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通过民事督促起诉制度追缴土地出让金。 2、民事督促起诉针对低价出让或恶意拖欠 民事督促起诉是指当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时,有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未履行或不能履行保护职责,该权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的,人民检察院监督、支持其履行职责,直至督促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并对审判活动予以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一项检察工作。民事督促起诉涉及的民事违法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直接发生在民事活动中,而非行政管理领域;二是危及到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包括集体利益。 民事督促起诉追缴土地出让金一般针对低价出让国有土地或企业恶意拖欠而监管部门追讨不力等情况。在低价出让土地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挽回国有资产的损失;如果监管部门不履行或懈怠于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应当督促其履行。
全部4个回答 >房改售房会有土地出让金吗?应该怎么办呢?
148****9637 | 2019-09-25 10:07:30-
148****1172 承受方须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印花税。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按0.05%缴纳印花税,按土地等级×分摊的土地面积×年期更正系数来缴纳土地出让金。
出让方应缴纳的税费有印花税,综合税,房改房上市转让所得利益等。要按照成交价格的0.05%来缴纳印花税,按差价的5.55%来缴纳综合税。个人转让买进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免收综合税。
出售房改房取得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所得收益。其中出售价格小于或等于住房标准价款1.3倍的,免缴所得收益;出售价格大于住房标准价款1.3倍,小于或等于1.6倍的部分,按25%缴纳所得收益;出售价格大于住房标准价款1.6倍以上的部分,按50%缴纳所得收益。
2019-09-25 10:07:51 -
146****5358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开始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简称“房改"。房改以前,我国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的是福利分房,而福利房(也称房改房)所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的,称作"划拨地“。这些划拨地上建造的房子都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1992年以后国家实行房改,一方面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另一方面,将原来的福利房作价卖给职工,由于政策过渡,仍带有福利性质,当时没有向职工收缴土地出让金,但规定职工房改房在自己不住了第一次上市交易时,须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这就是政策由来。住房商品化以后购买的商品房,其土地都是出让地,开发商都是缴过土地出让金了的,在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内购房人不需要再缴出让金。
2019-09-25 10:07:47 -
158****0278 过户费用根据你们签定的合同约定确定由谁承担,房屋价款的构成包括土地出让金.和过户费用是二码事.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征收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改房的二手房。中介合同中约定“其它所有办理产权证、土地证、契证所需的税费”由买方承担。现在手续已经基本办好,但是其中有一项费用为“土地出让金”将近2000元。中介说根据他们的行业惯例是由买方承担的。但据我了解,一般房屋买卖中买方不承担该项费用。请问:合同中的约定包括“土地出让金”吗?我这种情况这项费用应该由哪方承担?
关键是看你所付房款中是否已经包含了这项""土地出让金""的费用,如果不包含,应当由你交纳.另外,对于""其它所有办理产权证土地证契证所需的税费""的理解,如果通常的理解包括土地出让金,而且,原房款中并不包含这项,应当是由你----买方交纳.
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房产不能转让。理论上该由卖方交。
约定买方交也可以!
土地出让金不一定非得要买方交纳,关键是看合同中有无此项约定由谁交纳,如果没有,双方可就此达成补充协议,那就要看双方谁更想得到这个合同利益了,是你更想要房,还是对方更想要钱。
2019-09-25 10:07:44 -
143****8112 关于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
全产权单位房二次交易时只需由卖方补交2%的土地出让金,交易后的房屋应为商品房性质。 2019-09-25 1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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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和六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贵公司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应作为无形资产,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并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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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方式多为地方政府和一级开发商勾结,具体表现为: 一级开发商在参与二级市场招拍挂时,和地方政府私下达成了协议,土地出让获得的溢价部分收益双方分成,在土地拍卖款到位后,地方政府将协议归属于开发商的部分返还。 这样的一级开发操作模式,在全国各地均有出现。**终会导致地皮价格被炒高,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收益,老百姓买单。 在国家后期的严控下,这种分成方式已经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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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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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计算方法: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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