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得到征地补偿的人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关于上述三项费用的归属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和你介绍的情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你和你儿子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你和你儿子能否获得,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土地补偿费等集体收益的分配中,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对妇女、儿童等特定人群实行差别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
全部5个回答 >有地没户口征地补偿吗?有户口没有土地能不能得到土地补偿款?
151****9439 | 2019-10-05 14:21:30-
137****2933 征地有户口没地有权要求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2019-10-05 14:22:17 -
156****0552 目前土地属于集体分发给个人,所以征地补偿款应当发放个人。征地有户口没地的,属于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请求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
2019-10-05 14:22:07 -
146****5972 你的户口如果是在1995年就已经在本村那就应该有你的土地。如果是1996年以后才落户本村,那就没有你们的人头费,当然如果全体村民投票有半数以上的人同意给你们人头费那就能给
2019-10-05 14:21:59 -
152****1380 能得到,具有本村户口是具有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志。而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享受相关待遇的权利。同时,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领取的,由集体成员共同分割。所以,无土地但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员是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的。
延展回答: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
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 2019-10-05 14:21:52 -
155****9794 可以得到征地补偿的人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关于上述三项费用的归属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
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
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和你介绍的情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你和你儿子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你和你儿子能否获得,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土地补偿费等集体收益的分配中,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对妇女、儿童等特定人群实行差别待遇.
《中
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
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七条明确规定:“在审理因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实行差
别待遇,侵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中,要依法充分保护农村集体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和文件的精神,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也只能是农民集体,只要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就应具有相应的分配权,对妇女、儿童等
特定人群实行差别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即使分配方案是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法定程序民主决定的,但村民自治决议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是该决议
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你村上述分配方案对妇女等特定人群实行差别或歧视性待遇,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侵害了妇女和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应依法 2019-10-05 1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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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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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算遗产,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包括土地补偿款),都属于遗产的范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5,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6,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7,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8,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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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遗产的法律概念。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之规定,可以得知,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承包土地收益。据此,可以知道征土地补偿款并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适用继承法对征地补偿款补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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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是不能分配补偿的,但是如果是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是会给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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