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土地使用权的一个实现形式。3、物权法第三编 用益物权第十章 一般规定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 地役权
全部4个回答 >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吗?应该怎么办呢?
142****6458 | 2019-09-25 15:01:35-
133****0302 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用益物权,在物权法上有明文规定。
这两种权利**大的区别是行使权利是否涉及第三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是一种可以排斥任何人干涉的权利,而债权却是相对人,只是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019-09-25 15:01:56 -
134****7429
原始取得: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 所有权。
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
2019-09-25 15:01:52 -
146****8299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 选B
2019-09-25 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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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属国家所有,不得非法买卖。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土地,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并且,土地的使用权一般是有时间限制的。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照规定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待工程完工后,一并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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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企业的性质: 1. 房企销售 属于 存货; 2. 其他企业,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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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证的就需要,没有土地证的当然就不需要了。现在很多新开发的商品房就没有土地证,简化手续,两证合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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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土地使用权先由当地市政府收回,再由政府以土地“招、拍、挂”的形式出让给开发公司。因此,我单位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xx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同时收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支付的收购金额500万元。请问,此行为是否属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需缴纳营业税吗?【解答】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因此,你单位将土地归还给代行政府职能的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所收到的收购款,不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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