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地二手房买方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按当地地价的3%缴纳,也有每平米缴纳15-16元的。因为各地的做法不一,咨询当地国土局为好。
全部6个回答 >划拨房以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卖出后还要再次缴吗?有什么作用吗?
144****5553 | 2019-09-25 10:14:57-
132****8448 在土地使用权限以内的,过户住房,不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
过了土地使用权限的情况,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办理买家名义房产证,和出让性质土地证。
2019-09-25 10:15:16 -
152****1937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三、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四、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2019-09-25 10:15:12 -
146****7649 对于商品房而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他已经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而他在销售商品房时又将相应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计入房价成本并分摊给了购房人换句话说购买这类房产买方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但是购房者买了商品房后并非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因为土地出让有年限限制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主只有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购房者买房时应仔细询问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购房者反映他在某商住楼买住房等合同签了才发现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只能用50年
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购房子原来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卖方转让时他已经用了30年那么买方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非70年超过期限后就得补缴
2019-09-25 1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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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规定,在宗地现行城市规划用途仍为居住用地的前提下,方能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手续,但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查,您所咨询房屋的宗地现行城市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向南岸区国土分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手续。 关于该划拨性质的房屋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金计算问题。土地出让金(即地价款)金额需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住宅部分分摊的土地应按土地使用权人提出办理出让手续申请时政府公布执行的对应级别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10%,乘以对应的年期修正系数后,与申请办理出让的住宅用途建筑面积的乘积计算应补缴的地价款”的规定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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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数额、缴交地方国库的具体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土地出让金是作为扣除项目在其房屋收益中扣除的(根据1995年土地增值税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就是说,针对出让金开发商是不交土地增值税的,所以不存在购房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购房者只交纳契税、大修理基金。 拓展资料:按照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在交易过程中要缴纳房价15%的土地出让金,原因是该性质的房屋建设时国家是采用划拨的形式将土地给开发商,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是为了减少房屋建设成本,以低廉的价位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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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你的所在地,提供杭州市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及变更登记程序供参考。一、必备资料: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补办出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3、原土地使用证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4、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原件需在窗口核对。5、以协议方式交易的,提供转让协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以招、拍、挂方式交易的,提供招、拍、挂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各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由法院裁定的,提供法院裁定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6、需要测绘的提供土地测绘资料(含地籍调查资料)原件3份。7、土地评估资料1份(原件)。8、需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的,提供规划意见及规划红线图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9、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10、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交易的简复单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11、地名有变动时,提供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号码证复印件3份。12、土地登记申请表、土地登记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2份(可在www.hzland.com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13、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1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呈报表原件2份,窗口领取。15、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第四联、土地契税缴付凭证第六联原件1份。二、办理时限:受理后21个工作日(其中土地资产处置程序7个工作日,土地登记7个工作日,不包括登记公告时间)。三、备注1、土地登记发证不属于行政许可。2、在第6个环节审核后,发布登记公告。3、其它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仍需由交易登记中心、利用处、局领导三级办理,工作时限为9个工作日(交易登记中心4个工作日、利用处2个工作日、局领导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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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开发商有“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简称土地证),可表明其已取得了合法的用地资格。(注意:土地性质必须是“国有出让”、用途是“住宅”)2、开发商所说的帮你办理贷款,业内通行并正常的做法是:开发商会帮你联系银行,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开发商通知后,直接到售楼处现场帮你办理贷款手续。(注意:开发商只是帮你联系银行,具体的贷款手续是由银行的人员帮你办的。如果是这样操作的话,你可以在开发商联系的银行办理贷款。)当然,你也有权自己寻找银行贷款,但比较麻烦。3、想知道你买的房子今后能否办“两证”(土地证、产权证),可要求开发商提供其房屋开发的合法证明,即“五证”,具体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有了这五证,表明你买的房子是经国家认可的商品房。注意:五证的所有人是开发商、开发面积和楼盘名称等要与你买的楼盘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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