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办理是以购房合同为依据的,购房合同上写谁的名字,房产证权利人就是谁的名字。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甲的名字,那么房产证权利人也就是甲的名字。
全部3个回答 >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人?房产证上的权属人如何确定?
143****3515 | 2019-10-07 01:43:34-
148****5312 是甲一个人的名字,或者是你们缴纳印花税的三个人名字中的第一个,现在新婚姻法认定房产证上面可以署名多人,但是只有第一个署名才是房产证的权属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9-10-07 01: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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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009 房屋产权的所有人的确定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人民来确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019-10-07 01:43:52 -
155****8349 房产证的办理是以购房合同为依据的,购房合同上写谁的名字,房产证权利人就是谁的名字。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甲的名字,那么房产证权利人也就是甲的名字。 2019-10-07 0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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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所有权是**主要也是**重要的物权。 房屋权利人的权力 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占有,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 2、使用,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如房屋所有权人按自己的意向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开设商店或办公。 3、收益,就是因房屋而产生的合法的物质利益。如房屋所有权人把房屋用于开设商店,就可以从经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这些利益中有一部分是因房屋而产生的;又如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可以按期收取租金,租金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收益。 4、处分,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房屋所有权人的意志对房屋的处置。这种处分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事实上的处分,如将房屋拆除或翻建、改建;二是法律上的处分,如将房屋出卖、赠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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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备注: 严格来说,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但是,在通常意义上讲,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作为证书的一种,房屋所有权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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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对本人或家庭名下房产信息进行查询的需求,市国土房产局可提供查询结果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也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经申请范围内成年人签字确认的手写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需持有受托人的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手写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方可查询受托人产权证所记载的房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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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陈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卖于李某,李某向陈某先行支付了30万元**款,双方约定,待李某向银行办理完贷款并支付全部房款后再去办理房屋过户。然而在李某办理贷款期间,陈某又与张某就该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张某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后,陈某与张某去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李某知情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陈某与张某的合同无效,房屋产权应归其所有。法院经审理**终判定,房屋产权归张某所有,陈某将30万元**款返还李某,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是典型的‘一房二卖’问题。”马绍恒法官介绍,在利益的驱动下,卖房人将其房屋出卖于一人后,又与其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再次出售,即发生所谓“一房二卖”问题。 “一房二卖”所引发的问题比较复杂,本案中,两个买房人均未实际占有房屋,但重要的一点是其中一个买房人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登记。 马绍恒法官分析说,法院之所以判定房屋归张某所有,是基于《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生效原则,意思即不动产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以登记为准。因此,本案中已经完成不动产物权移转的买房人张某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李某只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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