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有差别的,建议在购买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下你想要购买的安置房购买的程序以及手续等,房产证如何办理。
全部3个回答 >仅有回迁安置协议可以出租房屋吗?求回答?哪位能说说?
151****3376 | 2019-09-18 1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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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830 这“费”不是给承租人的。
原理如下:
首先,被拆的房屋,先要确定它是合法存在的,否则一切都免谈,那是对违法建筑物的执法。判断标志是,有房产证。
对合法存在的房屋,房东可能已经自住、出租、或堆物。为了配合拆迁离开,房东势必要遭受损失。例如,他要另找地方居住发生租金,或提前与承租人解约,导致发生赔偿违约金给租客。所以,于情于理,都得给被拆迁人以补偿。被拆迁人就是房东啊!
若你是那个仍在合同存续期里的承租人,自然由房东与你谈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让你搬走。涉及的赔偿无非按合同约定办就是了,与拆迁费无关。
但双方租赁期满了,就不存在租赁关系了。人家的房屋要拆否,与原承租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了,谈何给钱?
如此分析,想必你该懂得道理了,你的问题也解决了。 2019-09-18 16:56:31 -
135****4220 列入拆迁范围,只是表明在征收拆迁的范围,进入征收拆迁程序的话,纳入拆迁范围的均为被征收人。但是没有征收拆迁完毕(即,房屋拆除,土地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被征收、收回),那么被征收人依然拥有土地和房屋的合法权利。
当然有权处置,包含出租,出让。 2019-09-18 16:56:21 -
158****3881 按《条例》规定是不允许的。即使你确实出租给他人使用了,你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无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在你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也不会考虑你出租的情况。一旦承租人不愿解除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只能由你自己承担。 2019-09-18 16: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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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494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安置和搬迁费补偿等补偿。建议:您和出租人一起找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协商不成的,或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好协商解决。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2019-09-18 16:55:57 -
133****7616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因为政府的拆迁意图而失去,除非政府正式拆迁,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所以在政府只有拆迁意图的情况下,合同能否履行关键还是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态度。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法律规定拆迁补偿都直接支付出租人,所以如果你是承租方,现在面临政府拆迁,应早作准备,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如果出租人执意解除租赁合同,应要求继续履行或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与解约损失。 2019-09-18 16: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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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如下: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身份证;3、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5、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7、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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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②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我市可先落户后就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被我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两年,中专校和技校的毕业生被我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三年,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障,实际缴费满两年以上,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处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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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还要咨询你房屋所属的当地派出所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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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回,但要给对方多于卖价的价格!因为对方可能装修,所有的费用都要返还的!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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