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资房是为了解决农民居住问题建立的房产项目,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那么农村集资房有房产证吗?产权是多少年?可以买卖吗?农村集资房有房产证吗?1.集资房是没有房产证的。2.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3.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4.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5.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农村集资房产权是多少年?1.集资房是没有产权证的,只有购房合同,在市场上交易国家是不承认的。2.由于集资房的转让存在以上诸多限制,存在风险,因此购买者在购买集资房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首先,外单位的人如果有意购买集资建房单位有集资资格员工的集资房,其必须仔细审阅该单位与职工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查明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设定了哪些条件?单位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2)其次,要清楚购买集资房存在风险,尤其是购买尚未取得房产证集资房风险更大。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有很多的限制,一般外单位的人不知道,容易被骗。农村集资房可以买卖吗?农村集资房能否买卖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从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对宅基地上的集资房买卖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但尚没有分到集资房。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集资房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集资房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集资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根据1999年国务院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2)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集资房。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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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400 | 2019-09-18 13:30:14-
155****7344 集资房买卖协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集资房买卖合同是有效。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关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完善与否都不影响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效力。
集资房虽然没有房地产权证,但这并不影响集资房转让合同的效力。
2019-09-18 13:30:30 -
156****3569 如果他的土地证为国有土地
可以过户
如果为农村私有建房
只能过户给本村村民!
2019-09-18 13:30:26 -
153****5860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但是对于已经拥有住房的职工来说,可能显得多余。但由于集资房交易可以获取利润,因此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集资房交易的现象。但是集资房并不能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提并论,它是带有政策性质的福利房,并且产权按出资的比例确定归属。所以集资房的产权有可能并不全权属于个人。 2019-09-18 1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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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当事人的车子是否是在单位内部被盗。 第二、车子被盗与单位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车子放在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的地方被盗 ) 如果单位没有提供可专门保管车子的地方,当事人在没有照会单位的情况下私自存放车子导致丢失,单位原则人不负有责任,道理很简单,你说你开辆宝马来上班丢了,难道单位也赔你么? 单位没有提供停车子的地方只能说明单位管理不完善,充其量只是管理方法问题,不应当成为承担你车子被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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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产是办不到产权证的,有产权证也是集体的(只有一本),如果要卖,只能一次性付款,而且还要拿出房子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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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性质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但是对于已经拥有住房的职工来说,可能显得多余。但由于集资房交易可以获取利润,因此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集资房交易的现象。但是集资房并不能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提并论,它是带有政策性质的福利房,并且产权按出资的比例确定归属。所以集资房的产权有可能并不全权属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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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可以买卖,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买卖。集资房买卖条件: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的:1、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2、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产权共有人单位制定的具体政策,并经过单位的同意,同时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才可成为产权人。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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