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的拆迁的补偿的规定,你们的拆迁的补偿,一般都是拆迁方主动会去联系你们去处理这个补偿的,拆迁方把拆迁公告发出来之后,就会和你们去协商这个补偿的条款的,**后,就会按照你们的约定的补偿条款,把补偿发给你们的
全部3个回答 >棚户区改造可以要钱吗?怎么规定的呢?
155****4483 | 2019-09-24 13:55:04-
152****8299 ,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周边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价。2,利益**大化原则。
2019-09-24 13:55:26 -
142****5774 怎么可能合理,这不是明摆着政府吃钱么?好政府是不可能找老百姓要一分钱。修路,拆迁,征地。都不可能, 2019-09-24 1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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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491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①住宅:3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4、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5、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2019-09-24 13:55:17 -
135****1214 这就要看什么地方了,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动迁补偿办法,
现在上海的话都是货币补偿,
然后购买动迁房的形式解决,
如果是当地以现房形式补偿的话,
一般可以委托出售后获得货币, 2019-09-24 13: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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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规划布局:1、重点安排(1)资源枯竭型城市。(2)独立工矿区。(3)三线企业集中地区。(4)将中国央企在内的国企棚户区纳入规划。2、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2)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3)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部集中安置,促进国有林区、垦区小城镇建设。3、改进配套设施规划布局(1)配套设施应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衔接,同步规划安置住房小区的城市道路以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安置住房小区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具体配建项目和建设标准,应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并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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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1、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3、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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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棚户区的改造的补偿标准,全国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按照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政策为准。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得降低。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补偿包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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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批下了十多亿资金,投入到动迁改造的事里,而且还会加大投入力度貌似是要在曙光那盖等消息吧 2009年年底没准能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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