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 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全部4个回答 >集体土地证能过户吗?应该怎么做呢?
159****8658 | 2019-09-18 11: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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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186 1.购房合同文本网上很多,可查找下载
2.房屋可以顺利过户,但依照法律规定 ,你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土地难以过户。
3.房屋拆迁,不会有什么影响。
4.农村土地都为批准拨用宅基地性质,即使是城镇国有土地出让住宅使用权70年届后,使用权人也有优先续期的权利,依据物权法自然有权处置自己的房屋并享受拆迁补偿! 2019-09-18 11:44:39 -
142****6501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
一、过户要求:
1、农村,本村本组村民(农村户籍)
2、无住房
3、符合一户一宅
二 、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2019-09-18 11:44:35 -
154****8071 1.不是过户,是继承变更!(您妈为共有人占一半份额,然后按法律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办理继承)
2、办一份公证继承书:您妈妈占共有一半份额,剩余的部分人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由您妈妈继承!
3、带着公证书和土地证、身份证明到土管部门办理!
2019-09-18 11: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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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1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及第1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可以抵押贷款。基本上集体土地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按揭或者抵押贷款的,国家有这样的政策的,但是银行方面好像有些银行松点,可以贷款,我估计是信用贷款什么的,具体你问下银行方面。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用作抵押,(《担保法》中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以下财产不可用作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虽赣州市拟在会昌等县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因相关改革试点文件尚未正式印发,暂时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待正式文件印发后,方可作为抵押物。综上所述,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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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看你的项目是什么了。如果前期有项目需要先立项,如果土地是公开招拍挂,没有具体项目的,这个是先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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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无法给你一个肯定的回答,要看你的具体情况。简单地说,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买卖主体,只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范围内,就你所介绍情况看,你与房主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基本上可以认定你很难过户。不过,对你有利的情况是,你的户口已经迁了过去,建议你抓住这一点,再找本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人征求意见,一般来说,只要大多数人同意你购买房屋,你就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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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个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转变土地性质,办理完毕个人名义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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