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房的一种,一直都有。只不过16年将不再新建经济适用房。而是考虑去库存现有的商品房。
全部3个回答 >2015年冀州经济适用房取消了吗?应该怎么做呢?
143****6051 | 2019-09-19 09:13:01-
153****7002 不可以,只有夫妻双方是市区户口的才可以申请。
2019-09-19 09:13:19 -
142****1137 不是,取消农村户口只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把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统一改成居民户口,并不是要农民集中去住经济房。
2019-09-19 09:13:16 -
142****2741 不符合政府规定的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员资格会被取消掉。
没有申请上经适房的人员资格一年审查一次,复查时不符合当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取消资格。
2019-09-19 09:13:13 -
155****6228 暂停项目选址。
但是还没有取消资格申请,所以趁现在符合条件的赶紧申请。
2019-09-19 09: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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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和普通住房相比,土地没有出让金,价格则是按照政府指导价格出售或是经过政府价格部门审核的,为建设成本加不超过3%的利润出售,因此便宜。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 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主要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购买力的家庭。 2、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可以依法减免。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不能减免。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是由开发商按市场的价值规律定价。 6、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按规定程序,采取群众评议、社会监督、政府核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为所有具有购买力的家庭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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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网站消息:有市民向上海市房管局询问,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发布的《本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中了解到2013年上海新开工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没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新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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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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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辛集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信息。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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