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原则上是由房东来交的,但是现在双方可以协商,至于交多少钱是按照您的房租来算的,税费是年租金的百分之五,土地使用税他们是不应该收的,这个跟您没有关系,所以您就不必要交.
全部3个回答 >个人要交土地使用税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57****4797 | 2019-09-25 11:58:56-
133****9012 一,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征收土地使用税,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019-09-25 11:59:13 -
157****3339 不需缴纳,营业用的话需要缴纳 。
那为什么还有“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指的是营业用房产,公司、个体户等等,居住用房产不用缴土地使用税
2019-09-25 11:59:09 -
132****3667 取得应税土地,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是耕地占用税是一次征收的,也就是说不是每年交的。
2019-09-25 11: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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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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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你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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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才有土地使用费,一地是在开发时已由开发商一次交清了。农村集体用地是不用支付土地使用税的。 取得应税土地,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是耕地占用税是一次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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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事业单位有一块土地是多年前国家无偿划拨的,现我们将该土地出租给某单位用于储藏物资,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缴纳。 第八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二)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提示: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单位或个人使用土地时要向国家缴付土地出让金才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无偿划拨的是国家不要土地出让金,免费给你单位使用的,根据上述文件对于您事业单位自用时是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但现在您出租给别人使用,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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