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对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实际使用人即**终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该文件区分了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两种情况,对纳税义务人规定的很明确。
全部5个回答 >什么叫集体建设用地用来种植水稻要交土地使用税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47****4824 | 2019-09-25 16:54:30-
143****5498 根据我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已经规划为您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属于耕地范围,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2019-09-25 16:55:00 -
148****8982 工业用需要交纳土使用税
按照《华民共城镇土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使用税纳税义务: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单位单位包括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企业及其企业事业单位、社团体、家机关、军队及其单位;所称包括体工商户及其
2019-09-25 16:54:57 -
134****9004 1.契税,税率由你所在当地的规定;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印花税万分之五;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3.买来以后还要记得交土地使用税,税率由你所在当地的规定;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
4.房产税,税率是房产余值的12%。
房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019-09-25 16:54:53 -
154****5236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未定,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2019-09-25 16:54:49 -
154****4812 租用集体土地是要缴土地使用税的。
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
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 土地则不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
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因此租用集体土地是要缴土地使用税的。 2019-09-25 16: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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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不包括市郊),建制镇,不包括农村,依据这个范围的界定所指的土地是国有土地。所以集体土地不是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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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9号)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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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量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 在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除涉外单位和外籍个人外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使用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的各方分别纳税;军队无租出借的房产占地,由使用有代缴土地使用税。 二、征税对象及征收范围 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生产经营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税额 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幅度税额,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我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确定如下: ● 大城市五角至七元五角; ● 中等城市四角至六元; ● 小城市三角至四元五角; ●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角至三元。 四、计算方法 年应纳税额=应税土地平方数*单位核定税额 开篇第一句话已经非常明确: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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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1988年9月开始。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国家增加了土地使用税税种,启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计征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3、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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