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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3个回答 >公租房退房可以查吗?谁知道呢?
138****1991 | 2019-09-29 11:47:57-
148****9509 一般没人举报是不会被强退的,但5年以后可以续租会失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2019-09-29 11:48:12 -
146****1583 公租房不要了,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公租房管处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出退租申请,办理退租手续,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2019-09-29 11:48:07 -
151****9894 (一)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承租家庭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要在原承租人死亡后10日内重新确定新的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并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租赁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承租家庭未在规定时间确定出新的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的,原《租赁合同》同时终止,承租家庭应当腾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承租人因家庭成员、工作地点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住房面积或位置的,可向所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换租申请,申请程序按照本细则的申请程序规定执行。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腾退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所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承租权。 2019-09-29 11: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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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上年度家庭收入情况,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在核定之日起30日内退出房屋,拒不退出的,由产权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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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与廉租房对比,公租房会好一些。区别在于它们的含义:一、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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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即便是购房者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缴纳了**款,购房者也是可以选择退房的,但因为购房者个人原因选择退房,需要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开发商相关的利息等损失。二、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和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容易造成买卖合同无法正常依照约定履行,并**终导致购房者退房的事情时有发生。以下情况购房者有权利退房:(1)延迟交房三个月以上。(2)开发商证照不全。这种情况合同自始无效。(3)开发商任意改变合同约定的设计。(4)无法获得贷款。(5)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6)房屋面积实际误差超过3%。(6)开发商不能出示《竣工备案表》,或者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7)签约后开发商把标的房屋另售他人或擅自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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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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