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表示,该省将逐步减少经济适用房建设数量,到明年年底全部取消经济适用房。主要原因是,经济适用房容易滋生腐败;经济适用房面积虽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但真正需要住房的仍然买不起,而买得起房的,又嫌房子面积太小;资质审查很难,操作起来有难度。同时,该省取消经济适用房后,政府将大力发展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并加强棚户区改造
全部4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会取消吗?有什么建议呢?
142****0172 | 2019-09-18 1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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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895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2019-09-18 17:02:43 -
148****0854
并不能减少人们对住房的需求,经济适用房取消之后,必然会有其他更新政策出台,代替经济适用房,帮助那些真穷的人并且以更合理的方式促进低收入人群愿意去更努力的工作。下一个政策,基本上要先看北京上海如何操作,全国的城市都在看北京上海的动作之后,才会效仿。如果近期要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还是有很多库存的。国是千万家,所以不会让你睡大街,也不会让你没工作,更不会让你好吃懒做。
2019-09-18 17:02:39 -
157****0536 国家没有规定2016年取消经济适用房,只是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停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2019-09-18 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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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省里的文件对经济适用住房继承问题都没有明文规定,经请示省建设厅,经济适用住房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问题,国务院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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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网站消息:有市民向上海市房管局询问,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发布的《本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中了解到2013年上海新开工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没有共有产权住房的新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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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三成起。这个政策短时间应该不回取消的。以上是房乐网为您解答,望采纳您好,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和一般住房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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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二)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接近服役**高年限或者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高级士官; (三)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工龄满15年的军队正式职工; (四)居住在公寓区,经核实确无其他住房的非在职人员。 第二十七条 向军队单位、个人出售的住房,一律实行综合成本价。综合成本价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审定,报总后勤部备案。征地建设的,按照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管理费(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贷款利息、税金等七项因素确定;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比照所在城市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售价确定,可以不计5%的开发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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