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有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 .
全部4个回答 >国家征地可以抗拒吗?我的自留地可以拒绝国家征收吗?
146****2603 | 2019-10-25 12:55:58-
152****0991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有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 . 2019-10-25 12:56:43 -
141****4218 第一:土地征收是否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可见,征收土地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得为了商业开发而征收土地,也不得披着“公共利益”的外衣,却将征收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
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本身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的规定,例如:为了国防、外交需要,建设科、教、文、卫、体等公共事业的需要,能源、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1)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1050亩)的,由国务院批准。
(2)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可见,土地征收只能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级别的人民政府无权批准。
第三:土地征收公告是否合法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应该进行公告。
公告地点: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进行公告。
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公告形式: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该以书面形式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法律对土地征收公告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都作出了要求,如果政府未依法进行公告,或者公告在时间、形式等方面存在问题都是不合法的。
第四:听证程序是否规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
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如果政府不听取当事人意见,或者当事人要求听证而无理拒绝的,都是违法行为。
第五:送达程序是否合法
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一部分文书是需要送到被征收人手里,并签收的。如果有关政府部门未依法送达、延迟送达,甚至不送达,这些也都是违法行为。
第六:征地补偿是否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19-10-25 12:56:38 -
131****9869 可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三条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需要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
此三类土地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复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村官根本没有资格和你谈什么征用土地的话,如果他们强行征地则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019-10-25 12:56:25 -
156****0939 我国对房地产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
在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并取得了相应证书,才算是拥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拥有土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土地均未在会计上反映。1988年修订后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允许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后,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指定地块、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地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开发经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儿使用金,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让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政府一次性支付的价款,使用金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因使用土地而定期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后者应向前者支付转让金。
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支付给政府的出让金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转让金以及迁移补偿费、场地平整费、丈量费和法律手续费等。如果国家以土地使用权向股份有限公司作价入股,则以评估的价值为依据。
定期向政府交纳的土地使用金于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予资本化。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19-10-25 1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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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房地产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在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并取得了相应证书,才算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拥有土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土地均未在会计上反映。1988年修订后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允许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后,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指定地块、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地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开发经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儿使用金,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让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政府一次性支付的价款,使用金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因使用土地而定期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后者应向前者支付转让金。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支付给政府的出让金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转让金以及迁移补偿费、场地平整费、丈量费和法律手续费等。如果国家以土地使用权向股份有限公司作价入股,则以评估的价值为依据。定期向政府交纳的土地使用金于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予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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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房地产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在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并取得了相应证书,才算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拥有土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土地均未在会计上反映。1988年修订后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允许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后,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指定地块、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地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开发经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儿使用金,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让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政府一次性支付的价款,使用金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因使用土地而定期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后者应向前者支付转让金。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支付给政府的出让金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转让金以及迁移补偿费、场地平整费、丈量费和法律手续费等。如果国家以土地使用权向股份有限公司作价入股,则以评估的价值为依据。定期向政府交纳的土地使用金于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予资本化。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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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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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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