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现在是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各级层工作衔接很好,且审核顺利的话,大概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
全部3个回答 >西安经济适用房能领住房补贴吗?谁知道呢?
136****9206 | 2019-09-20 09:29:18-
158****4836 西安市办理经济适用房房补差价的时间和流程:
坐车到西安市西大街南广济街站 西安市房管局
1、持有代办的审核表的业主,到一楼大厅**南端第一位工作人员,找门师傅(女)办理审核表的编号;在2008年新办理审核表的业主不必再办理编号。
2、到709室,有专人核算每户业主应交的房补差价,确定金额数目。
3、不需要办理房价补差的业主可以直接在709室办理购房证手续。
4、到704室财务科,有专人为你开出办理房补差价的交费单据
5、下楼,到西大街南广济街口的东南角,交通银行,抽号排队,持房补差价的交费单据交纳房补差价款。
6、拿银行给你的交款票据,到704室更换正式的交款发票。
7、拿正式的交款发票到709室办理购房证手续。
8、办理以上手续所要带的相关证件:
(1)由本人办理时,需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审核表原件、在小区开出的个人面积补差单据。
(2)由委托人办理时,需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审核表原件、在小区开出的个人面积补差单据。
9、在办理手续完毕后,购房证当时不会发给本人,在办理10日后,到小区物业处领取购房证。审核表只是说明你有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而购房证则说明你依据审核表,按相关规定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购房证上将注明你所买的房屋的所有资料。有了购房证,在交了契税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2019-09-20 09:29:49 -
151****6288 对西安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据了解,西安市《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其中,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标准是全年家庭总收入不超过33200元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将收入标准调整为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19-09-20 09:29:44
-
155****9564 西安经济适用房针对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区范围内的户口
外地户口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购买商品房,类似经济适用房的补贴。
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
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购买二手住房享受的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
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
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
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以上政策不限制购房户口。
购买商品房持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2019-09-20 09:29:32 -
145****9218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 1人12662元;2人25324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25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2019-09-20 09:29:26
-
答
-
答
1、买经济适用房是否还能领住房补贴需要查看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有补贴政策。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已经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均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4、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即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判决书是司法确权的文书,有强制执行力,个人之间,对方有权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提请法院强制执行,逾期,法院将不再受理。但是,从诚信角度,仍有义务支付。二、一般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三、从实务角度,对于唯一住房,一般不会强制执行。除非存在以大换小的可能,本案中,合理预计,该房产将不被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所以,在经济适用房未取得房产证及未足五年的情况下,是不允许以市场价对外转让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当事人只要取得上海市户籍连续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米,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就可以申请购买相应标准的经适房。《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一、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