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契税计算方法: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全部5个回答 >一房多卖怎么处罚?购买二手房,出现了一房多卖怎么办?请高师指点?
159****6172 | 2019-09-24 05:37:00-
141****6257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
(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八、九条规定,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一房二卖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无效合同的善意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从行政责任角度分析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数额犯,即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情节时才构成犯罪。目前对于数额尚无明确规定,一般参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属数额较大。 2019-09-24 05:37:24 -
155****0437 一房多卖是不构成犯罪的。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
犯罪构成就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它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的具体标准。犯罪构成理论是在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对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要素的研究。
2019-09-24 05:37:20 -
144****0693 这里面都是懂法的专业人士。
1、根据**高院相关解释,一房二卖只有在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前提下,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而不是你们所要求的双倍赔偿。
2、根据你以上所说,法院并未判决你们解除购房合同,你们的购房合同继续履行。法院判决10%极有可能是开发商承担的违约责任。
3、建议带上《购房合同》和法院判当面详看后再定是否上诉或其他方案。 2019-09-24 05:37:16 -
138****5371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房屋出卖后又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出卖人将房屋出卖后又卖于第三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前买受人已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合同上的债权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出卖人对得不到满足的买受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出卖人已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无权处分行为,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4、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两个或多个买受人,且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有效。若两个买受人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需审查是否有买受人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从风险承担的角度来看,赋予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相应优先权具有合理性。
5、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6、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部 2019-09-24 05:37:11 -
138****8111
房地产交易领域,存在将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签署数份合同,转让给数个不同的受让人的违约情形;还有将同一房屋签署数份租赁合同,出租给数个不同承租人的违约情形。此类情况具有一定相似性,法律调整规则也具有相似性,但却并不完全相同。本文以此为主题,介绍一地多转、一房多卖、一房多租处理规则,并着重厘清区别点。
一、一地多转处理规则
土地使用权人,就同一宗土地,与不同的受让人分别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多份合同均有效,具备履行力,全部受让人(或二人以上)要求继续履行转让合同,应当履行哪一份转让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简单总结一地数转合同的履行顺序为:获得土地使用权登记者优先,先占有者次之,先付款者再次之,在先订立合同者。
二、一房多卖处理规则
房地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目前未对一房多卖合同履行顺序予以明确规范。一些地方性司法指导文件中予以明确。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一房数卖问题规定: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简单总结一房数卖的合同履行规则是:先办证者优先,先占有者次之,未办证未占有的需综合考虑履约深度、签约时间等,由法院综合判定。
三、一房多租处理规则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简单总结一房多租合同履行规则是:先占有者优先,先登记者次之,先缔约者再次之。
2019-09-24 05: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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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止一房多卖的方法:1、交定金前,购房者应该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 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的(共有产权人除外),过户前,只要你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就行了。至于房屋产权查询,则需要产权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买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实房源产权是否为卖家所有。如果你要求查询房源产权状况,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你就得小心了。虽然不一定是“一房多卖”,但至少产权可能存在问题。2、及时网签。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二、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一房多卖会产生两种后果:第一种,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凡是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另外,如果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认定为和卖房人恶意勾结过户,其他购房者则可以主张该过户手续无效,房屋交易无效。第二种,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由于仅仅完成了购房合同签订,但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过户。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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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中争议商品房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一)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支持(二)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支持已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三)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已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的房屋权属要求应得到支持(四)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合同备案,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支持(五)如果上诉情况均未发生,则签约在先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该得到支持只有确定了商品房所有权之后,才能知道该商品房是归谁所有的。对于购房者来讲,就应当尽快的办理房产证,这样才能在法律上面**大先对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当然,具体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委托开发商进行,也是可以自行办理的。你想要知道的,我已经满足了你,作为老司机的我已经尽力而为了,接下来就要看你自己了,把它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在学习的路上永不停歇,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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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二手房网签也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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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止一房多卖的方法:1、交定金前,购房者应该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 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的(共有产权人除外),过户前,只要你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就行了。至于房屋产权查询,则需要产权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买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实房源产权是否为卖家所有。如果你要求查询房源产权状况,房东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你就得小心了。虽然不一定是“一房多卖”,但至少产权可能存在问题。2、及时网签。通过网签锁定房源买卖是防止“一房多卖”的重要手段。二、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一房多卖会产生两种后果:第一种,已经完成过户的购房者将获得商品房所有权。凡是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无法再要求过户。另外,如果办理过户的购房者被认定为和卖房人恶意勾结过户,其他购房者则可以主张该过户手续无效,房屋交易无效。第二种,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人可追求卖房者违约责任。由于仅仅完成了购房合同签订,但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过户。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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