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其性质跟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以绍兴市为例,为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一、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上述标准阁楼减半计收(补贴),涉及安置小区中的商品房、营业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与业主商定,区镇不予补贴。二、其它事项(一)安置户入住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每套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收取350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收取250元)。以上费用收取标准及归还方式由物业服务公司在《入住须知》中作具体明确,并与业主签订书面协议。业主自运或未装修的,不得收费。(二)物业服务公司可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安置户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0.1元/平方米·月。(三)区管委会补贴的物业服务费在每年的1月、7月拨付到镇,涉及半年度、年度考核需扣减的,在拨付时扣除。
全部3个回答 >安置房物业差去哪里投诉?新房物业费征收不合理,怎么投诉?
158****4096 | 2019-09-24 12:45:26-
157****6858 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物价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2019-09-24 12:45:51 -
138****6885 日前,有关小区物业收费的标准,成为市民价格投诉的热点问题。25日,市发改委再次就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向市民做出提醒,普通住宅小区(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的物业费,**高不得超过2元/月·平方米。
如果市民居住的是多层住宅及不带电梯的7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是一级服务为0.6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为0.5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为0.4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为0.3元/月·平方米。
如果市民居住的是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是一级服务为2元/月·平方米、二级服务为1.5元/月·平方米、三级服务为1.1元/月·平方米、四级服务为0.8元/月·平方米。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可由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在以上基准价上下浮动1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如遇不合理物业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据了解,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依据《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另外,物业小区停车费按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执行。
据介绍,2013年,物业收费投诉占据投诉总量的35.61%,在各类价格投诉中占据第二位,今年至今,这个投诉比例仍然居高不下。 2019-09-24 12:45:47 -
134****1257 对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 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投诉主要有以下方面 : 用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物业服务是否规范、标准,物业人员礼仪礼貌是否得体,服务态度是否热情 , 办公或居住环境是否安静 服务时间和服务是否及时快捷等。
业主感觉到服务质量低于期望值肘,就会因不满而投 诉。期望值来源于用户日常得到正常服务的感觉和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如果服务承诺过高,容易因期望值落差而投诉。另外当某项服务“失常” 时,如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日常运作出现故障、维修人员未能按时完成作业等,业主会以投诉来倾诉自己的不满。 2019-09-24 12: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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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业主如果是住顶楼的话,就是典型的房屋质量不合格,找房产销售方解决!祝您一切顺利,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专家认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商品房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房屋质量合格交付是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依据当事人的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主要义务,该义务不但是约定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即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如果不合格,买受人可直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其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准许。 不能认为只要是有房屋质量问题,不管是大是小,开发商都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同样,也不能认为质量问题看起来很严重就可以退房。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只有房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入住的情况下,开发商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房屋只有存在主体结构的问题或者是地基基础的问题,业主才能退房。毛坯房检验步骤 1.客户向开发商索要房产局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2.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合理,是否有必要申请复议; 3.检查实际交付房屋结构、设备是否与合同相符; 4.检查墙体、地面的空鼓、裂缝、蓄水、渗水、“三表”到户情况、水通、电通、层高、房屋几何尺寸等17个项目。 四、毛坯房交付时全部外饰面,包括: 1.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2.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 3.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全部完成并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 4.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安装到位,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屋面工程全部项目按设计完成,并进行蓄水、淋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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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首先,你们可以直接找物业经理投诉。如果未果,可以到业主委员会寻求帮助。没有业委会可以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解决问题。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还可以到市里的物业办公室投诉。**后可以选择仲裁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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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沟通,还可以通过居委会上告物业主管部门、房屋管理局(所)、建设局,实在解决不了的话,**后是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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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方式应该为住建局物业科投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可以依法起诉。1)接诉:礼貌是做好投诉处理工作的基础。良好的态度、和蔼的笑容能将业主的怨气化解许多。(2)聆听与记录。真心诚意听取业主的投诉,认真记录事情的要点。(3)判断、处理。首先感谢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关心和爱护。然后快速判断、迅速反映、及时处理。需要各部门配合的应迅速通报、全力协调。经过判断分析,找到问题所在,应在第一时间以积极的正面态度回应业主,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的处理办法。(4)回访。是与业主建立信任,弥补因种种原因造成误会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工作质量,与业主沟通,搞好关系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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