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说的情况,除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成为危房,否则退房不可能。但是如果虚假宣传你可以要求相应赔偿,但需要有证据,宣传册上的一般可以作为证据,但要看是否具备要约承诺的法律含义
全部4个回答 >日照不足可以退房吗?楼间距不够可以退房吗?
135****5901 | 2019-09-17 19:08:52-
136****1969 楼间距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比如,北京市现在依据的地方法规主要是1994年经人民政府批准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该法规条文是以建筑间距系数和**小距离作为核定建筑间距是否合法的标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业主容易接受同一时期建设完成的居住区中的建筑间距,即使间距很小,也能得到业主的认可。而当有新建建筑出现并遮挡业主阳光时,业主往往难以接受,进而可能会发生纠纷。在这一点上,业主一定要经过仔细分析后,方可判断自己的采光权是否真的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侵犯。新建建筑和现状住宅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才可进行建设,否则就是违法建设。如果业主能够确定对方是违法建设,那么可向对方提出异议;如果新建工程是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建设的,即使是遮挡住宅的阳光,那也是合法遮挡,是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即使提出异议,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需要补充的是,在合法遮挡的情况下,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现状居民因新建、扩建建筑而被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种补偿一般也就在几千块钱左右。这就是说,虽然是合法遮挡,但考虑到新建建筑对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居住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损害,为了弥补对居民的损害,市有关部门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这种补偿的方式,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居民的采光权。如果您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符合上述第四章的规定,可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是同期建成的居住区,即使是因遮挡造成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也没有经济补偿问题。
房屋的通风采光权的规定
许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挡阳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响,从维持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维护现有日照条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权利。在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取得住宅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来说,采光权不像建筑面积那样,可通过简单的定量标准来确定。由于在住宅周围进行建设时,都会不同程度地遮挡住宅阳光。而我国地域广阔,南方与 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均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体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过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方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可能同时满足有关各方的全部权益,当出现矛盾时,为兼顾有关各方的权益,有关各方都会相应丧失一部分权益。因此,采光权只是一种有条件的、相对的权利,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
另外,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2019-09-17 19:09:36 -
158****5621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楼间距是住房保证日照的一个考察参数,即以保证日照时间在每天1个小时以上为前提,另外关于楼间距的数字规定与楼的朝向有关,南北朝向其楼间距与阳面楼高的比例为1.5,南北偏东为1.3,东西朝向为1。
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发生冲突,由国务院裁决,如国务院认为适用部门规章,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
所以实测楼间距小于楼高可以,但不能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 2019-09-17 19:09:27 -
158****3620 一、 什么是楼间距
楼间距:通常情况下指小区内两栋相邻楼栋之间的距离。
楼间距分为前后间距和左右间距,前后间距主要是满足日照、通风、视野、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左右间距主要是满足消防、交通、防噪等方面的要求。
也就是说,在我们买房的时候,要看两栋楼前后的间距,同时,两栋楼左右的间距也不可忽视。
二、楼间距大有何优势
1、 减少相邻楼栋之间住户的横向干扰,使居住更为宁静。
2、 前后楼间距太小,楼栋之间互相可以看到,隐私得不到保护,大的楼间距则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防止被偷窥。
3、 保证了日照时间,有利于楼宇间的自然通风,营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关于楼间距,我国是怎么规定的
这些是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进行建设,就必须遵守这个规定。
四、怎么根据日照日系计算楼间距
日照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如果居室所需的日照时数需要增加时,则其间距就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2019-09-17 19:09:22 -
158****3112 如果你按照中央区和东部的角度来计算**低应为75米以上。
回答你,如果达到55度阳光透过块的前方闪耀到三楼。
太阳块地板就能够走出在光的前面,在特定的时间段还不清楚。
注意,我是这个推日期后沿按照冬至计算出**低的角度,推动太阳变成高角度前 2019-09-17 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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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退房,退房理由就要充分,据你目前的情况,首先,你的房子日照时间不足,要看导致其日照不足的原因是什么?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在这里可以这样理解:就是你买房时是否知道或者预见到该房的此项缺限,还是后来形成的这种局面,也就是说,是你买了此房后开发商又在旁边盖了建筑物影响到你还是你买时就是目前的这种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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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购房按揭贷款,签到购房合同后,付**合同成立。有效合同是不能反悔的。也不是不存在退房的可能。你只能当二手房转卖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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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楼间距有明确规定,如违反,你可以要求退房或得到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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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房屋日照间距有规定,以前面房屋的高度*系数,大致上是1:1.0-1.2,具体标准有当地的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你可以向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反映.给你个范例2004年1月1日,南京市调整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它以立法的形式确保了市民“阳光权”的神圣不可侵犯。调整后的《细则》增加了12条和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以及市民“阳光权”等方面的条款,大小修改58处,其中,对市民呼唤了多年的“阳光权”问题,对在建工程的选址布局、规划管理以及用地规划等多方面作出调整,给予“阳光权”充分保护。根据规定,新建房屋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环境、日照、通风、采光、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在主城区的旧区,建筑间距系数由原来的1.1提高到1.25;在旧区以外的新区,建筑间距系数由原来的1.25提高到1.30。举例来说,如果旧区某遮挡建筑高30米,按间距系数1.25计算,它与被遮挡住宅间的距离就不得小于30×1.25=37.5米,如果这幢建筑在新区,那它离开被遮挡住宅的距离就不得小于30×1.3=39米。此外,平面布置时的小高层住宅、低层住宅、多层建筑住宅正面与相邻住宅的间距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平行布置的低层住宅正面间距不得小于12米;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与低层、多层、小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5米;当小高层住宅在低层、多层、小高层住宅正南向时,间距不得小于20米。以上的间距系数是针对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而言的,对高层建筑与相邻住宅的间距标准的规定是,当高层建筑与被遮挡住宅平行布置时,其两者间距的系数在旧区不得小于1.30,在新区不得小于1.35,而且还要满足**小间距的标准,即高层建筑高度小于80米时,不得小于30米;高层建筑高度大于80米时,不得小于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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