由上述单位组成临时工作组进行工作,以保证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凡在市区建设的项目,申请用地、拆迁房屋,需由建设单位持上级批准文件和规划部门的“定位图”到拆迁办办理拆迁手续,各项附件备齐后送规划部门汇总上报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用地、拆迁房屋。
第四条 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和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交纳开发、配套、拆迁安置费。
拆迁办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做到统一拆迁和安置。
第五条 拆迁安置和补偿由拆方和被拆方按照本细则规定签定协议,经拆迁办鉴证后生效,并由拆迁办公室监督执行。拆方不得额外安置补偿,被拆方不得提出额外要求或附加条件。
禁止拆方与被拆方私自洽谈条件和私拆房屋。私自签定协议,一律无效。
凡未经拆迁办验收的拆迁项目,不得先行施工。 2019-11-01 02:13:30 -
154****1839 1、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2019-11-01 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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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集体所有土地上的私人房产,也就是农村农民房屋,对这一类房屋的拆迁,根据政策各地区补偿不尽相同,一般情况是集体(村委会)的一部分,村民一部分(仅限地上附着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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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 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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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和拆旧程度,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主动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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