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子没户口的拆迁如何安置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全部4个回答 >有地没户口征地补偿吗
136****9582 | 2018-07-11 15:54:03-
155****3485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是不能分配补偿的,但是如果是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是会给予补偿的。 2018-07-11 15: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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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56 户口已经走了,可能不会给征地补偿款的。。。 2018-07-11 15: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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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319 1、当事人的房产被拆、迁的,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户口不在当地的,不能就被征收的集体土地部分获得相应的补偿(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018-07-11 1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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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现在是政府征收,补偿是补偿房子的产权人,不是户口。没有影响。目前的补偿政策是首先考虑房产的价值(面积、单价),俗称数砖头。仅仅对于困难户,无处居住的,如按房产价值补偿,仍然是人均面积不足某一标准(可能15~22平米),才考虑居住人口补偿,俗称数人头。(必须经过内查外调,确认他处无房,并居住在被征收房产内,还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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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征地补偿的人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关于上述三项费用的归属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和你介绍的情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你和你儿子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你和你儿子能否获得,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土地补偿费等集体收益的分配中,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对妇女、儿童等特定人群实行差别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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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有户口没地有权要求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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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可见,土地补偿费是国家补给村委会的,如土地有人承包,村委会再补偿给承包人。所以,村预留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款归村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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