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比如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河南防腐防水公司提醒您的是新房漏水是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免费维修的,如果对您提出的要求不采纳的话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全部4个回答 >新买的楼房屋顶漏水可以退房吗?能不能要求赔偿?
135****1572 | 2019-10-18 09:17:20-
147****2121 只要不是业主的原因造成,开发商应当负责免费维修,维修给正常生活带来的不便与损失应当适当赔偿,这个得找开发商协商. 2019-10-18 09: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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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8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你有权要求对方解决漏水问题以及粉刷房顶以外,还可以向对方索取因房屋漏水而给你造成的损失. 2019-10-18 09:17:52 -
145****4168 新买的楼房楼顶漏水,可以要求赔偿。
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这是对建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要求,也是渗漏受害人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和建筑商提供的《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中质量保证承诺,要求建筑商维修或赔偿的理由,更是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退房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向开发商索赔,让开发商进行维修直到房屋无质量问题为止。 2019-10-18 09:17:47 -
147****0248 顶楼新房漏水,估计还没有严重到不能居住使用的地步,所以是不能要求退房的。
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开发商不给维修,可以自己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用。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019-10-18 0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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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新房漏水,估计还没有严重到不能居住使用的地步,所以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开发商不给维修,可以自己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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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呢?建议可以先和物业协商解决,不行的上诉法院退房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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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比如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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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比如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河南防腐防水公司提醒您的是新房漏水是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免费维修的,如果对您提出的要求不采纳的话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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