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全部3个回答 >上海闵行区经适房能卖吗?有什么建议呢?
137****8279 | 2019-09-20 12:41:56-
133****8183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才能申请,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登记: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
4、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前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
2019-09-20 12:42:37 -
134****7389 昨天新闻里面说了,个人要户口在本地7年,家庭是5年,你还不符合要求
具体你问问居委会或者房产交易中心
2019-09-20 12:42:31 -
153****4923 不远处,河北廊坊,北京大兴南五环,从**年轻的,廊坊大学城,你可以乘坐北京 - 天津 - 塘沽走的路,通过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09-20 12:42:21 -
142****3203 咨询申请受理时间
本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自2014年10月20日正式启动,11月30日结束。请有申请意愿的家庭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婚姻状况证明(如有离婚人士请带好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户籍所在地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申请 2019-09-20 12:42:17 -
148****3014 ● 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 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万元,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 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12月10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试点区城镇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政策问答》),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本月起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
2019-09-20 12: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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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必须先补齐土地出让金,获得完全产权之后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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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不是军队的,地下人防车位都是不允许出售的,但是可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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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高300元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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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对象: (一)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二)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接近服役**高年限或者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高级士官; (三)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工龄满15年的军队正式职工; (四)居住在公寓区,经核实确无其他住房的非在职人员。 第二十七条 向军队单位、个人出售的住房,一律实行综合成本价。综合成本价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审定,报总后勤部备案。征地建设的,按照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管理费(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贷款利息、税金等七项因素确定;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比照所在城市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售价确定,可以不计5%的开发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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