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协议是否有效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登记结婚了才生效。2、公证一下比较好。因为公证时,公证员会给你们的协议进行法律上的把关,避免了无效条款。同时,公证后的协议法律赋予它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一、公证员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会对你协议内容进行审查,预防纠纷。第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如果将来找不到协议对方的人,公证书也证明了合同的真实性。而不公证的合同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难以证明合同真实性。第三、公证处的档案保管期限**短是20年,你的合同即使丢失了,也可以在公证处的档案中查找到。3、其实关于借款婚后还款的问题没有必要过于关注,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没有对收入分配进行约定的话,你们俩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还款是个人还款还是双方共同还款就没有什么意。4、如果协议时,财产是共同的,那么**的债务部分理当共同偿还。当然,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内财是共同所有,也可以按约定按份额所有,包括对债务的分配。
全部3个回答 >婚前房产算遗产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7****9484 | 2019-09-18 08:57:20-
147****2735 严格来说,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过世未立遗嘱的话,应该进行法定继承。
首先,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母亲有一半的所有权,这一半才是她的遗产;
其次,需要判断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和子女,所以你和你父亲和你的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都有同等的继承权。这就需要看你母亲去世时,外祖父母是否在世,如果在世,就有继承权;只有你祖父母不在世,且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才会只有你和你父亲两个继承人,否则你母亲的兄弟姐妹也会有继承权;
第三,如果只有你和你父亲两个继承人,可以二人均分,也可以协商分配。如果是均分,就是每人四分之一的份额;
所以,**后你父亲可能对房屋有75%的所有权,而你有25%的所有权。如果你父亲百年之后未立遗嘱,那么他这75%的所有权将继续进行法定继承。你的继母作为配偶也是有法定继承权的,你们二人平分75%的份额,就是每人37.5%,到时候你的总体份额就是62.5%。
如果到时候你父亲立遗嘱,也无权处分你从母亲那里继承的25%的所有权,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但是,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你母亲过世后二十年你不主张分割,就可能会丧失权利。 2019-09-18 08:57:45 -
158****0808 丈夫在和妻子结婚前卖了一套房子,婚后半年才用其名字办了房产证,请问这套房子是否属于俩人的共同财产吗? 购房的定性是以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时间这准的,如果购房合同时间及发票时间都是拿结婚证之前,而房产证又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就算是双方都出了钱,也只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而已。
这个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据我所知有的地方是按房产证上的时间来计算的。而有的地方则是按购买时间来计算的。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个人财产。 2019-09-18 08:57:40 -
143****7849 如果是婚前办理的房产证,并且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婚前购买的这房子,支付**以及登记人是夫妻双方的姓名,那么这房子不管是婚前,婚后,都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购买,签署合同,支付**,登记人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属于一人所有。 因此区分房屋是否婚前购买,不看房产证登记时间,是看购房合同签署时间。
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建立在婚姻存续阶段,也就是婚后发生的财产取得行为。 2019-09-18 08:57:32 -
144****6562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
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是可以继承的,除非丈夫生前有遗嘱明确不给妻子。
3、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4、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019-09-18 0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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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二、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按约定处理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前一方已经买了一套房,婚后一年才办理房产证,这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该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和你结婚后,才领取该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其次,该房产不能因为你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据此,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四、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怎么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里的出资指全额出资,如父母仅付了**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仅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本金+增值),如果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的,当然属于共有,未做份额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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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的原则 法律上男方在结婚前的贷款,若是有证据证明贷款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否则的话,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没义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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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改房是指本单位将自有的公房,以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二、如果所购买的房改房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 三、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四、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五、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性质上如何认定,司法解释未做明确规定。鉴于我国房改房出售和价格均受国家房改房政策的调整,按福利政策规定,夫妻双方的工龄、职务、付款时间等均影响到房屋的价格,由于夫妻关系一方购买的“房改房”将影响到另一方福利政策的再次享有,使得对方失去了享受福利购房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从所有权取得的时间上,还是从房屋的福利性质上,只要是用双方工龄购买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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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说母亲的房子也是儿子的呢,那样就用不着当成遗产过户给了,用贴切的说法是母亲安排给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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