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后,现在的户口都叫城乡居民户口。在征收农村土地时,必须给予征地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归个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可以依法依规给予分配。分配安置补助费,只分配给农村村民,即农村本村户口的人员,对于人均耕地少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非本村村民的居民户不享受征地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
全部5个回答 >农村征地后会安排工作吗?农村户口征地后还是农村户口吗?
145****8004 | 2019-10-21 01:46:03-
158****5879 转入设区的市需要收回,单纯的个人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在农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
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定居,且全家户口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设区的市,是指直辖市或者地级市,不包括县级和县级市。全家迁入小城镇、县城落户的,由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不愿交回的,继续享有承包地。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在以下情况下,国家有权收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019-10-21 01:47:27 -
143****1404 1、农村户口更改为城市户口后原本拥有的土地就没有了,不再属于村里面的承包户就没有承包田,这是规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019-10-21 01:47:18 -
158****0981 结合当事人的情况:
1,如果当事人的农业户口是在村里集体土地征收享受范围截止日期前,迁入本村集体的,就能分到相应的土地征收款;
2,否则,就不能分到相应的土地征收款;
3,具体可以咨询户口所在村的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以下七项: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三项原则:
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
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2019-10-21 01:47:12 -
141****9153 一,这要看你们村失地后,还有没有为农民保留一部份的土地。
1,如果有,那还是失地农民。
2,如果没有了,那就是整体转非农了。
二,我国目前户口分类:
(按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2,按居住地域分类: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3,按居住的成员分: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
三,至于农业和非农业的区别:
以前是商品粮(非农业户口有商品粮),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四,不过我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非农和农业户口都将统一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 2019-10-21 01:46:57 -
134****5604 户籍改革后,现在的户口都叫城乡居民户口。
在征收农村土地时,必须给予征地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归个人所有,安置补助费可以依法依规给予分配。
分配安置补助费,只分配给农村村民,即农村本村户口的人员,
对于人均耕地少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为失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
非本村村民的居民户不享受征地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 2019-10-21 01: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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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农村,很多人想到了绿荫小道,芬芳田野,清新空气,非常适合居住。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价值普遍被低估了,风景美还不足以吸引更多的人久居。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有政策方面的原因,比如“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使得原来更多优惠政策向城市倾斜。随着经济架构调整信号的发出,明确提出了把农村经济搞上去,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 也就是说,到那个时候,风景优美,经济进步的农村会变得更加宜居。宅基地更有价值了,承包经营权更有价值了,农村户口就更值钱了。 我们都知道,城市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规律,受过教育、有知识、有能力的年轻人都会进城,因为那里有更多的机会,可以花更少的力气挣更多的钱,因此农村人口流失是必然趋势。 然而农村也有农村发展的规律,哪些地区的农村户口将会**呢? 一、 平原地区走机械化的农业发展道路,一个人能种一万亩地,甚至更多;二、城市郊区走以蔬菜种植为主的现代农业道路,这样蔬菜可以迅速便捷地供应给城市,减少运输成本;三、山区种植当地特色经济作物,比如种葡萄、苹果、大枣、甚至可以引进一些海外的高附加值农作物。这三个地区的农村户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会越来越值钱。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要转成非农户口,就要结合你户口当地的经济发展前景,好好考虑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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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基于现在目前农村户口优势如此明显的情况下,而且国家又即将统一居民户口,如果不是如果没有特殊要求的话,不需要转户口的。因为子女求学或是其他必要原因,农村农民有能力在城市买房的,没有多大必要去考虑将户口同时迁到城市,因为一旦迁到城市,你在农村老家的宅基地、承包地等,都将不再属于你,而你也将不能够再享有相关权益!作为农村人,保留农村户口有几大优势:首先,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村的田地,山林还可以继续保留,还可以享受农村福利,如果你把户口迁移到城市里面去了,那么上面的所有你都没有了。其次,你在城市里面买了房,城市里面的一些福利你也可以享有,比如,城市里面有房,你就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享受小孩可以在城市里面好的**上学,社保,医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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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你好,一、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没有区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14年0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二、户籍制度改革,需要一个过程,不少户口薄还保留着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区别(暂时)。原来户口薄首页上有“户别栏”有标注,是“非农业户口”即城镇居民、“农业户口”则农村居民。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也是对城乡二元制结构的默认。根据《意见》要求,将来所有居民,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的,也不管从事什么职业,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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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买房有补贴。以四川为例,补贴政策具体如下: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购房补贴实施细则》2016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期间,对购买我区普通商品住房的(不包含其他类型用途的商品房、存量二手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给予人民币60元/平方米补贴。对农民工或我区农村居民购买符合前款条件商品住房的,经认定,再给予4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资金由青白江区房产管理局代为发放。购房者在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之内,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等资料到区房管局补贴发放窗口提出申请。农民工或我区农村居民申请购房补贴的还需提交符合相应身份证明的有关印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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