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除非房产证上是标明经济适用房(需要5年以后才能交易),其它的等同于商品房。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安置补房款钱不够可以申请廉租吗?哪位能回答下?
135****1257 | 2019-09-23 15:53:36-
134****5715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不得进行廉租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2019-09-23 15:54:07 -
157****8560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体情况以当地政策为准)
1、廉租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廉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019-09-23 15:54:01 -
147****0709 廉租房只是对经济有困难的家庭,只要你符合本地区标准,你就可以申请。拆迁如果得到大笔拆迁款,肯定不行! 2019-09-23 15: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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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费”不是给承租人的。原理如下:首先,被拆的房屋,先要确定它是合法存在的,否则一切都免谈,那是对违法建筑物的执法。判断标志是,有房产证。对合法存在的房屋,房东可能已经自住、出租、或堆物。为了配合拆迁离开,房东势必要遭受损失。例如,他要另找地方居住发生租金,或提前与承租人解约,导致发生赔偿违约金给租客。所以,于情于理,都得给被拆迁人以补偿。被拆迁人就是房东啊!若你是那个仍在合同存续期里的承租人,自然由房东与你谈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让你搬走。涉及的赔偿无非按合同约定办就是了,与拆迁费无关。但双方租赁期满了,就不存在租赁关系了。人家的房屋要拆否,与原承租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了,谈何给钱?如此分析,想必你该懂得道理了,你的问题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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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买,因为拆造安置小区的房子只是房产,没有土所使用权,将来交易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房产证是可以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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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时候,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以及两者结合的补偿方式。《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房屋补偿费用包括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应当在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前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并做到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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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但要提醒的是,税收政策强调不征收营业税的补偿收入,仅指按照国家标准取得的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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