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全部3个回答 >西安经济适用房好申请吗?谁知道呢?
138****0639 | 2019-09-20 08:38:16-
138****1105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现在是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各级层工作衔接很好,且审核顺利的话,大概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
2019-09-20 08:38:32 -
133****0948 1《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3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证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证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证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证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证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2019-09-20 08:38:27 -
158****0547 经适房申请条件:
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人均月收入1080元,人均年收入为12486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人均面积低于17m2]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限价商品房在25周岁以上)。
2019-09-20 08: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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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流程因每地都不一样,所以我们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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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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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有房子是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2. 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3.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 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5.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1. 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2. 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3. 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4. 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5. 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6. 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7. 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户口和居住社区所在地同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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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办理经济适用房房补差价的时间和流程: 坐车到西安市西大街南广济街站 西安市房管局 1、持有代办的审核表的业主,到一楼大厅**南端第一位工作人员,找门师傅(女)办理审核表的编号;在2008年新办理审核表的业主不必再办理编号。 2、到709室,有专人核算每户业主应交的房补差价,确定金额数目。 3、不需要办理房价补差的业主可以直接在709室办理购房证手续。 4、到704室财务科,有专人为你开出办理房补差价的交费单据 5、下楼,到西大街南广济街口的东南角,交通银行,抽号排队,持房补差价的交费单据交纳房补差价款。 6、拿银行给你的交款票据,到704室更换正式的交款发票。 7、拿正式的交款发票到709室办理购房证手续。 8、办理以上手续所要带的相关证件: (1)由本人办理时,需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审核表原件、在小区开出的个人面积补差单据。 (2)由委托人办理时,需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审核表原件、在小区开出的个人面积补差单据。 9、在办理手续完毕后,购房证当时不会发给本人,在办理10日后,到小区物业处领取购房证。审核表只是说明你有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而购房证则说明你依据审核表,按相关规定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购房证上将注明你所买的房屋的所有资料。有了购房证,在交了契税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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