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先到公证处去咨询一下,是否可以拿出你交房款的发票之类的,以及这部分房款是从你这里付的银行凭证。与你男友一起去公证处作个公证,以后可以作为一个法律依据。
全部3个回答 >幼升小需要办借读证明经济适用房可以吗?谁能说说呢?
142****0628 | 2019-09-19 09:09:26-
131****4219 1、非京籍租住经济适用房幼升小没有影响,非京籍在西城或者海淀租房,办齐五证,社保,租房缴税等等,可以在西海入学,租房的非京籍顺位在**后,但调剂还是在所租房的区没有好**,但至少还是有学上的。
2、幼升小是幼儿园或学龄前儿童升**的简称。幼升小在几年前原本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变得**为重要。原因是,小升初、初升高,**的好坏可以有一个**重要客观标准衡量——分数,中考、高考成绩好的**可以一目了然,家长、学生选择指向性具体而明确,而幼升小家长看不到小升初统考、看不到分数,对**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原来的认识上或口碑相传上,选择时**选取的数量具有超大海量性,选择权大,迷茫性也就大。
2019-09-19 09:09:41 -
156****8479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留存复印件。转入**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转入民办**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2019-09-19 09:09:37 -
153****2374 对于社保,各区政策要求不同,先看一下划片**今年的招生简章(入学登记通知)上对登记材料的具体要求。朝阳开始偏松,后来是从紧了,有些街道开始没要求必须提交社保,后来在审核时被卡下来了。
2019-09-19 09:09:33
-
答
-
答
部队经济适用房能否交易要看部队的相关规定。如果说部队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有且只有自己和家人的名字,且部队没有明令禁止,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交易的。部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等优惠政策,建成后主要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没有房产证但可以提供其他房屋信息线索的,如已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到的其他房屋信息线索,则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